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与他关系好的,如今要么沉默,要么不再帮他说话。
原来与他关系不好的,甚至在他走得慢时,还要推搡他,让他走快点。
宁小七也注意到了这些变化,心中当然乐意看到这样的情况。否则,县衙的人便会对他抵触,他想对丁夏用刑都难。
到了县衙,县令与宁小七细说。
“宁神捕,汪家虽说没人入朝廷为官,却是江湖十二家之一,在江湖上的影响力非同一般。若是有证据还好,可若无证据,想要去汪家抓人,恐怕很难。”
很难,这是个婉转的说法。实际上,县令认为不可能。
没有证据,便得不到州府的支持。哪怕州府知道左笑花被掉包没死,可现在凭的是宁小七的一面之词。
尸体已腐,也就宁小七说不是左笑花,其他人根本无法分辨。所以此证据可存疑,也可认为是个证据。若认定是证据,不能让所有人信服。
丁夏屋内搜出的百两黄金,丁夏不承认是他的。虽说也可当证据,但同样不能让所有人信服。
就是说,现在宁小七的证据,是可以认定丁夏救走左笑花,但不完美、无法让所有人信服。
这种情况下去汪家抓人。汪家不会让宁小七抓人,州府也不会帮宁小七施加压力。
真是麻烦!
宁小七只得说道:“先去汪家试探一番再说。”
随后问清汪家所在,独自一人前往城外十里地的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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