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全是富贵人家的包车,来接少爷回家的。大少爷下了车,很得意的靠着车门站,因为自己的新车也算一绝,就连何宝廷他爸爸,也没有这样好的汽车。
几个朋友坐顺风车坐到了地方,接下来的路,既然大少爷不肯再送,他们就只好凭着两只脚自己去走。临走之前,他们也停下来向胡同里望了望,因为听说这学校里的学生非富即贵,最次也得是个次长的儿子。
望了几眼之后,忽有一人向前伸了手,小声提醒道:“哎,快看,看见那孩子没?这小模样,真长绝了!”
大少爷下意识的抬了头,一眼看过去,心中也是一惊——前方胡同里走出了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学生,穿着学校里的灰色西装制服,上身衬衫洁白,打着乌黑的领结;下身穿着西式短裤和长筒袜,脚上的小皮鞋也是锃亮。微微低头看着脚下的路,他生得眉睫浓秀,一张面孔粉白粉红,让人联想起荷花瓣儿。走出胡同之后一抬头,小学生对着大少爷愣了一下,随即笑逐颜开,就跑了过来:“大哥?!”
大少爷怔怔的点头答应了一声,心想小鹿变得这么漂亮了?怎么自己在家就没发现?
这时小鹿已经跑到了他的身前,仰起脸打了他一拳,小鹿又问:“你不回家啦?”
大少爷低着头,看着小鹿的直鼻梁和尖下巴,薄嘴唇有棱有角的,正是两片通红的菱唇。
小鹿见他不说话,往他怀里一塞,转而又去看汽车:“大哥,这就是你的新汽车吗?今天你用汽车带我回家吧,干爹说你这汽车可好了。”
一转身,发现自己那几位狐朋狗友全都直了眼睛,垂涎三尺的盯着小鹿瞧。忽然想起了他们素日的所作所为,大少爷心中一别扭,当即告诉他们:“我带我弟弟回家了,你们走你们的去!”
众人都知道程家只有一位少爷,程世腾不该再有什么弟弟;可这洋学校里跑出来的孩子也必定有些娇贵之处,狐朋狗友们迟迟疑疑的微笑着,认定了大少爷是在撒谎,但是对于小鹿的身份,却也是猜不透。
大少爷不理会他们,径自带着小鹿上了汽车,然后也没回家,而是命令汽车夫开向了东安市场。
在东安市场附近,大少爷找了一家番菜馆子,要请小鹿吃一顿西餐。
小鹿握着刀叉,心中十分快乐,坐在座位上东张西望。大少爷眼睛看着他,嘴里批评他:“你怎么越来越丑了?还不长个儿,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比你高了至少半个头。看你那样儿,吃了不长,等于白吃。小赔钱货!”
小鹿满不在乎,昂首挺胸垂了眼帘,自得其乐的切牛排,切着切着发出惊呼:“呀!没熟,还有血呢!”
大少爷立刻嗤之以鼻:“没见识,西餐都这样,那叫七分熟。”
小鹿第一次吃西餐,实在是切不开牛排,所以索性放了刀子,转而用叉子扎了洋葱圈吃。大少爷把他的盘子拖到面前,亲自给他把牛排切成了小块,又问:“爸在家吗?”
小鹿答道:“干爹和你一样,也有好些日子没回家了。”
大少爷压低声音说道:“听说他在天津又安了一份儿家。在租界里,是小洋楼。”
小鹿对于程廷礼的小公馆毫无兴趣,单是津津有味的大嚼。而大少爷把切好的牛排往他面前一推,又问:“我这么长时间没回家,你想没想我?”
小鹿不假思索的点了头:“想。”
大少爷又问:“真想假想?”
小鹿用叉子往嘴里扎了一块牛肉:“真想。”
然后他鼓着腮帮子抬起了头,含含糊糊的又道:“晚上你回家吗?回家的话我吹口琴给你听。”
大少爷对于口琴也是毫无兴趣,只是诧异家里没了自己,小鹿居然也活得挺好,还学会了吹口琴。现在他们已经没了共同的语言,等再大一大,是不是就要分道扬镳、各走各路了?
这天晚上,大少爷果然回了家,小鹿也果然给他吹了口琴。
盛夏夜里,即便窗扇大开,屋子里也还是闷。在几盘蚊子香的掩护下,大少爷穿着短衫短裤,坐在正房门口的石头台阶上。小鹿更怕热,光着膀子只套了一条小裤衩。在大少爷脚边蹲成小小一团。夜是晴朗的夜,漆黑天幕上满是银星星,一弯新月斜斜的挂在天边,是清冷的白色。几只小蝙蝠掠过屋檐,无声无息的飞成无影无踪,院子角落的花盆里有蛐蛐叫,叫得中气十足,甚至盖过了小鹿的口琴声音。
小鹿气息不足,把口琴吹得颤巍巍,然而调子很准。沉重的睫毛随着曲调变化一颤一颤,他吹得很认真,光滑的小肩膀和细胳膊收紧了,细腻皮肤反射了银色的光。
一曲吹完,小鹿抬起头看大少爷:“好不好?还行吧?”
大少爷凝视着他:“一般。”
小鹿用手擦了擦口琴,倒是败不馁:“我再练练,这个曲子我还不熟呢。”
大少爷收回目光,看一只蚊子在蚊香烟雾里摇摇晃晃。这一刻,他忽然感觉自己特别喜欢小鹿,喜欢的不得了,可小鹿还是个小孩,哪有喜欢小孩的呢?
忽然间,他问小鹿:“你说,我以后不会像爸一样吧?”
小鹿又吹了一声口琴,然后问道:“什么像干爹一样?当大官?做将军?”
大少爷一摇头:“不是,我是说我以后会不会像爹一样,不喜欢女的,专门养小子玩儿?”
这话让小鹿听,小鹿就听不大懂了。而大少爷抬头看着他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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