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翚毫!”
“是翚毫没错了!”
明思嗣手中的笔,笔杆是罕见的桃花竹,笔毫是更加罕见的西南特有翚兔所做,五彩斑斓,在日光的映衬下,五光十色、熠熠生辉。
之所以学子们一眼便能认出这支笔,是因为此笔名叫“翚毫”极为珍贵。
说这支笔珍贵,一来是因为制作材质难寻,二则是因为这制作工艺极其复杂,明思嗣手中这支,是千机阁的一堆师兄弟帮着琢磨出来的。而最最难能可贵的一点是,这桃花竹和翚兔毛,都不同于普通笔的材质,书写作画时极难掌控,大多数人都无法得其要领。可若这笔能掌握得当,便能似皇家的神武对待习武之人的意义一般,能将书法画艺提升至新的境界。
而这天下,唯有一人,掌握了此笔的用法,那便是大名鼎鼎的茗山居士。
“草民明思嗣,拜见诸位贵人。”明思嗣草率地行了个礼,压根没对准任何人,极其敷衍。
众人却顾不上管她这礼数周不周全,因为他们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纷纷在心内惊呼:
茗山居士居然是女子!
茗山居士居然露面了!
茗山居士……等等……茗山士……明思嗣!!!
明思嗣一席白衣飘飘,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却有着同明若楠像一个模子刻出的凤目,只见她轻瞥了眼密密麻麻挤着的众人道:“有人愿为本居士研墨吗?”
人群里起初鸦雀无声,人们望着明思嗣皆是一脸的错愕。明若楠刚想问自己大姐这是闹哪样,便见众人像被点燃的火引子一般,纷纷疯了似的喊道:“我我我!”
因的明思嗣一句话,人群再次陷入混乱……
“那个……姐,你这么兴师动众……不合适。”明若楠扶额,打小她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自己的两位姐姐,所以此刻她朝明思嗣说话,连声音都不如平日里张狂,“你看你妹夫,他都快不行了……”
明思嗣回头一看,好像椅子上是坐着个虚弱的人。但茗山居士本人眼神实在不好,倒不是因为没练过寒冰掌,而是因她两丈之外,男女不分,五丈之外,人畜不辨。
明思嗣只是想试试自己在京城的影响力,此刻见众人簇拥,倒是十分满意。
点了两人,一人帮着铺纸,一人帮着研墨。
刘全在边上站着,嘴角抽搐,心道:这人是什么情况?一出场,公审变诗会!
但他见明若楠时不时便看着自己一副讳莫如深的模样,不自禁腿肚子打颤,此刻也不敢多说什么。
大伙也不问明思嗣究竟意欲何为,只见她舞起翚毫,不片刻便写下一首,“荆溪白石出,天寒红叶稀。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
待明思嗣遣人将这诗贴在告示栏上,众人才发现,这并非是茗山居士的字,仔细一看,倒与誉王的字别无二致。
“不过临副字而已,有何难?临摹可比写出自己的风骨简单多了。”明思嗣觉得实在无趣,琢磨那老头八成是主审,便朝着他冷哼道,“你这昏官,如何断的案?”
刘全争辩:“临摹虽简单,但你也没证据证明这不是誉王写的!”
明思嗣翻了个白眼,没想到这老头不依不饶。
她无奈,走近了告示栏,又看了眼那两副字。
众人此时才恍然回过神来,原来刚才明思嗣只粗略扫了眼这字,便能临摹出近乎一模一样的来!
他们还没感叹完,便见这位居士,裹着发髻的飘带晃了晃,回头皱眉朝学子道:“有没有字写得还不错的?”
“王兄。”
“是啊,王兄的字好。”
被他们推举出的王兄,正是那位方脸学生。他也没再谦让,朝茗山居士拱手作揖道:“学生王文斌,曾拿过国子监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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