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午饭却不是在村支书家吃的,而是季家的院子里。为了感谢季言之的帮忙,村支书还拿出了他珍藏的五粮液出来,和着季老头一边喝酒一边吹牛唠嗑。
家里的几个孩子和着村支书家的孩子跑到了堂屋的炕桌吃饭。
饭菜都是一样,大盆的土豆烧兔子,猪肉炖粉条白菜。
半大的孩子都吃得异常的欢快,只有季美妮挑挑拣拣,吃肉硬是把瘦的咬了,肥的往曾援朝的碗里塞。
曾援朝也是习惯了,从来不觉得季美妮的行为有什么。甚至还在弟弟妹妹的哄笑声下,面不改色的吃下去,顺手给季美妮捡了一筷子的兔肉。
“家里养的那几只兔子好像又怀上了。”
“加把劲多捞些草回来。”
家里养兔子也算是季家村这几年发展起来的特色,最开始是季言之去山里抓了二十来只公母对半的兔子回家养,就为了时不时,至少明面上给家里添一道肉菜。
渐渐的,村里人知道后,也有样学样。别说兔子二十天左右就是一胎,两三个月,光喂草就可以长大,而且一窝兔子怎么着也有十来只,这么算下来,真的能够时不时的让家里人都吃块肉,可比一年到头就指望村集体养的猪杀了,分个三五斤抠抠索索的吃好太多了。
“嗯,下午就去,顺便多采摘点野菜。”
吃完饭,村支书家的和着王春花一起收拾厨房,顺便聊了些家常。王春花主要听村支书家的在说,也就听出来了村支书家的对于这门亲事的不满意。王春花没有多言,不过私底下却和季言之说了几句嘴。
别人家的事,季言之就算再有本事也不会多说什么,只是敷衍了王春花一句:“儿孙自有儿孙福,路都是自己走的,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咱们作为外人,平日里搭把手帮小忙可以。可是这涉及到人生的大事,可不能多开腔,免得落了埋怨。”
“俺没有那么蠢。”王春花唠唠叨叨的说:“也没有那个闲心,别人家的事谁管谁遭殃。”
“嗯,别人家的事,就该少掺和一点。”
季言之之所以帮着买砖瓦,那是村支书亲自来找他开口。要是换做其他人,哪怕是村支书家的大闺女找个知青女婿,周建国好烟好酒的相求,季言之可不会同意。
季言之做事情很随性,但也沾染了季家村村民的特质,很排外不会轻易的相信外来的知青。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很快就翻了年,又是一年春。
村支书的大闺女已经和那周建国结了婚,恰好这时,工兵大学的招生名额分配了下来,季家村刚好有一个名额。这下子季家村可算是炸了锅,村里人还好,知青院的知青们可是见天的往村办公室、公社跑,找关系拉关系。据说为了这么一个名额,还的女知青还自愿牺牲,和着个别干部们拉近了关系。
一时之间不光季家村,整个周边有知青下乡的村队,基本上都闹得个乌烟瘴气。季村长气得险些炸肝,直接就把上大学的名额给了季言之,让他看着办。
这算是把季言之拉下水了,不过季言之的凶残,可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也没有敢上门套交情,哪怕是一直对曾援朝这位养子兼未来女婿一直有窥探之心,任凭季美妮怎么牙尖嘴利,也死活不放弃的苏英华,在季言之在家的情况下,也是丝毫不敢再在季家周围瞎转悠的。
季言之拿着名额,先是问了问家里谁想去读。
家里的孩子,除了最小的季小宝外,都在读书。最大的曾援朝已经快高中毕业了,他的想法是入伍当兵。季言之没反对,甚至已经开始运用人脉,为曾援朝高中毕业后入伍当兵的事情做铺垫,争取让他一入伍就成为标兵。
至于婚事,季言之的意思是不急的。不过曾援朝和季美妮都有意向在曾援朝入伍之前定下,所以季言之也就随了儿女们心愿,给他俩简单的订了个婚,只等季美妮满了十八就结婚。
“我不去,听说那儿基本没怎么学习。”季美妮白眼一翻,毫不稀罕的道。
曾红卫:“知青们为了争这个名额,跑的可勤快了。要不是这段时间,阿爸没往深山老林里而是留在家里,你看呗,早就有知青上门了。”
季美妮:“敢上门,我直接骂过去。”
曾红卫闷笑,她的这位好姐妹兼未来大嫂喲,因为那苏英华苏知青的所作所为,季美妮算是把知青院的知青们都讨厌了,哪怕是周建国这位村支书的大女婿,也别想得到季美妮的好脸色。
这是全家人都知道的事情,也没想过季美妮这样会不会不礼貌。
一来季美妮就是那德性,亲娘都敢嫌弃,何况是外人呢;二来也是那个苏英华太讨厌了,不说曾援朝和季美妮之间互生情愫,好得不得了,就算没有感情那一回事,一个姑娘间为了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小算计,使劲贴过来算怎么回事?
何况曾援朝和季美妮已经订婚了,算是未婚夫妻,苏英华这样子不是地地道道上杆子倒贴的小三儿吗?可以说,整个老季家,没有一个人待见苏英华的,连带着也对知青院的其他知青们不喜了起来。
“都不想要?”季言之一点儿也不意外的问了一句。
孩子纷纷摇头,就连还没到上学年龄的季小宝也凑了一个趣,随着大家的节奏一起摇头。
“那行呗,我去问问花妮儿想不想要这个名额!”
说着话,季言之便起身离开,去了隔壁不远处的季三河家。刚好农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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