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戈安慰道:“别怕,万事有我呢,他就算想起来了又能怎样?在他昏迷不醒的时候,是你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喂他喝药吃饭,还给他洗衣服,甚至还给他擦身子,伺候他穿衣服。你都以为他做到这个地步了,他要是不娶你,我就替你宰了他!”
廖贞红了脸:“你别胡说,我就是给他擦了上半身,下半深是小蒋哥帮忙擦的。”
“我知道,但你是个黄花大闺女,给一个陌生男人擦了身子,他要是不娶你,你的名声不就毁了?将来你怎么办?谁还敢娶你?这事儿他必须得负责到底!”
“那咱们也不能骗他啊……”
廖戈敲了下她的脑门:“我的傻妹妹,咱们要是不骗她,他会愿意留下来吗?他要是不留下来,你有机会跟他日日相处培养感情吗?”
廖贞无言以对,只得默默地垂下头,使劲绞手指,心情非常纠结。
她知道自己欺骗秦烈是不对的,可她舍不得放秦烈离开,所以她才会接受哥哥的提议。
秦烈刚醒来那会儿,整个都木木的,什么都记不得了,别人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可伴随时间的推移,秦烈的脑子渐渐变得清晰起来,他会在不经意间试探廖戈和廖贞,好几次都差点让廖贞漏了馅儿。
直觉告诉廖贞,秦烈很快就会恢复记忆了。
他们的谎言很快就要被揭破了。
这种预感让廖贞坐立难安,她抓住哥哥的袖子,可怜巴巴地说道:“哥,我是真的喜欢他,我不想失去他,你帮帮我!”
廖戈:“你们现在已经是夫妻了,只要你趁机牢牢抓住他的心就可以了。”
“我该怎么做?”
“之前不是让你每天给他做点好吃的吗?俗话说得好,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得抓住他的胃,你的厨艺非常好,征服他的胃应该很容易。”
“我按照你说的去做了,刚才我还给他送去了鸡汤,还问他喜欢吃什么,我都可以给他做,可他却反问我怎么会不知道他以前喜欢吃什么?他在试探我,我觉得他肯定是起疑了。”
廖戈皱眉:“之前大夫说他头部遭受重创,会造成短时间的失忆,等脑内淤血渐渐散去,他就会恢复记忆。可按理说至少也得一年半载才能完全恢复,现在过去两个月,他怎么就开始起疑了?”
廖贞又急又怕,眼眶都红了:“哥,我好害怕啊,他要是发现真相,肯定会很讨厌我的,我不想失去他。”
在他们遭遇水贼的时候,廖贞也在船上,她被水贼抓住,扯破了衣裳,按在甲板上欺辱。
就在她惊恐绝望的时候,秦烈犹如天神一般降临,将那个压在她身上的混蛋踹飞,把她从绝望之中拽出来。
他是她的英雄。
是她这辈子认定的那个男人。
她一眼就爱上了他,从此非他不嫁。
廖戈按住她的手背:“你别着急,既然他已经起疑了,咱们就不能在徐徐图之。你必须赶紧跟他圆房,只要有了夫妻之实,就没人能拆散你们。”
廖贞被吓了一大跳,脸色涨红:“这、这不太好吧?我们都还没有拜堂,也没有见过公婆,就这样贸贸然圆房,将来会被人看轻的。”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如果你们不尽快圆房,恐怕将来会生出变故,到时候你跟秦烈就没办法在一起了。”
听到这话,廖贞立刻就坚定主意:“不!我必须要跟烈郎在一起,要是跟他分开,那我也不活了!”
看着妹妹秀丽的面容,廖戈叹道:“咱们爹娘早逝,咱们兄妹相依为命,我又是个粗人,不懂那些繁文缛节。我只知道,想要的东西就必须要努力争取,哪怕为此付出一些代价,也是值得的。”
“我知道的,哥哥都是为了我好,我都听你的。”
到了夜里,廖贞特意准备了一桌的饭菜,非常丰盛。
她穿着水红色的裙子,面料柔滑细腻,将她的身材衬托得婀娜多姿,脸上描绘着淡淡的妆容,秀丽的眉眼更显精致,红润的嘴唇在灯火的映照下,像是新鲜可口的樱桃,吸引着男人凑过去咬上一口。
待秦烈入座后,廖贞拿起酒壶,为他斟酒。
细嫩纤长的手指捏住酒杯,递到秦烈面前。
“烈郎,这是我哥藏了好久都没舍得喝的好酒,今天难得拿出来分给我们尝尝,你快喝一杯。”
声音娇软甜腻,入骨消魂。
秦烈接过酒杯,面无表情地喝了一口。
酒的确是好酒,但跟他记忆中的酒味道不一样,很陌生。
他放下酒杯,没有再碰。
廖贞挨着他坐下,一手按在他的腿上,另一只手拿起筷子给他夹菜,笑得顾盼生辉:“这是你以前最爱吃的红烧肉,我特意炖了好久,很入味的。”
秦烈尝了一口,猪肉已经被炖烂,入口即化,味道很好。
但跟他记忆中的红烧肉味道不一样。
无论是这酒、这肉、还是面前这人,都太陌生了。
他不由得皱眉,脸上的疤痕也随之拧起来,显得格外可怕。
廖贞有点害怕,身体往后倾,手也收了回来。
“烈郎,怎么了?是酒菜不合胃口吗?”
秦烈看着面前娇艳秀丽的女人,沉声问道:“你说我是你的夫君,那你把咱家的户籍文书拿出来,我要亲自看看。”
户籍文书记录了一户人家里的所有人口,上面必须要有当地县衙的公章,还要有本地有名望的人作为担保,很难被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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