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跟我去美国,在那里写作和生活,在那里让人们认识你。”
“美国……”雪兰有些喘不上气,“我……我从来没想过要离开华夏,我不能离开这里。”
“你在怕什么?觉得美国太远了吗?”布兰妮沉默了一会儿,郑重地抛下一句话,“想想你最初找我的原因,我希望你是个能够配得上我的合作者,不会让我失望。”
雪兰离开了出版社,但脚步有些轻,就连头顶上火辣辣的日头都仿佛不再那么烫人了。
她坐上电车,静静地看向车窗外,心情就像路上嘈杂的人流一样纷乱。
她不想去那么遥远的地方,就连当初离开北平来沪市都让她难以割舍,更何况是去大洋彼岸的另外一个国家。
但雪兰也明白,这是一个机会,更快实现自己愿望的机会,她去美国后,只要一切顺利,她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完成超乎想象的成就。
她必须去,这是她可以尽到的本分,为什么不去呢?
可另一方面她又产生了难以言说的恐惧,世上没有哪个地方比家更温暖,但美国已经在家家户户奔小康的道路上飞奔了,华夏却每天都有那么多穷苦百姓饿死在街头。她害怕自己离开这个贫弱的华夏后,会沉浸在美国安定富裕的生活假象中,会忘记过去的梦想,忘记贫弱战乱的故土,然后再也不想回来了……
☆、第102章
有李氏在的地方总是最让人舒服的。
她喜欢在炎热的天气冷上一壶绿豆汤,给回家的女儿们解渴,无论在外面跑得如何满头大汗都没有关系。
雪兰一回到家里,就听李氏喋喋不休地说起三姐:“我是管不了她了,一天到晚也不知道忙什么,你说她是不是谈恋爱了,我看她忽然爱打扮了。”
雪兰不接话题,而是默默地饮下一杯凉凉的绿豆汤,她刚从外面回来,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
“你跟你姐姐整天背着我嘀嘀咕咕的,你知不知道?”
雪兰却叹了口气说:“妈,姐姐都已经二十多岁了,她是成年人了,她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人生,她想去干什么都是自己的选择,你管也管不了,何必呢?”
李氏一听就不高兴了,说道:“怎么?你们翅膀都硬了,我管不了你们了是吗?”
雪兰正在烦恼布兰妮的话,她叹了口气,不言不语地坐在李氏对面,听她机关枪一样毫不停歇的唠叨声。
“你也这么大了,怎么就是不懂事呢。”
雪兰盯着李氏看了一会儿,倏尔又转开,然后默默地皱起了眉头。
李氏以为女儿对她使脸色,于是愈发不高兴了,不满道:“一个一个的,对你们好,不知道是对你们好。”
雪兰任由她嘟囔,李氏却越说越起劲,雪兰已经很不耐烦了,压在心头的石头简直沉重到让人无法呼吸了。
“妈,我或许会去美国。”最后,她打断了李氏的喋喋不休,直接说了出来。
李氏闻言,直接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她愣愣地看着雪兰,暗暗思索美国是哪个国家?她不知道美国在哪里,只知道是个洋鬼子国家,也不知道跟英国和法国有什么不一样。
过了许久,她才微微喘息着问:“你为什么要去美国?”
“你还记得那年张大帅死了,他们接你去北边唱歌的事情吗?”雪兰问。
“记得,怎么不记得。”那件事对李氏而言,是一生都难以忘怀的经历,只是后来她当过妓女的事情被揭发后,她便失落了很久,也不再谈起自己出唱片的事情了。
“都是因为我让你唱歌,让你去北方巡演,才会引出那么多无聊的人在报纸上辱骂你,你怪我吗?”
李氏不知道这跟她去美国有什么联系,只是摇摇头,然后急切地问道:“是不是政府那边又针对你,你不是很久都没有写文章了吗?难道有人要抓你?”
雪兰摇摇头,又问:“咱们从刘家逃出来已经几年了啊?”
李氏一沉吟,回答道:“五年了吧……”
“五年了,我也写故事写了快五年了。”雪兰垂下眼眸,抚摸着裙子上的褶皱说,“真快啊,简直像一眨眼的时间。”
李氏急了:“你倒是先回答我的问题啊,一进门就跟我说要出国,你一个小孩子家,突发奇想出什么国?”
在父母眼中,子女永远都是孩子,哪怕孩子成年了,甚至五六十岁了,也依然是孩子,但雪兰不是真正的孩子,她的实际年龄比李氏小不了几岁,只不过她落在了这具身躯里,所以才继承了这个孩子的一切,包括认她的母亲当母亲,姐姐当姐姐。
“以前我给你念过我写的小说,你觉得我写得好吗?”雪兰问。
李氏说:“好,当然好,许编辑他们都说你是个奇才。”
“那一年冬天下大雪,咱们挤在一间没有玻璃窗挡风的破屋子里,全身只剩下不到二十个银元,邻里还住着半夜来砸门的二流子,要不是我写小说糊口,咱们必定活不下去的。”雪兰说。
李氏点点头:“是啊,我的五姐是家里的顶梁柱。”
“后来我赚了钱,咱们住上了大房子,顿顿馒头菜肉,就算不再写小说,咱们也能过上好日子了,可我依然没有停下来。五年的光阴,我也算是披肝沥胆了,熬尽了多少油灯,写光了多少墨水,无数个日日夜夜,我就坐在桌前,不娱乐,也不休息,我只是一笔一画写我的故事。”雪兰说着说着,忽然眼睛一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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