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以前。
那时候他沉迷写作,励志成为出色的作家,但是身在经商之家,这样的想法过去幼稚,也过于自私。
魏可轻是十六岁出国的,去了英国,学习工商管理。十六岁的年纪是个什么样子?魏可轻现在还记得——举目无亲吧,除此之外,是怨恨。
人一生中最热血的那几年,他都用来悲伤,哪里有什么心思交朋友,所以魏可轻没有朋友。他更加热爱写作,用文字表达他见过的一切,他的心情,他的祈祷。
十年转眼而过,魏可轻已经不再执着于过去。
大概是因为眼下的日子,他很喜欢,就是平静。他已经很有能力,不需要在父母的庇护下生活。他干着自己想干的事,用他引以为傲的文字赚了钱,赚了名声,赚了自己向往的生活,这是多少人所羡艳的。
往事随风大概就是这样。
如果不去回想,这些往事会同夏日早晨的白雾,太阳出来之时,识趣地散去。至于明日会不会再回来,看天气,谁知道明天会不会是第一片枯叶飘落的日子,就像谁也不知道一觉醒来,雨已经停了,太阳又出来了,什么也没有改变。
隔壁是香积书店。魏可轻的卧室在二楼,他磨磨蹭蹭爬起床,拉开窗帘,让大片大片的阳光倾泻进来。
站在窗边,可以看到书店门口的伞棚下三三两两坐了人,大多是年轻人,面前放了咖啡或别的什么饮品,微风吹起书页,又被温柔的手压住。
对,一切都同往常一样。
只是下了雨,雨一定很疾,打落了阳台上一朵花期将近的水仙。魏可轻从不留恋过去了的事物。既然往事随风,既然如鱼得水,他有什么好难过的?他习惯性地将落花扔在垃圾桶里,下楼。
他突然发现还有一件事不寻常,宿醉后头隐隐作痛,他记不起昨晚发生了什么,也不想去书店。
魏可轻口渴得很,去厨房喝水,路过餐厅,发现桌上的早餐,以为是小洁做的,便吃掉,又回去继续睡觉。
回到温暖的被窝里后,魏可轻却又突然清醒过来:
他怎么会喝醉!
此时此刻,他不是应该在市郊的房子里写稿子?
小洁不会做早餐,何况她从来没有咖啡店的钥匙!
魏可轻几乎是从床上跳起来的,光着脚冲到一楼,地板上原来有泥脚印。
魏可轻记起昨晚,他是多么淡定的蹲在云婷面前,拍了拍她的脚踝,促使她抬起一只脚,他便轻易脱下了那只束缚她右脚的高跟鞋,然后是左脚……
天空飘着细雨,路面又湿又脏。
他只是领着她到了这里,先是书店,闯了祸以后回到这里,她踩脏他的地板。魏可轻不再搭理她,倒在沙发上就睡得不省人事。
至于后面发生的事,他自然敢打包票没有出格的。
魏可轻有些绝望的半躺在沙发上,手触到整齐叠放的薄被,他似乎确实记起了一切,像是有一阵电流窜过大脑,头愈发的疼了。
他昨天一定是把智商喝成了负数,才会连一辆出租车都不晓得坐,还有那个姑娘,简直蠢!
————
魏可轻洗漱完毕。
香积书店是他闲暇时去得最多最频繁的地方,穿过咖啡店的后院,出了咖啡店右转便是。两家店紧紧挨着,用同样的名字,都是他的地盘。
但今天,书店大门紧闭,门上挂起“暂停营业”的木牌,所以不知道情况过来买书的人,就坐在书店门前的伞棚下等待。
他当然知道,他是罪魁祸首,一打开手机,就蹦出来好多未读短信和未接电话,全是小洁的,她要兴师问罪。魏可轻想,这丫头若知道了昨晚的事,指不定要怎么取笑他,然后,再把这个新闻捅到亲朋好友那里去。香积书店靠墙的那一排书架全倒了,不计其数的书籍混在一起,开门营业是不可能了。
昨夜一点,两人从酒吧出来,徒步走到这里。彼时书店已经关门,黑漆漆,静悄悄的。女孩急促却又隐忍的呼吸在魏可轻的手搭上门把手时响起在他耳畔,门把手似乎有电,电流钻到心脏里去了。
魏可轻记得昨晚是他开的门,那时候他还有一点点清醒,摸索着到门边去开灯,膝盖撞到了门框,真疼。云婷过来扶他,黑暗中他看不清她的表情,只闻到她身上的味道,清淡芳香的体味,诱人。
魏可轻吻了她。
他借着街上五颜六色的光找到她的嘴唇,一寸一寸地贴近她的脸……胡搅蛮缠。魏可轻至今仍认为,接吻的感觉不能再好了,呼吸困难的时候,心脏的跳动才不像平时那么单调无味。
然后他却嫌弃这碍眼的灯光了,领着云婷往里走。最后,抵在最暗处的书架上。
根本一发不可收拾,全是酒精在作祟!
魏可轻忘却了一切,他几乎不管不顾,什么也不想考虑,这是他的地盘,眼前人是心上人,还矜持什么?
但是云婷身后的书架说倒就倒。魏可轻抱着她倒在木架上,没有停下亲热,而那木架砸中下一个木架,跟多米诺骨牌似的倒了一片。两人都吓到了,躺在书架上久久没反应过来。可不就是红颜祸水么?魏可轻哭笑不得。
当时他是觉得万分扫兴的,脸埋在云婷颈窝里,久久没动。这会儿回想起来,只感到庆幸,幸好靠的是书架,若是什么固定住的东西,指不定要出什么大乱子。
魏可轻立刻联想到温暖的床……
店里是有人的,小洁,一个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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