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妃之子常洵十五岁封为福王,十九岁完婚。依照祖制,亲王大婚后,必须返回藩国,不经宣召不得入京,可郑妃爱子心切,以种种借口留福王在京,眼下,她便以藩地王府尚未完工为由,留福王长期住在京城。
叶向高深感福王回藩,的确是件十分棘手的事情,可福王一天不走,就是一天对太子顺利即位的威胁。
大运河边,一个太监也同样感受到了同福清相公一般的威胁。
不同的是,威胁他的人同样是个太监。
“若是叫皇爷知道陈公公竟然向东林党的李三才行贿,却不知皇爷怎么看陈公公咧。”魏公公皮笑肉不笑。
他很喜欢这种敲竹杠的事,尤其是对象还是块大肥肉。
山东矿监陈增,不折不扣的大肥肉啊。
天幸有李永贞给报的信,要不然这块大肥肉就从魏公公嘴边飞了。
当然,田尔耕也是不错的,能够查出陈增和李三才勾搭的秘事来,且晓得把这便宜好处送给他魏公公。
不错,不错。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对于敲诈同僚,魏公公毫无心理负担。
因为,他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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