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冷如刀锋,他的确不像是个活人。
云雁举盾挡住他的剑,陌刀迅速划过一道血光,“不错,死人该在死人该待的地方!”
不再多话,云雁一盾撞过去,手中的陌刀也架住了勾魂使者的剑,只是片刻的事,林致一箭穿心,已是让勾魂使者死得透透的,只能去地府勾魂了。云雁武功再高,也只是一个人,绝不可能毫无错漏地杀死幽灵山庄诸多幽灵,然而她不是一个莽夫,而是苍云的统领,领军者,深谙配合之道,弓弩交加,巨盾护身,苍云虽有折损,却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王副将还拎着高涛,已经在思索着换了北军出这么多人,是否能得了这个战果了。然而北军并没有云雁这样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人,北军士卒也没学过什么内功心法。
同袍在眼前死去,云雁是看惯了,可却无法不难过,但比起南宫灵来,就要好得多了,就连林致几人,上过几回战场,都比南宫灵要好得多。南宫灵不是心性软弱之人,死在他手上的人也不少,丐帮与人冲突时也有出过人命,他只是……只是从来没有像今日这样,觉得心里发堵。
擅使双剑的南宫灵攻击力是够高了,可比起身边穿玄甲举巨盾的其他人来说,防守起来就有点疏忽,有时有人突围,他能拦住人,自己却也险象环生。江湖出名的老前辈,当然有出名的本事,南宫灵还是太嫩了一点。
明明只是一起训练过,搭过几句话的人,怎么就甘愿为他挡住刀戈?哪怕身死也毫无畏惧?
同袍兄弟不是玩笑话,可无花还是南宫灵血缘上的哥哥,不也是想要杀他灭口?他仿佛是有点明白了,大沙漠上,云雁高喊出来的“苍云”二字。
“苍云所属,皆为同胞兄弟。”怕死就不会上战场,云雁知道,苍云的都是好儿郎,而南宫灵,同样是在苍云旗下立过誓的人,在军中,谈恩情不如论义气。云雁自己也记不清,在大唐的时候,有多少次她是为人所救,又从狼牙军手下抢回过多少同袍的性命了。
死有轻于鸿毛,有重于泰山,天下有苟且偷生之人,也有慷慨赴义之士。
操吴戈兮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屈原一首《国殇》,唱尽多少将士英魂。
云雁的嗓子当然不如千歌馆的姑娘,但这两者是完全不能用来相比的,她低声唱起这样一首挽歌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应和起来。战死的苍云将士被同袍背起,背后的幽灵山庄已经被大火烧得只剩下灰烬,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云雁要去收尾了。
木道人的剑是很快,但是能否快过白云城主叶孤城还是未知,云雁也从来不怕敌人的强大。而应对木道人这样的对手,人多反而碍手碍脚,沼泽地并不适合行军列阵。
冲天的火光化作浓浓烟尘,木道人在听见隐隐约约传来的《国殇》之曲以后,便知真的是大势已去。所有人在事情没有结束之前,都忍不住要抱一点希望,而希望破灭之后,就越发破釜沉舟起来,木道人攻向叶凌风的剑越发迅捷凌厉。
他看着眼前人不人鬼不鬼的叶凌风,也无法想到当年玉树剑客的风姿了,面前的人比幽灵山庄的任何一个都像鬼。一步行差,步步是错。
“叶凌风?你居然还活着。”
“你还没死,我怎么能死。大仇未报,我不能死。”叶凌风的攻击诡秘异常。若他还用剑,必然招招受制于木道人,然而叶凌风已经不能再用剑了。
木道人把重伤的叶凌风推下山崖,使其筋骨寸断,他哪里还握得住剑?在沼泽地里活了这么多年,叶凌风也琢磨出了一套奇诡至极的功夫,尤其是别人说起身体柔韧都是说柔若无骨,他是真的断了骨,出手攻击时也有如滑腻的泥鳅一样,让人难以阻挡。
陆小凤压根插不上手,木道人是陆小凤的朋友不错,可这个朋友算计起他来也是不遗余力。听过叶凌风的话之后,陆小凤便把木道人的心思猜了个七七八八,若只他一人来查案,怕是不知要多生多少事端。
“幽灵山庄诸鬼,除却高涛领去北军祭军,余者尽皆覆灭。”云雁快步走至沼泽中,身上沾满血渍,一身杀气也未散去,又有那《国殇》之声幽幽不绝,更显得她有如修罗鬼刹。
木道人再怎么隐忍深沉,也免不了猛然一惊,心神动荡,露出破绽。高手对决,一个破绽足以置人于死地,叶凌风不是木道人这样的顶尖高手,心中却已存死志。
当木道人的利剑刺穿叶凌风的胸口时,叶凌风便用身子夹住了那剑刃,使木道人无法变招,他的手臂也紧紧勒住了木道人的咽喉,这是玉石俱焚之局。叶凌风显然也看见了赶来的云雁,他让木道人的剑捅得更深了一些,也终于活生生扼死了这个毕生仇人,喉管像是灌了风一样,呼哧呼哧地喘了两口气,“云将军佩服我能坚持活着,却不知我只为仇恨而活,仇恨了了,我便没了那般勇气。”
叶灵是个多么漂亮的姑娘啊,虽然有点任性,但也是个好姑娘。这样好看的姑娘,花儿一样的年纪,不该有个连面都不敢露的父亲,叶凌风也从未养育过这个女儿,便不想往后再拖累于她。
“你已亲手报了仇。”云雁见叶凌风对木道人恨到入骨的模样,也有点动容,只因她也曾想过,若她一命能换去安禄山一死,她会如何做?这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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