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作是一首诀别的诗吧,吟唱在墓园里,这个注定充满离殇的地方。
秋天,这个秋天。北方的秋天叫板着南方的冬天,冷的那叫一个肆无忌惮。青年青肿的眼睛盯着眼前的墓碑,或者说墓碑上那张能让任何一个经过这里的人扼腕叹息的绝美容颜。任一缕前一刻分离了树与叶的风,从他头发的缝隙间吹过,带走他本来就所剩无几的生气。周围很静,从远处看,可能会有人认为青年不过是一矗散布着颓废气息的俊美蜡像。只有他身体上那轻微的,不断的颤抖,才能昭显出一丝的生机。
叫做王七步的青年抬起右手,想如曾经抚伊人脸庞般轻抚墓碑,但是剧痛却提醒他;他的右手已经断了,是被碑嵌相片上伊人的哥哥打断的。
“如果不是胖子和二毛他们玩命拉着,也许我已经被你那东北军头牌猛虎的哥哥提早送去见你了也说不定。”王七步说着,想给出一个即使在得知自己爷爷被送往“秦城”的时候还不曾消逝的淡淡微笑,但却终究没能抵挡过心头彻痛,脸上只绽出一个使俊俏五官扭曲的抽搐,很难看的。从怀中掏出那页扑白的信纸,打开,任温度和墨香在秋风中飘散,只留下断章般的娟娟的字迹;盼着你回来,盼着时间能回到从前。然后死死的拉着你的手,不松开。哭湿了枕头,哭湿了生命最后一天。若曹寻不到你的踪影,来生见。在信纸的落款处是墓碑上同样的名字;李婉瑶。
王七步默默的看着、念着、回忆着,不去理顺着鼻孔恣意流淌出来的鲜血,就任它们滴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没有格律。他知道那颗在前些天最后一次跟家人团聚之后,就一直放在自己口袋里的药丸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继续说下去,他有太多的话要对李婉瑶说“我想你。事实上这些年我经常在想你。撑不住的时候想你,我就有了撑下去的理由。睡不着的时候想你,就用也许梦境中能再见到你来诱惑自己。想你,想你能让我觉得自己血还没有彻底变冷,心还没有彻底变黑。想你,想你能安抚我躁动恐惧的情绪,这让我经常觉得,你就是我的毒品。
我想你,从小时候我们初次见面,一直想到我最后一次见你。每一次都想的很很仔细,不敢想的太快,因为我怕等我想到没什么可以再想的时候,却还没能再见到你。一遍又一遍的想你。想你回忆你。或者说只敢回忆你。不敢想当时的你,未来的你。
我想你。但是我却骗了你,我想你,但是我却害死了你。也许是因为实在太想你,太在乎你,不知归期的我才会只想彻底的放了你,不曾想到却彻底击碎了你。好吧,就算是我负了你。现在换我去曹寻你,或者来生相见,或者重新开始,我都不会忘了你。找到你,然后疼着你,爱着你。”王七步梦呓般的呢喃着,嗯,就是这首诀别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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