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酒是莫府的厨子特别酿制的,喝来感觉比别家的菊花酒多了一种绵密清爽的口感,温彦平极爱喝。所以每年中秋节时,都会到莫府这里蹭几坛菊花酒回去。
喝着菊花酒,温彦平道:“俏俏姨,借小胖哥哥给我一个时辰,我和他一起去项府探望狐狸精。”
听到她这不伦不类的称呼,孙俏俏用手指戳了下她的脑袋,说道:“要叫姨父,仔细旁人听到这乱七八糟的叫法笑话你。”
“小胖哥哥就像哥哥一样亲切,叫姨父我叫不出口。”温彦平苦着脸,“而且小胖哥哥也一直叫我小师弟。”
莫潜挠挠脑袋,笑道:“叫习惯了,改不过来。”
孙俏俏有些好笑,不过心里又叹息起来,心说这小侄女怎么越长越像男孩子了?表哥表嫂可有得操心了,只希望过两年她及笄后有点儿姑娘家样子。
孙俏俏亲自去小库房找了礼物让莫潜带去,将两人送出了门。
温彦平第一次来项府,好奇地瞅了瞅,总觉得项府的仆人实在是太多了,而且丫环们都好漂亮。那带路的小厮先将他们带到正厅,项父出来招待他们,听闻他们来探望儿子,笑呵呵地寒暄几句,便让人带他们到项清春所居住的院子。
项父是个眉目俊雅的中年男子,穿着一袭藕荷色的长衫,看起来倒有一股子fēng_liú雯然之色。不过在温彦平看来,项父一点也不像项清春,而且步履虚浮,身体有点儿虚,看来是女人多了,迟早有一天会被掏空身体。
项父不知道某人的想法,对于名满京城的温良义子倒是有些巴结,那过于热情的笑容破坏了那一份俊雅之色,倒显得平庸几分。想到儿子是温良的学生,心里又不禁一阵得意,对温彦平越发的热情了。
温彦平被他笑得心头发毛,很想一拳直接揍过去,不过想到这是项清春的父亲,多少还是给点儿面子吧。
莫潜倒是来过项府几次了,到了项清春的春华院后,便直接走了进去。
此时项清春坐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赏菊看书,阳光明媚,秋菊开得正好,桌上摆着几碟切成块的各种馅的月饼和清茶,旁边放着几本书,悠闲又自在,两个丫环远远站着伺候。
“狐狸精,我们来看你了。”
远远的,清脆的声音便传了过来。
项清春猛地抬首,看着从院子前的长廊走来的小少年,那灿烂的笑脸让阳光失格。
怔怔地看着那眉目格外漂亮的少年穿过灿烂的秋菊走来,项清春突然觉得今年的菊花开得极为灿烂,阳光很温暖,让他的心情莫名飞扬起来。
看着两人,项清春的眉宇有些温软,等两人落座后,亲自给他们倒了杯清茶,笑道:“今儿怎么有空过来?”
莫潜指着温彦平,说道:“是小师弟要来的。”
温彦平大大方方地接道:“我不是说会带礼物来探望你的么?我很守信用吧。”然后暧昧地笑了笑,又问道:“对了,我发觉你家的丫环的质量普遍比其他府里的高,一路走来都看到好些漂亮的了。快点叫你屋子里的俏丫环过来给我瞧瞧,我听说都是大美人儿呢。”一副兴奋的模样。
项清春的脸色马上黑了,心中磨着牙,暗忖: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竟然敢学那些男人开始fēng_liú了,实在是欠打屁股……
莫潜一听,便笑道:“小师弟你这般兴奋做什么?她们再漂亮也是狐狸精的人,与你无关。”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温彦平啃着一块芝麻馅的月饼摇头晃脑,“我以后可要娶个漂亮的媳妇儿回去孝顺我爹娘,现在多看一些漂亮的姐姐,有了对比,才知道谁是最漂亮的嘛。”
这话听着怎么那般像那些厮混在女人中的纨绔呢?
项清春和莫潜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很快地,这预感便成真了。
“我听很多人说,胭脂红胡同里有很多漂亮的姑娘,听说极会伺候人,不知道有多会伺候人,我也想去瞧瞧,若是真那么好,也买个回来让她伺候我。”小姑娘一脸向往之色。
简直是晴天霹雳!
项清春黑着脸瞪他,憋着一口气道:“小孩子家家的别学坏,等你长大再说。”然后警告道:“你给我老实点,如果让我知道你去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我会如实禀报老师听。”
“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你是说胭脂红胡同么?怎么会是乱七八糟的地方,很多男人都去啊,为什么我就去不得?”温彦平神色莫名。
两人憋着气看她,他们总不能告诉她,那里一条胡同一溜过去都是烟花之地,俗称青楼,那些所谓的姑娘其实是窑姐儿吧?对于温彦平,两人还是了解的,温良将她保护得极好,怕并不知道这胭脂红胡同是干什么的。
“我又没要做什么,只是去看看也不行么?”温彦平有些不开心地说。
莫潜和项清春异口同声:“不行!”
“……”
见她气得端着一盘子月饼背过身啃,两人对视一眼,心中无奈。不管怎么样,绝对要打消她对胭脂红胡同的兴趣,不然温大人若是知道这事,绝对会将他们阴得褪去一层皮。
除此之外,项清春也莫名觉得不舒服,咬了咬牙,赶紧将那种莫名其妙的想法拍飞,绝对不能生出那种惊骇世俗的想法。
☆、第110章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
项清春这伤是要安份地宅着一百天左右了,温彦平和莫潜同时表示同情,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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