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摊的老板是名四十多岁、胖乎乎的中年人,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银可恩,只收下了其中一枚,剩下的又丢回给那名男子,说道:“两瓶酒和肉的钱,我收下了。他今晚之前的些许开销,就算是我们这些老相识见他大仇得报,替他庆贺了吧。”
胡子拉碴的男子大感意外,双唇嗫嚅着,愣在边上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讷讷的看着酒摊老板迅速切上几斤熟肉包好,又取出两瓶清酒,一并递给跑来报信的同伴,才苦笑着感激地道谢。
酒摊老板一边摆着胖乎乎的手,说着“大男人的,哭什么哭。快回家去吧。”一边悄悄背过身去。从晨曦和诺尔默坐着的地方望去,恰好能看到他眼中闪烁着的晶莹泪花。
待胡子拉碴的男子和同伴搭着肩膀离去,晨曦才问道:“老板,刚才这男人你认识?”
酒摊的老板揉揉发红的眼睛,强笑道:“都是街坊邻居,住在一条街上几十年了,朝见口晚见面,深交没有,但说不熟悉是假的。”一看就知道他心情低落,显然想起了那男子的悲惨往事。
“能给我们说说吗?不打紧的,我们是过路的,初来乍到,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
晨曦一副乖宝宝的模样,让人很难忍心拒绝。漂亮的少女在打探消息上头,确实有着普通男人无法企及的长处。
“这附近谁不知道他的故事。”酒摊老板还没接腔,喝酒的客人当中就有人主动替他回答了,“刚才的男人叫约翰,本地人,世代就住在这条街上,做些杂货之类的小买卖。他有个青梅竹马的爱人,名叫艾莎,算是这条街上出名的美女,两人婚后的日子很美满。那年约翰外出经商的时候,他怀孕的妻子不巧被巡视的伊凡.斯迪皮尔德撞见了,该死的城卫军大统领最好美貌的人妻这一口,一看见有孕在身的少妇艾莎就两眼发光,也不顾忌她大着肚子,顿时就将约翰的妻子直接抱上了马掳走。没想到艾莎虽然出身平凡,却是个爱憎分明的烈性女子,哪怕被掳进城主府也抵死不从,结果激怒了伊凡那畜生,竟将艾莎先奸后杀,酿成了一尸两命的惨剧!”
说故事的男子一脸愤慨,声音低沉:“约翰满怀希望回来的时候,早已物是人非,妻儿尽丧。闻得噩耗的他,顿时晕死过去,手里头还紧紧握着给即将出生的孩子买的拨浪鼓。街坊们好一通忙活,才将他救活过来。也幸亏他回来的晚,不然连他也得死。”
酒摊老板这时接话了:“或许对约翰来说,当日能陪着挚爱的妻儿一起离开反倒更好。你看他这些年如同行尸走肉,活得生不如死,听说每晚都要搂着那个拨浪鼓才能勉强入睡,还常常在噩梦中哭喊妻儿,哭得是撕心裂肺,往往醒来的时候,枕头都是湿的。”
闻得此言,众食客纷纷摇头,唏嘘不已。
晨曦听闻如此人间惨事,也难过的低着头,不再追问,只是桌子底下的两只素手都悄悄握紧了拳头,一口银牙咬得咯吱咯吱响。
酒摊上的食客知道详情的也好,不知道的也罢,不由都慢慢静了下来,整个小酒摊一片悲伤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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