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半昏迷的自己被铁镣锁在病床上的时候,有一双颤抖的手,小心翼翼的拔掉他身上的管子,打开镣铐,紧接着,他就趴到了一个温暖的背上。
当时自己疲惫地睁不开眼睛,甚至分不清这温暖的感觉是不是幻觉。
只是,下意识的,沉沉睡去。
那种感觉,是一种不会再被伤害的感觉
所以,到底,温岐山
阿宇,你还好吗?看着好不容易醒过来却呆愣着的温岐宇,顾言小心的开口。
温岐宇目光僵化的转向顾言,温岐山呢。
顾言别过头,沉默。
阿宇,节哀。阎忻想了半天,勉强挤出几个字,也不再出声。
温岐宇深吸一口气,强撑着站起身,我睡了多久?还能开庭吗?
温岐宇你他妈
阿宇休息一下
我没事。告诉法官,我可以继续。阎忻和顾言同时出声,却都倏地被温岐宇打断。不等两人劝阻,温岐宇留给他们的,只有坚定的背影。
再次走上法庭,温岐宇的脸色如纸一般苍白。孟博森忍不住用关切的眼光观察温岐宇的眼神。
可看到的,只有麻木的空白。
对不起,法官。我现在可以向证人提问吗?
可以,请提问。辩论进行到这里已经处在明显的下风,又刚刚昏倒,此时却刚刚清醒就坚持继续辩论。法官见过不少律师,只是温岐宇这样只二十多岁就如此沉稳而有毅力的律师他还是第一次见,不免多看了几眼。
看出法官的关注,温岐宇也只是点点头,对自己身处下风的局势无一丝慌乱,从容不迫的发问。
请问,你和被告刘玲何时签订了次合约。
上面写了,11月19日。
几点。
看着证人的脸上出现了得意的神色,说明这个问题他们已经商量过了,温岐宇暗忖。
上午十点半。
当时你在哪里。
在看在签合同!
很好,纰漏出现了!温岐宇眼前一亮。
那刘玲呢。
也、也在签合同!
先生,温岐宇的语带嘲讽,您和刘玲在11月19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在签合同这件事您已经说过了。我是问,你们在哪里签的合同。
顾氏。
你确定?温岐宇立刻紧追不舍。
确
别忘了,不仅仅刘玲,顾言也是顾氏的人,如果你的证词是假的,很快就会被拆穿。你认识王秘书吗?刘玲的助理兼秘书,她的行程做为,王秘书一清二楚。
请控方律师问与案件相关的问题!孟博森终于沉不住气站了起来,瞪着坐在下面一脸无措的王秘书。
阎忻也瞪大了眼睛。怎么回事,温岐宇疯了吗?!
难道不相关吗?尊敬的法官,我马上就会向您证明其相关性。温岐宇面对法官,态度从容。
请继续。
温岐宇点点头:因利而聚,利尽必定四散奔逃。你怎知刘玲的手下里没有被顾言收买了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今,刘玲没了地位,你不仅没了利益,还会因伪证罪而承担巨额罚款。温岐宇回忆了一下阎忻给的资料,你儿子的学费谁来交?父母又由谁来赡养?想好了吗,这是你最后自救的机会。
温岐宇停了一会儿,望着依旧沉默的证人,他转向法官,我方请求再传一个证人,刘玲的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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