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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血腥味的爱情故事
作者:良山故里
文案:
虽然这文的名字看起来有些“霸气”,但是小说的内容很白痴,跟文的名字毫无关联,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我只是偶然在b站听到“易世樊花”的血腥味爱情故事,脑子一热就写了这两个故事,反正呢。
嗯,就是这样的。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律.巴林特尼 ┃ 配角: ┃ 其它:
☆、第一章
我很不幸的出生在西徽和南角的交界处贫民窟,像我们这种量产贫民的地界,我们不值什么钱。
巴林,也就是我未来的教父,他虽然有个像女人的名字,却长了一张沉稳老练的脸,我的教父在执行某次任务的时候意外弄死了我的父母,炸毁我的家,我也被他搞到迫流落街头,那时候我八岁,我的名字叫特尼.费南斯。
巴林告诉我,他掘了西徽平民窟三尺地才找到我,他言下之意是告诉我,我是他呕心沥血踏破铁锹找回来的,不过,他每次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总是怪怪的,有一丝丝得意,有一丝丝落寞和愧疚。
可我怎么记得,我在哪犄角旮旯的呆了快一个月……然后在某天下着暴雨的时候,我被淋的快晕过去了,有个穿着黑色衣服邋里邋遢的大叔把我扛走了。
巴林抿了抿唇,微微偏头看着我,表情并不那么愉悦,他的声音也许很轻,“你说大叔?”
那时候我刚开始学习唇语,懵懵懂懂的点点头,巴林揪住我的耳朵,对着我仅剩百分之五十的左耳吼道,“老子十八,青春年华啊。”
我捂住耳朵,傻笑了一下。
巴林是西徽某个不知名地下组织的成员之一,具体他为谁办事儿,我不太清楚,等我清楚的时候我已经被他带上那条崎岖的山沟沟路。
所以,巴林肯定是我的灾星。
我还不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搞得我家破人亡,还把我变成了半个残障人士,相识以后他更是将我带上那条不归路,一去不复还。
我的人生自此和康庄大道背道而驰。
想想,就觉得心脏病要犯了。
西徽的国都连日阴雨,天色灰蒙蒙的,连绵的雾色笼罩不远处的山头,屋里也阴沉沉的,说实话我讨厌这种死气沉沉的天气,踹气都比平常费劲儿。
黑白电视里放着各种新闻,我爬在茶几上抄写纪律手册,我一笔一画认真的写着那一条铁律,“不许过问任务细节,记住执行命令即可!”这是我每次出任务前的功课,由于我是半残障人士,出任务的风险性比普通人要高且破坏性比普通人要大,某年我去执行任务的时候由于巴林的表达的不得当,我耳朵也比较背错误的理解了指令,我就我错误的平了某个村落。事后我看着那个残破的村落,隐隐感觉不妙,随后到来的大部队望着我的杰作举起了正义的枪支,我就知道自己犯错了,我赶紧脚底抹油,还是没跑出巴林的手掌心。
我被罚在全封闭的佛堂抄纪律手册四天四夜,妈的,等我出来的时候手脚发软,头昏眼花、两眼冒金星,原本我饱满的小俊脸生生的饿成面黄肌瘦的欧吉桑。
看着生无可恋的样子,巴林皱着眉训斥我,“看看你这个软脚虾的样子,哪里有一点身为rr人员的觉悟,抄点手册也能把你累成这个样子。”
我无力反驳,怀着沉痛的心情倒在巴林怀里,我睁着我大大的眼睛直直的看着他,在巴林眼前伸出手右手张开五指,再慢慢合上小指无名指食指和大拇指,留下屹立不倒的中指,晕过去之前我还附送了他一记三百六十度的白眼,“巴林,你个挨千刀的不给老子送饭。”
巴林望了望天,还有送饭这事儿吗?
所以,这就是,为毛我的巴林教父能将我一个残障人士训练成一流高手,也能将我的父母误杀的缘由。
未老先衰,是病。
我抄好手册后,拿给正在做饭的巴林过目,他看了一眼便继续皱着眉切土豆丝,我敲了敲台子,意思是,“别这么悲观嘛,像我这种英俊潇洒fēng_liú倜傥身手敏捷的人,这么多次任务,那一次我失败过,放宽心。”
浅浅的光落在他黑色的毛衣上,他听了以后,握着菜刀的手顿了顿,切土豆丝的力道变得规律而有力,意思是,“上帝保佑,我的钱包。”
念及过往的许多事,我尴尬的望了望电视,我的眼睛蹭的一下亮了,两步跳过去坐在茶几上,少女怀春一样盯着那台黑白电视机里的人,那个就是我的偶像,有名的歌手,漠。
说不好为什么喜欢他,大概是因为他红,歌唱的也不错,也有可能是太帅了,作为一个二十四岁的男人,整天面对辽国的青山、血腥的任务、以及挨千刀的教父,我只能对着电视机里这个金发帅哥怀春,不然我无处安放的荷尔蒙会憋死。
久存不良,影响传宗接代啊!
然后,我忽视了来自身后的叹气声。
我和巴林穿过祁山来到西徽的国都,说实话,虽然我们和国都离得不算特别远也就一座山的距离,生活可是天差地别,人家用的是高清□□的大彩电,我们家的是黑白乱码的还要天线的电视机,人家吃的燕窝鲍翅,我们家吃的是自产自销的纯天然无污染小青菜,偶尔打个牙祭还是山里的野鸡。
能和巴林一起活到二十四岁,我真是五行熊壮,自带煞气,天生命硬。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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