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菲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但是还维持着礼貌,拉过韩雨馨准备要走的架势:“我也没有想要感谢你的意思,因为这是你们公司需要做到的事情,如果没有你后来想的那个广告案,我可能还会要损失的。”说完拉着韩雨馨就要走,走到一半的时候凌菲回头,冲着沈傲之说了一句:“看不出来你还有两下子的。”
“请我吃顿饭就行。”沈傲之看着凌菲别扭的样子,笑着说。回应他的是凌菲一个硕大的飞出眼眶一样的白眼。
第十二章 对,那就是我
钢筋水泥的城市每天的变化都让人触目惊心,昨天的这里还是一片让市领导头疼的棚户区,那么今天的这里就已经被夷为平地,或许幸运的话明天你就能看到这里拔地而起的类似于变形金刚一样的建筑。
而每天在城市中为生计奔走的人们当然没有闲心去观看,整个城市最大的那个金字广告牌已经换了个照片。当然如果你非要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什么是金字广告牌的话,就是那个金源商场外那个能够从二楼一直延伸到十八楼的巨型屏幕。而且我们的重点是上面的广告已经从四天前的范冰冰换成了看上去正在工作的凌菲。这不排除是兰阔买下了那个广告牌最近一个星期的使用权,用正常人至少三辈子花不完的钱。
凌菲带着硕大的足够把她自己的脸完全遮挡住的墨镜走在各大连锁店里考察最近的销售业绩时,她如愿以偿的听到了各种走心的、不走心的赞扬。其中包括:凌总你的照片看上去特别的漂亮,因为凌总的代言我们这个季度的销售额上升了好几个百分点,凌总现在是所有职场女性的模范。
凌菲的秘书见证着她想要笑但是又强忍着板起脸,那种让人想要雇泰森揍她一拳的欠揍表情。
“凌总,总裁的电话。”秘书把电话交到了凌菲的手里,然后恭敬的退到离她有两米距离的地方。那是凌菲觉得秘书跟她最合理的地方,让他们跟她看起来不像是闺蜜那样的好朋友,又不至于离得太远导致她的要求听不到。
凌菲拿起电话放到耳边,听着凌伟华的声音,皱着眉头把脸弄成了一个抹布样,原因是凌伟华在电话那头告诉她晚上要回家吃饭。因为凌伟华停了凌菲的所有银行卡这件事,凌菲已经整整一个礼拜没有跟凌伟华吃饭了。包括每天早上明明两个人坐在同一张餐桌上,凌菲都要用在饭店拼桌一样的口吻跟佣人说:“请你告诉桌子那头的那位中年男士把餐巾纸给我递过来……”
车子开过金源的时候,凌菲把车窗摇了下来,看着那个自己的眼睛就有三个人那么大的巨型广告牌,得意的笑了。
“这次的广告做得很成功。”凌伟华看着今天早上刚刚拿到手的这一个礼拜的营业额,十分满意的看着凌菲说。不过凌菲依旧没有理他的意思,只是稍微的点点头,表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
凌伟华无奈的从旁边拿过一个钱包,凌菲对此很熟悉,因为这个钱包是上次跟韩雨馨一起去逛街的时候,偶然发现的战利品。她买下来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这个钱包上面的一块纹路让凌菲十分的满意。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上次跟沈傲之相亲失败之后,凌伟华就用一种强制性的手段,把它带离了凌菲的生活。此刻重新见到它,凌菲眼里闪出了一种名叫兴奋的光芒。不过她又很好的掩饰了过去。
“这个给你,我已经跟银行说了,你的所有卡都可以正常的使用了。”凌伟华把钱包递给佣人,让她交到了凌菲手中。在同一张桌子上,根本不用麻烦佣人的,可是他们的理由是既然花钱雇了,那么就要要回他们该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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