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
“乔楚!乔楚你一定要活下去!乔楚——”
浓烟,火光,天旋地转,一片漆黑……最后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一样东西——水。
冰冷的海水,淹没了一切,冲散了一切,毁灭了一切。喘不过气,肺憋得生疼,海水灌入鼻腔,眼睛,耳朵。四肢越来越重,划动得愈发迟缓,在冰凉的海水中渐渐失去知觉,拖着身体向深海不断下沉……
乔楚猛地睁开眼,一下从床上坐起来,冷汗涔涔。
她又做噩梦了。
八年前那可怕的经历再次在梦境中重现。
其实她近一年来已经很少再做这样的梦了,至于今天为什么又重新梦到八年前的事,乔楚心里很清楚。
是因为那个人。
回头看了眼床头的钟,凌晨两点半,乔楚知道自己这下再也睡不着了,索性披上睡衣起来,开了电脑。
电脑旁还散落着一份合同,是图书公司新发来的约稿函,显然是预测到《荒岛之恋》的巨大市场价值,想要拉住乔楚这棵新晋摇钱树,催她写续集。
乔楚将双手放在键盘上,却打不出一个字来,失神望着屏幕上空白的文档。
小说中的女主和她的“星期五”最后一起获救,又有了自己的小包子,像无数王子公主的童话,美满而令人憧憬,定格在最美好的一瞬。
可是,她的续集呢?
乔楚不禁想起那非常经典的一句话:童话之所以是童话,只是因为没有让读者看到结局。
将那本不知道看过多少遍的《荒岛之恋》翻开,页码早已熟记于心,那是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流落荒岛第十七天,我终于用集邮册里的放大镜成功弄出了火。对于生吞了大半个月活海鲜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上天最大的恩赐。当然,如果这恩赐不包括有人将我从这鬼地方拯救出去。
我将从河里捉来的鱼架在火上烤,围着火堆手舞足蹈,从义勇军进行曲唱到山丹丹花开红艳艳,像个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怕什么?反正也没人看见。如果这世界上只剩一个人,而这人是疯子,那她也就是正常人了,不是吗?
有了火光,小岛的夜晚不再那样可怕,酒足饭饱之后我在篝火边昏昏欲睡,恍惚中,似乎看到了篝火边有个人影……可是谁来告诉我,为什么在这空无一人的荒岛上会有人影?!
真的很难找到词汇形容这一刻的感觉,我几乎是从地上弹起来,摸向绑在脚踝的瑞士军刀!人影在篝火另一面,火焰阻隔了我的视线,我看不清‘它’的具体样貌,不过隐约可见,‘它’有四肢,头上的毛发乱糟糟一团。
我慢慢从地上站起来,‘它’看到我站起来,竟然也跟着站起来。
尽管身体是蜷曲着的,不过还是能看出来,‘它’的身材很高大,足足比我高了一个头……当我们彼此的脑袋终于高过了蹿动的火苗,我终于看清了‘它’的脸。浓眉,高鼻,薄唇,眼睛黑亮,好像……是个人?!
这一刻,我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鲁滨逊漂流记》里的情节,脑中立时闪过三个字:食人族!”
……
乔楚是被手机的震动声弄醒的。
她抬起头,感觉脖子要断了一样,胳膊也被枕得发麻,下面压着的书还是摊开的,停留在昨天看到的那一页。
想不到昨天晚上竟然就这样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乔楚接起电话,是主编江清寒,她让乔楚明天去一趟图书公司,神神秘秘地说有重要的事和她商量。乔楚想了想自己那构思了一半的出逃计划,答应江清寒明天准时见面。
又能逃到哪里去?写都写了,如果那个人因为这个不放过她,难道换个城市躲起来就安全吗?
想通了这其中的道理,乔楚决定做一只破罐子破摔的鸵鸟,昨天的慌张无措已经尽数从她脸上褪去,她又钻进了那个封闭在她心里的安全世界,只留下一具幽灵般的外壳掩人耳目。
本来醒来时就快中午了,将一屋子狼藉收拾妥当,再洗漱干净,已经日落夕照。小岛不在家,乔楚准备吃一碗泡面了事,水烧了一半,陈斯年却出现在她家楼下。
“小楚,下来。”陈斯年给乔楚打手机。
乔楚想装作不在家。
陈斯年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无奈,“小楚,昨天是我的错,不该对你发脾气,下来吧,带你去吃东西。”
乔楚目光在还没开封的泡面游移了一圈,正要开口回拒,陈斯年又补充道;“顺便谈谈你叔叔的案子。”
十分钟后,乔楚坐进了陈斯年的车。
陈斯年觉得有些讽刺,他从不曾想过,有一天他和乔楚的关系居然也要像他和客户那样,用法律案件来维系。有的时候陈斯年真的忍不住想用一把小刀划开眼前这个叫“乔楚”的外壳,把他的那个真实的乔楚剥出来,安安稳稳护在怀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隔着一张遥不可及的陌生脸孔去窥探,却怎么也看不到那张熟悉的笑脸。
“想吃什么?”陈斯年打着方向盘,将车子驶出小区。
接连叫了好几遍,乔楚才眨眨眼转过头来。
陈斯年对乔楚经常性的魂游天外早已经习惯了,“想吃什么?”
“都行。”乔楚说完,抿了抿嘴又补充,“不要海鲜。”
两人最终选了百货商场里一家新开的港式茶餐厅。
这家餐厅是全国连锁式经营,在各大一二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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