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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梦听到有人揿门铃,走去开门,是楚兆春。他笑着拉开铁闸,说:「这麽早就上来。我妈还在炒菜,未开饭。我不是叫你七点才上来吗」
楚兆春猫着腰、扶着门後的墙,脱了波鞋,新簇簇的,是上星期他们一起去逛商场时、经过运动家,被楚兆春一眼相中,樊梦便用几个月储下的零用钱,冲进去找了一个年轻的售货员,指着摆放在橱窗後的一双鞋,说:「替我包起来,是他穿的,」他指了指一脸惊喜的楚兆春,更是挺了挺胸膛,理直气壮的,彷佛自己给得起钱买这双鞋给楚兆春,便是一个值得让人敬重的财主,而忘了自己只是个读大一的学生,又说:「他穿四十号鞋。」
楚兆春在那店里立刻换上了新鞋,把旧鞋盛入鞋盒里,装进胶袋。樊梦伸手拿过胶袋,对楚兆春说:「给我,我拿。」那情况就像是男朋友总抢着替女朋友拿手袋,这是一种炫耀,这是一种虚荣——虽然他们二人都是男生。楚兆春半垂下眼低笑,脸颊便有两点深陷下去的酒窝,樊梦看着就戳了下去,口里竟尝到一种荔枝蜜一般的甜味。楚兆春比他矮一点,扬起一双眼来瞅了樊梦一眼,眼神又飘到别处去,不松不紧的,不知怎地束住了樊梦的心。他只觉那一记眼波如一条轻飘飘的丝巾,拂上他的脸,又轻柔柔的飘去别处,有时心情好了,就让樊梦握着丝巾的一角,心情坏了,半个角子也不让樊梦碰着。
中间过了一段如梦的日子——樊梦想来,却是一点细节也记不清。那像是一场场胡混的怪梦,在那些梦里楚兆春待他如陌生人,在大学的课上碰见了,只互相点点头就走……不要紧的,那些事都不重要。反正今天楚兆春不知为何来了樊梦家食饭。樊梦忘了楚兆春是何时跟他说这事,可刚才他一听见门铃,就知门後的人必定是楚兆春。
也许这就是心有灵犀……樊梦见楚兆春迳自去了客厅,便调笑说:「怎麽你好像很熟悉这地方,一入来就自己坐上沙发,也不待我这主人家来为你带路。」
「我当然熟,」楚兆春向樊梦招了招手,叫樊梦坐到他身旁,便一手环上樊梦的脖子,低声说:「我不只熟你家里的客厅,你的床我更熟悉了。」
「胡闹!你我何曾……」樊梦推了推楚兆春。楚兆春在男人中算身子单薄,因他小时候有过哮喘病,一直是个药煲。樊梦中学时倒是擅长玩径赛的,有人说过樊梦跳高的身姿格外优美,如一尾飞鱼,扭身一翻就翻过一根高竹竿。樊梦是上了大学才跟楚兆春相识,中学前事都是後来才交代,以至他们走在一起……
樊梦忽然想不起他们是何时走在一起的。但他一再觉得这些事不重要,很多事都不需要解释,故此没有问楚兆春。但他肯定自己没有跟楚兆春……
「有啊。你怎麽不记得」楚兆春笑弯了眼,眯成两弯闪烁的水月,跟他咬耳仔。樊梦半点也听不清楚兆春的话,只是对方说完,樊梦也迷糊地说:「是。我怎麽会连这也忘记我跟你……」
樊梦感到自己的嘴张张合合,抚上喉结,感到一阵震动,但忽然双耳就聋了,半点声音也听不出来。只是「感知」自己正在说话,并且取悦了楚兆春,楚兆春先是微微睁大眼,脸上又绽开清爽的笑,他未曾挑染过的黑发随着他轻轻一甩头的动作扬起一下、又爽快地平伏,他扶着樊梦的脸,凑近。
「这菜真好吃,伯母的手艺愈来愈好了!」楚兆春自己吃了一块柠檬鸡,又给樊梦夹了一块,掉入他碗中。樊梦发现自己捧着饭碗、拿着筷子,正坐在饭桌前吃饭。饭碗中的饭并没形成一个饱满的弧度,而是如同一个被移平一半的山坡。
樊母微笑,说:「暧,你隔两三日就上来食一餐饭,我不练一下厨艺怎行总不能叫你次次上来都吃同一种菜。」
樊梦又回复了听觉——他没有考究自己为什麽一时听到、一时听不到,只是发现自己这次失去了的,是味觉。但他没有问为什麽,只是把饭菜送入口,咬烂了,吞下去。他觉得喉咙确是咕噜的把一些咬烂了的食物吞下去,可他按了按胃部,感觉不到一丝饱涨感。
一阵低沉的法国号声响起(他猜那是法国号)。
樊梦甩甩头。楚兆春跟樊母热烈交谈,樊梦感到自己跟他们之间立了一道很薄很薄的隔音屏,故此他无法听到他们的话语声,他们也无法听到法国号的声音。
法国号声转强。
樊梦夹了一条菜心往嘴里送,却觉得自己吃下一团空气。
「过去十八岁……」
樊母的脸淡出。一种烟一样的黑暗扑面的往樊梦的脸薰来,他看了看楚兆春,见他的脸仍如同洁白的莲花,甚至泛着一种极淡而润的玉光。
「……够我没有後顾,野性……贪玩…」
光明如同一大批细密的针,直接扎上樊梦的眼球,禁不住使他眼眶分泌出泪水。他用力揉着眼睛,揩去一点眼屎,随手抹上被子,迎面看上天花板凹凸的痕迹:左上角的像一根矮瓜,下面的是一张女人的侧面,没有眼耳口鼻……
樊梦意识到要将手机的闹钟关上,那是陈奕迅的《陀飞轮》。过往有人跟他说:令自己最快憎恨一首歌的方法,就是将那首歌校为响闹铃声。樊梦对陈奕迅这首歌没太大感想,只是喜爱此曲的前奏音乐低回,清晨听来亦不刺耳,不会吵醒家人。渐渐的,他每次用手机听歌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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