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常彩叔在地铁上遇见了福音。
“大叔今天坐地铁啊?”
“是的。”说起来,福音也是坐地铁上下班的呢。
于是,理所当然地,两人一起上了拥挤的地铁。
关于他和易信言的八卦,才不过两三天。这次,他鼓起勇气坐地铁的目的,是想看看,世人怎么看他。
上了地铁后,却是有认出他的人。这些人里,有的人撇过头不看,有不屑鄙视的,还有对他露出善意微笑的。
从这些人群里,常彩叔看到了人类的多面性。同时也明白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以异类的眼光看他。
福音在他耳边悄悄说:“别看有些人在网上叫得欢,在现实里,也就怂货一个。”
有福音在身边,常彩叔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
最终,他一个人顺利回到家,并没有人冲撞上来辱骂他和动手打他。毕竟,这个大社会和学校圈子里的小社会不一样。成年人,更关注的是自己奔波劳碌的生活。
明天是周六,易信言就要回来了。一星期不见,那种魂牵梦萦的思念,烧穿了身体和灵魂。他从来不知道,爱上一个人,让他变得自己不再是自己。
“啊,不行。我不能软弱,否则会被那家伙彻底掌控!”他唾弃自己不已。
可那人身上仿佛真的有魔力一般,深深吸引着他。
也不知道他明天什么时候回来呢?
怀揣着明天即将见面的喜悦,今天晚上,常彩叔没有因为深刻的思念而失眠。
凌晨四点点,家门口打开了。一下飞机便迫不及待回家的易信言,在打开门那一刻,屋子里那股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换掉鞋子,他轻手轻脚地进入卧室。里面的床上,穿着他衬衣的常彩叔睡得深沉。他笑着伸手,蹭了一下对方的脸颊,常彩叔嘤咛一声,翻了个身,露出大半截的腰身,继续睡觉。
易信言走出房间,向浴室走去。
“唔……”一夜深沉的常彩叔感觉有刺眼的阳光。他内心不由道:不应该啊……因为房间的大窗户面对的是东边,因此每每太阳升起的时候,便会入侵整个房间,让整个房间充满阳光。因此,睡前,他会把窗帘关上。
翻了个身面对窗口,把手放在额头上抵挡,然后缓缓睁开眼睛。
他似乎,看到了一个坐在窗边看书的人影。
见他醒来,那人露出笑容说:“早安,学长。”
愣过之后,常彩叔不免激动翻身而起说:“你回来了?”
易信言放下书,走到床边坐下,然后把脸埋在他的脖子上说:“是的,我回来了。”然后,舔了一下恋人的脖子,并亲吻,留下一枚清晰的吻痕。
常彩叔急忙把他的脑袋推开:“别这样!”
可对方得寸进尺,把手滑进了衬衣,抚摸上他敏感的腰身:“喏,学长一直穿着我的衣服睡觉吗?”
打掉他的手,常彩叔脸红地说:“才没有。昨天晚上,我只是拿错了睡衣而已。”
“看来,学长不老实呢。想让学长说真话,也只能在床上‘严刑拷打’了。”于是,翻身把人压在床上狠狠地亲吻了下去……
一番折腾后,时间已到十一点。被欺负得浑身留下爱痕的常彩叔即使把衣服穿上,脖子上的吻痕,也掩盖不住。
在他穿好白衬衣、浅蓝色的牛仔裤外加一双休闲布鞋的时候。那个身形高大英俊的男人突然拿起他的手,把一块手表戴在他的手上:“这是给学长的礼物。”
即使不识表,但他也知道这块手表不便宜。
“这块表,不便宜吧?”
“谁知道呢?不过,既然是我送的礼物,学长一定要好好珍惜哦。”
比起这块价值昂贵的手表,那块百元左右的手绢,显得实在是太廉价了。可,他却想要把这份心意送出去。
于是,他把礼物盒递给对方,不好意思地说:“这是给你的礼物。”
易信言接过,打开一看,是一条手绢。拿起,手绢的一个角里,上面有恋人的姓氏。他开心地说:“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然后,高兴地叠好放进口袋里。
看他喜欢,常彩叔内心暖烘烘的,舒服极了。
两人去公园租自行车骑,四点的话,一起买菜做饭。
别看易信言是个能干的霸道总裁,但在骑自行车他真不在行,看他再次摔倒在地,骑着自行车经过的小孩们哄堂大笑:“哦哦,又摔倒了。”
易信言扶起自行车站起对那取笑他的小孩大声道:“少瞧不起人,下一次,咱们就比赛输赢吧!”
常彩叔捂脸:“别和小孩斗气了!”
实在是太丢人了!
易信言“哈哈”大笑。
摔了几次后,易信言总算摸到了门路。这位总裁大人,还真骑着自行车追上那几个小孩,还差点把人家欺负哭了。
看到这一幕,常彩叔默默转身,假装自己不认识他。
自行车玩够了,易信言在小店里买了冰淇淋。两人坐下时,常彩叔恍然记得,自己失业之后,独自来到公园,并颓丧地坐在一个长椅上,便是这个椅子了。
当时,椅子边还有个摆着碗,躺着睡的乞丐。
喜欢恋人四十请大家收藏:(m.dmbook.win),耽美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