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云松这才想起来,按照剧本的设定,他在来这里之前根本不认识孟樱,那怎么能为她而来呢?就算编一个借口说从前见过她,一见钟情,那“为她而来”就成了孟樱身上的负担。
他并不希望她背负起这背后的一切。
“好吧,事实上是我随便上了一辆车,随便买了一张票,随便停在了这里,”霍云松用手背撑着头,笑意盈眉,“然后,我就看到了你的招工,我决定在这里留下来,就是这样。”
孟樱循规蹈矩惯了,从没有想过可以这样选择自己的人生,将信将疑:“这样也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霍云松反问,“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所以也没有办法选择人生的起点,但这一切都是基于这一点而开始,因此,通常我们也很难真正决定自己的人生。”
“就好像你一样,因为你出生在这个家庭,因为你被孟老太太养大,所以你会重新回到这里,根是你成长的源头,也束缚了你。”
这番话并不是霍云松自己说的,而是当年在苦海寺的孟樱亲口所说,那时她已被查出癌症,而丈夫外遇,胎儿流产,亲人反目成仇,她最后取走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没有留在医院,而是选择到了苦海寺,将所有财产赠予寺院,只求能在寺中了此残生。
是她自己说的,“苦海寺在红尘之外,我不想再和从前的事有任何牵扯,只有现在我才觉得快乐,我是我自己,而不是孟家的女儿,也不是左晨旭的妻子”。
可此时此刻的孟樱从未想过这一切,因为姑奶奶去世,她放弃省城的工作回到家乡,因为生在孟家,她再不喜欢也依旧逆来顺受。
她从没有想过要和过去一刀两断,无根之人如浮萍,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害怕。
“阿樱,拒绝自己不想要的人生并没有那么难。”霍云松勾住了她的手指,将她细嫩白皙的指尖握入掌中,“你不要害怕,你不是一个人。”
孟樱茫然地看着他,迟疑着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和过去一刀两断,你不说,我不会问的。但是,你怎么知道我不想要这样的生活呢,我觉得现在很好啊。”
霍云松沉默了一瞬,轻轻叹了口气:“是挺好的,我陪着你呢。”
如果孟樱愿意跟着他走,那他自然有办法让孟家的人永远找不到她,让这之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可她不愿意,毕竟现在,所有的一切都还没有发生,她凭什么放弃一切跟他走?何况孟樱从不是果断决绝的人,前世若不是人之将死,又怎么能下定决心离开?
可若要他眼睁睁看着她受过那些苦才恍然明白,他宁可她永远不知道人心险诈。
也罢,反正也做好一生一世隐姓埋名在此的决定了,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不过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
孟樱并不知道霍云松的尝试与努力,她只知道自己听见他那样暧昧的话又不免耳朵发烫,赶紧抽出手来:“谁要你陪了,快去寄快递,偷懒就扣你工资了。”
“是是是,我这就去。”霍云松正准备起身,正巧孟樱的手机亮了,来电显示的人名正是左晨旭。
他微微一怔,说曹操曹操到,没想到就是今天。
孟樱接了电话:“喂,晨旭?”
“樱樱吗?”那一头左晨旭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我是晨旭,有没有打扰到你?”
“没有,你怎么打电话给我了?”
“这不是快要五一了么,我打算回家一趟,听说你现在就在家里?有没有兴趣来参加高中同学聚会啊?”
“同学聚会?”
“是啊,大家都毕业四五年了,好久没见了,我就说五一小长假大家在老家聚聚,你觉得呢?”
孟樱恍惚了一下,这才笑:“挺好的。”
“那你来不来?”左晨旭笑眯眯地问,“我挺想见你的,咱们也好几年没见过了吧。”
孟樱想了想,还是答应了:“那好吧,什么时候?”
“5月2号,到时候我去你家接你,对了,你还住在老地方吧?”左晨旭小时候就住在孟樱家隔壁,两个人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县城又是那么大点儿地方,两个人一块儿上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可高三毕业的时候,左晨旭一家就搬到市里去住了。
她去了省城读大学,左晨旭则去了首都,两个人也是好久没有见面了。
“我一直住在那里。”孟樱的声音都放柔和了,“你还记得吧?”
“嘁,住了十几年哪能忘,那就这么说定了。”
霍云松站在门外听完了整段对话,和他想象的不同,原来孟樱和左晨旭的重逢是那么简单,那么欣喜,只听一听就能想象在阳光灿烂的少年时代,他们曾是如何的亲密无间。
也许,在小孟樱摔倒的时候,他也曾扶起过她,也许,在下大雨的时候,两个人曾撑着一把伞回家,也许,作业忘记写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地会拿她的作业过来抄,也许,当她被人欺负的时候,他会是第一个站出来保护她的人。
他们肯定有过很美好的时光,毕竟,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所以孟樱最后决定嫁给了他,不是吗?
只可惜,那么美丽的开始,却不曾有个好的结局。
这一生,左晨旭不会再有机会开始这个故事了。
他保证。
第13章 襄王有意
孟樱对这一次同学聚会很重视,这表现在她去许裁缝那里做了一身新裙子,浅青色的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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