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见梁霄在打篮球,打着打着突然跑过来,一把搂住她,摁在怀里亲吻。她大惊失色地推开他,她对梁霄是没有男女之情的,梁霄的心思也是极单纯的,一直把她当亲妹妹待,虽然肯定也有不同寻常的情意。少男少女的感情很青涩,有点儿懵懵懂懂,但她不可能把爱情和恩情混淆。
她拼命地又推了一把梁霄,反手就是一耳光扇上去,再一看,梁霄不在了,眼前的人分明是苑崇周。他被她推地坐在地上,半边脸红肿着,脸色晦暗不明,眼神冷冰冰地盯着她看,像鹰隼,蓄势待发的猛禽,要扑过来吃掉她!
她吓得一哆嗦,也跟着坐在地上,苑崇周拍了拍身边的地板,冲她笑了笑,呲了呲牙,雪白的牙齿映在阳光下,闪着白森森的芒,她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就跑,跑了一会儿回头看没有人了,正松了一口气,下一秒他就追上来了,她逃命似的继续狂奔,却被他从背后捉住,他两只手从她腋下伸进去,紧紧地勒住她,酥酥麻麻地气音在她耳边响起,他说:你跑什么,小爷我还没吃够呢。
他把她翻过来,恶狠狠地撕开她的衣服,衬衫扣子绷开,掉了一地。灵巧的舌尖在她身上游走,撩拨得她每根神经、每个毛孔都在叫嚣,羞于启齿的期待,让人失控的抓狂…她很害怕这种感觉,让她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自己,而是另外一个人,渴求更多却又不知道在渴求什么。
仅仅亲吻已经满足不了他,他开始上下其手,凌夙想推开他,却发现眼前已经没有他了,她在漩涡里,被急湍的水流卷着,不知道飘向哪里,飘了一会儿,渐渐地,她开始下沉,水从四面八方涌进来,灌进她的五脏六腑,她呛着气,越呛吸进去越多水,就要死了,她想,她快要死了…
凌夙大汗淋漓地醒过来,大口大口喘气,还好还好,只是个梦。
身边的苑崇周不知道去了哪里,她想起刚才梦里面的情景,羞得脸红耳朵热,她怎么能梦到他?她怎么会梦见他?那样羞人的情形,亏她想得出来…她真是…她双手捂住脸,努力平复心思。
不一会儿,人渐渐平静下来,心里面只庆幸着,幸好醒来的时候没看见他,要不然,不知道会尴尬成什么样子。
她看着他座位空空,刚才他捧着看的那本书,此刻却端正放在座位上。《财经总刊》到底是什么书?他看得那样入神,她不由得好奇心浮上心头,四下看了看,他不在附近,她伸手将那本翻开,看见扉页上的名字惊住了,《如何征服美丽女孩》,原来是挂羊头卖狗肉啊。
扉页下空白处,还有一句话,没头没脑的印在上面。
“当孙子有什么不好,孙子都是宝宝。”
什么意思呢?财经、美丽女孩、孙子,这三者有什么必然联系吗?还有这书名,啧,听起来就不像正经书。
她内心正在吐槽,却不妨被刚回来的苑崇周一把抢走了书。
她见他脸都黑了,好声好气道歉道:“对不起,我就是好奇。”
苑崇周唔了一声,算是接受了她的道歉。
她实在没忍住,又问道:“看这本书,和当孙子有什么关系吗?”
苑崇周冷不防被这个问题问住。有些事情真不能告诉她,她一旦知道,只会嘲笑自己打脸狂魔。他说过绝不会看这本书,谁看谁是孙子,出门前又觉得这本书其实写得还好,文笔虽然不好,但是道理必然是质朴的。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他便勉强看看吧。当孙子就孙子吧,不耻下问、求知若渴比不懂装懂要好上那么点儿。
但有的原则和立场他是不会改变的,他看着她娇美的容颜,内心嗤了一下,美成这样他也绝不会低声下气地求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紧”,放轻松。本文最大的污神其实是我,围笑脸?
☆、第三十章
一飞十五个小时,中途在东京转机,抵达大溪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正午了。
凌夙本来有点疲倦,但看见天堂一样的大溪地,瞌睡虫都跑了。
苍山青翠,绿盖如茵,山倒不算高,大约几百米的海拔,山峰尖挺,遗世独立。远处的海色幽蓝幽蓝,和天空连为一体,到近了,海色才变成透蓝,清亮的透蓝十分养眼,和她那件礼服的颜色,非常接近。
海景看久了,竟有点眼花缭乱,有一瞬间,她甚至错愕,分不清天和海,分不清自己站在海边、还是天际,究竟是天空倒映在大海,还是大海汇流入天空呢?
她愣怔着,苑崇周喊了她一声。
她回头,只看见镜头“咔嚓”一声,像是快门摁下的声音。
苑崇周正拿着单反,正对着她回眸发愣的脸,拍了一张照片。
他偷拍她啊?他什么时候在脖子上挂了个单反?这么悠闲,看起来真像是来旅游的,而不是来谈生意的。
“你拍了什么?”
凌夙特别好奇,走近他,凑过去想看一看他把她拍成什么样子。都说蠢直男可以把女生拍到脸糊,她想看看他是不是蠢直男。
苑崇周关了电源,把相机取下,收进背包里,不接话茬。
不会真的把她拍得很丑吧?凌夙越发来了兴趣:“让我看看,你都拍到什么?”
“没什么,一只猪而已。”嗯,一只不解风情的猪,一只在别人撩拨她时,会一巴掌把对方轰走的猪。
凌夙听见他骂自己是猪,有点恼了,他偷拍她,还不准她看一下,这是什么道理?她急得自
喜欢得偿夙愿请大家收藏:(m.dmbook.win),耽美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