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沈均告诉我的。”谢临略一迟疑:“但他还没来得及领我来,就出京了!”
“你们还挺会找地方----这店可够隐蔽的,若不是我住这儿,我定不会知晓。”
“我最喜欢找吃的地方了。”灯火很暖,夜又很静,谢临的肚子也很饱,他已经忘记了明日要面对的事情,开始专心的和陆有矜聊天:“很多不起眼的小店儿都是祖传的手艺锅底,一般门口支着一口破大锅的,剁肉的案板陷进去一个坑的----这样的店儿,你进去,准好吃!”
陆有矜被他独特的识馆绝技逗笑,笑着笑着,他停下了。他看到谢临的眼睛里有一盏烛火,烛火旁清晰的映出一个小人儿的倒影,那个小人儿就是自己。陆有矜心里一动,问道,“冒昧一问,你从出生起便始终在京城?”
谢临迷蒙地望着他,“是……是啊。”
陆有矜沉吟起来,他终于知道,为什么眼前的少年,总给他异于常人的感觉。
在京城,只有名士权势的爱好让人趋之若鹜,只有一掷千金的店铺才能让人驻足。
没权势的人不配在京城得到关注----即使他可能拥有别的技艺。平凡的幌子不配让人留恋----即使他妙语连连。廉价的小店让人不齿----即使那是小店主用心熬出的一锅汤。
十几岁,应该已经要习惯人与人之间淡淡的虚伪和无耻,并把这当成正常的人情往来。十几岁,要让自己并不尊贵的情趣成为秘而不宣的私密,要不然是跌面子的事情----比如吃了小店的馄饨,比如买了不知名的毛笔……
陆有矜从不用京城人的标准评判事物,所以他发现了那个幌子,所以他去拔剑,也正因如此,他才孤独----直到今夜,他发现原来这个京城里,还是有同他一样的异客,在陪着他。
陆有矜看着谢临,想了很多很多……却在烛火中眼里含着笑,问道:“那你吃的馄饨好吃么”
“都没有今晚的好吃。”谢临轻轻一笑:“表哥是不会陪我吃的。他吃得很精细,对菜品,环境,碗筷都很讲究。他是绝不会在长条凳上坐下来喝一碗馄饨的,不过还好有沈均,噢,就是我的好友。可惜,他也离京了……”谢临脸色一黯,声音也越来越低,到最后,好似只是一个人夜间的絮语。
表哥,好友,离京……电光火石间,陆有矜心一颤,似乎想到了某个人,但夜风如此温柔,让他的思绪只剩下迷醉。
“我可最爱到处找饭馆了!雅的俗的,南的北的,我都想吃……”陆有矜说着说着,自己停住了。他不知道说这话的目的是什么,又转而一笑道:“在北边的时候,风吹沙打的,喝个酒都能喝出沙子。”
谢临笑了:“那会不会喝着喝着都哑了,谁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还道是喝多了说不出话呢,原来是沙子把嗓子眼儿堵上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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