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别这样。我知道,你肯定过的很辛苦,我什么也帮不上。就连悠然,我也只见过一次……”
“你还知道什么?”沈觅眼神明亮,看着雨晴,很明显的表明,他想听的不是这个。雨晴低下头去,“我知道,你喜欢我。”
说完又有些忐忑,这话怎么这么傻呢?沈觅肯定会借机笑话自己一番的。
沈觅却只是淡淡说道,“哦,是吗?那你说说,我为什么喜欢你。”
雨晴鼓起勇气,“这个问题我也想问你,你为什么喜欢我?我觉得我一点都不好,在你面前像个傻子一样,说实在的,爹说你喜欢我我都不敢相信。总不能,你喜欢我就因为我笨吧?”说到这里,雨晴不由得笑起来,用傻来伪装天真的女主,却总能博得看透世事的男主的痴心,多么恶俗的情节。
“要是你喜欢我,就是因为我笨手笨脚,衬托出了你的高大,给你平添了笑料,那你就是我的仇人!”雨晴看着沈觅,“不过,除了这一点,我还真没发现自己有什么特别之处,所以,我想你不会是喜欢我的。”
不管沈觅对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思,雨晴现在已经尘埃落定,总不会再有其他想法了。雨晴并不是那种将爱情看的很重的人,也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或者千万人之中只有一个适合自己的。记得还在现代的时候,雨晴就听一个年长的表姐说过,适合自己的有千千万万,所以挑挑拣拣的结果和不挑不捡都一样。
雨晴当时年纪小,但是深深记住了那句话。她也相信,适合自己的人有很多,无论和那一个人交往下去,结果可能都是一样的。但是一旦和某一个人开始交往了,就不要再想那些剩下的千千万万个适合自己的了。
所以,雨晴这些话,不过是说给沈觅的,她仍当沈觅是自己的亲人。虽然她的说法不高明,不过在沈觅面前,雨晴一向这样。蹩脚地理由就蹩脚去吧。
沈觅沉思良久,突然笑了:“你说对了,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笨,是因为你自作聪明,妹妹。”他话说得俏皮。雨晴一下子放松下来,总是习惯性的打击她,这才是雨晴认识的沈觅。再说了,自作聪明,绝对不是个好词,就像雨晴叫沈觅哥哥一样,这个略带戏谑的妹妹让雨晴安心。
沈觅垂下眼睛,遮住眼中的心事。雨晴。你真是自作聪明,难道你真地以为动过的心就那样容易平复吗?不过,既然这是你想要的,那就如意所愿吧。自作聪明的雨晴,就是我的妹妹吧。你想要简单的生活,我给不起,最起码不要成为你的困扰。让你的生活,如同雨后天晴一样,不带一丝乌云吧。
一步错过,终生错过!
从我离开大官庄地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你我今生的擦肩而过。如果当初自己不曾那么爱你,不曾那样的在乎你,而是勇敢的踏出一步,到了今天结果会不会不同?
可是我怎能不在乎你怎能不替你考虑呢?你是二叔捧在掌心的宝贵。是我心中最爱的雨晴啊。
即使让时光倒流,即使将一推倒重来,我的选择仍然不会变。所以,世间事没有如果,所以,如果就成了时间最忧伤的话语。
只能在有月光的夜里独自徘徊,静静怀念曾经一起望月的身影,然后独自咀嚼回忆地滋味。将欢乐忧伤当作珍宝,一遍遍的回味,无论甜蜜还是苦涩。
“今天的月色多好,我们到院子里赏月吧。”沈觅看了看天,提议道。
雨晴欣然同意。现在是七月十六,虽然还不到中秋节。但是月亮同样很大很圆。bsp;更妙的是。沈觅院子里还有一棵桂花树,吩咐侍从将酒菜摆到桂花树下地石凳石几上。又在树梢挂上了几盏灯笼。然后雨晴和沈觅对坐。
“哥,我发现呢特别喜欢光亮,是不是当初我给你留下的心理阴影啊?”当初雨晴为了省油,号召大家晚上不点灯。今天在沈觅的院子里,发现可无可有的时候,他一定点灯,需要的时候,就一定多点。
“你不是说吃菜讲究色香味吗?黑乎乎的还看什么色。再说了,又不让你出钱,你替我节省什么!”
“知道知道,现在您是财大气粗,别说点几支蜡烛,就算是拿蜡烛当柴烧,你也不是烧不起。”雨晴笑嘻嘻喝了一口酒,却被呛得直咳嗽。
沈觅推过一杯茶来,然后又打开手边的一个缠枝莲花纹的青花瓷罐,拿着亮晶晶地银质镊子,夹出几块冰,放在一边的同样缠枝莲纹盘里,用一个玉制小锤,轻轻敲碎,然后放进水晶杯里,轻轻晃了几下,慢慢饮下。
雨晴看的目瞪口呆,抛开沈觅动作优雅性感之外,就他那些用具,哪样不是人家极品?
“用蜡烛当柴烧,太浪费了。”沈觅仍是慢悠悠的,“不过,冬天的时候,我经常是拿蜡烛当炭烧,比上好的银霜炭还好,没有一股子烟火味。”
雨晴哈哈笑了起来,“为什么你地是水晶杯我地却是白瓷杯子?”
这个沈觅自己享受也就罢了,干嘛还要让人眼巴巴的看着。。
“不想暴殄天物。给你个白瓷杯就不错了,要不给你个木头玩,省地你失手打破了。”沈觅仍是自斟自饮。
“奇怪,既然你想和烈酒,干嘛还要加冰啊,要是想加冰,干脆直接兑点凉水好了。真是没事找事。”
“你这是典型的酸葡萄心理,不过反正你喝不到,怎么说随你。”
雨晴低下头吃菜不语,她注意到,这些小菜,都是偏酸微辣的
喜欢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请大家收藏:(m.dmbook.win),耽美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