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内角落立着长脚铜鑒,里头盛着冰块。
婢女续了香,恭谨无声地退下去,整个殿内竟没有留一个下人。
一人负手立在竖屏之前,墨色薄衫贴身勾勒出他长腿蜂腰,袍尾金线绣蝶笼团花,将那袍子的沉闷扫去,生出些艳丽高华来。
那竖屏之上却不是花鸟山水亦或好诗妙文,却是一张战事地图。北蒙至大启,各郡县道路都分明标出。
那男子细细看着,并不做声。
高台主位,另一人躺在长椅中,一手撑面,一脚曲起,踩在那名贵的锦垫之上。那只脚上的靴子帮极高,几乎裹住了整条小腿,靴上绣鹰,目露凶光。那人另一只手把玩着一把短短的弯刀,刀鞘上锁纹鎏金,镶嵌硕大宝石,华丽非常。刀柄更是雕刻着一个狼头,怒目呲牙,很是渗人。
两人互不搭话,殿内安静非常,只有刀子磕碰手掌的微弱声音。
忽而窗边传来巨物撞击的声响。
两人同时抬头,那玩刀男子束着高高的马尾,里头夹杂细细的小辫垂在肩头,高鼻深目,十分年轻,正勾唇笑。
被盯的那个男子便也笑了,他嗤了一声,“本王不去,你那畜生认死主。”
于是玩刀男子便爬起来,几步过去打开了窗,一只青灰的巨大鸟儿直冲进来,贴着殿顶迅猛游翔。
“附离!”那白灰相间的羽毛落下来,黑衣男子皱眉冷哼。
阿史那附离这才将两指送到嘴边吹了声口哨,那鸟旋即俯冲下来,稳稳落在他伸出的小臂上。那是只游隼,肩背覆青羽,是以俗称青燕,腹足则为白羽黑褐横斑,展翅三尺有余,是cao原上有名的猛禽。
驯服了此等猛禽作信使的,便是北蒙的新王阿史那附离,与他同处一室的另一人也不必多想,自然是瑞亲王周容祈。
附离将弯刀拔出割断细线,从鸟爪上取下书信,抓抓鸟脖子,“好孩子。”那鸟便自行飞去找食了。
周容祈也不急,待他先看信报。
“果然是叶铭修。”附离舔舔嘴唇,跃跃欲试,“他若不来,好没意思。”
周容祈这才转过身,边走过来边道,“同行的还有谁?”
“李高文,宋景仪。”附离似乎对另的人并无大兴致。
“……宋景仪?”周容祈微微一愣,贴过来低头看去,果然如此,便牵唇笑了,“居然是他。”
“如何,相识?”
“岂止是相识。”周容祈生得艳,笑起来越发妖。
附离看了他片刻,挑眉,“汉人说话老喜欢故弄玄虚,你只是半个,竟然也如此。”
周容祈好似十分不喜这话,狠狠剜他一眼。
附离倒是十分喜欢看他做这种卖狠表情,噙起淡淡笑意。
周容祈似乎对他这种y-in阳怪气的做派习以为常,也不再瞧他,“信既已到,我们便再聊聊对策。”
“都聊烂了,有什么可聊,陪本汗用饭去。”
“这是本王的屋子。”
“那也得陪本汗吃。”
第十四章 牵丝
杜馥熏梅雨,荷香送麦秋。
原那夏热刚冒了尖儿,便被连日梅雨浇下,金陵笼在潇潇细雨中,烟云淡月,整座城如同沾水琥珀,清亮水润。
叶绍卿很不喜雨季,s-his-hi闷闷,凉凉漠漠,叫人畅快不起来。
宋景仪前脚刚走,这雨倒像是要冲刷他所有痕迹似的。叶绍卿隔三差五去宋府一趟,旁的也不干,便只去瞧那几株首案红。牡丹喜旱不喜涝,连日雨下,不敢轻易移栽,安宁不大会照料,叶绍卿便大有理由去悉心关照。
月余,前线终传回叶铭修军报,叶铭修与驻北军汇合,一举夺回桓仁,与北蒙遥相对峙。瑞亲王拒不相见,拥兵自重。叶铭修全权指挥,编整军力,只待平叛驱虏,誓捍大启国威。
几乎与捷报同时,皇后诞下皇子,皇帝龙心大悦,銮铃台又是丝竹盛宴。
雨还未停,叶绍卿喝了点梅子茶,恍觉这灯火通明,觥筹交错的景象重复了一次又一次,好生无趣。
北边虽由叶铭修按下了场面,然瑞亲王与北蒙新王狐狼勾结,底细难料,势必要有一场纠缠恶战。而战事的紧张之态丝毫没有传至这皇城脚下,金陵依旧是歌舞升平,甚至因为小皇子的诞生喜气洋洋。
一口气郁结于心,倒吐不出,堵得叶绍卿憋闷难当。
当他七年前饮下那杯毒酒起,他便知道了,这种憋闷,他是逃不脱的。
“叶大人。”
叶绍卿没有料到,他坐在廊上,还会有人来与他说话。
他更没料到,那人会是灵昌。
她穿得意外张扬,红裙曳地,银绣凤凰,只是碧玉年华的姑娘,如何艳丽都是不为过的,只觉娇俏扑面,毫无浓妆俗媚之感。
说起来安王之乱过后,叶绍卿竟是再未见过这位公主的。
她行礼后坐下,飘来的雨丝很快便沾s-hi她的宫纱。远处的烛光映出一点她的眉眼,与皇帝六分肖似。
两人默不作声对饮了一杯茶水,灵昌才低低一笑,“叶大人如何不敢看我。”
叶绍卿自然是心中有愧,干笑两声不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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