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①《诗经·唐风·绸缪》,原是写新婚之夜的缠绵与喜悦。从最开始一直看到这里的小伙伴应当能理解老l在此用这首的意图。毕竟“束薪”的象征,“三星”的背景,“今夕何夕”以及“如此良人何”的意向,还是挺直白了,大笑。
第101章 自厝同异
“那是……歌声?”凤梧有些不很肯定。
“其形,其声,其味,其色。”周鹿溪还是一脸调笑,“诸相惑人。”
阿虎打个呵欠,不满地斜他一眼:“你是哪里来的臭和尚麽?”
周鹿溪索性坐到他旁边,轻柔地摸着他的背毛:“叫你多读书你总是不听。”
阿虎哼哼着将圆脑袋搭在他腿上:“我是妖怪的好麽,叫我读书?你怎麽不叫强盗去修路啊!”
“你不是龙麽?”周鹿溪忍着笑。
阿虎嗓子里哽了一下,郁闷地扭头不看他,偷偷瞄着凤梧小声道:“妖皇还是凤呢……”
龙?凤?
凤梧无奈地翻个白眼,想起在妖界时父皇的教导。
此世初创,鸿蒙各端。及至大衍道成,五十之数中独一化去,一说是天机一线、生死一途,一说则是天道恒一、万法归同。
无论哪一说皆是化一而去后,界法殂,世分五。神,魔,妖,鬼,人各依来处,自成一端。
其中神乃创世既有,伴道而生。天道化一时太半随之羽化,是故法力至高却数量最少。而人法力最低,寿命最短,却数量最多。神怜其存之不易,启其心智。后有悟道法者,授民以修行之术,资质佳者历经天劫可飞升入神界。但终究与神族有异,故此称“仙”。神仙所居,自是天界。然后世多“神仙”相混,实则两属。只自此人多敬神,厌鬼魔妖物,亦惧其凶恶。然人性复杂,加之修习之法累世愈多,也就不可同一而论。
相较人心之复杂险恶,其余各界似乎“简单”些。以强为尊,内斗外争,混战不休。其中妖界的龙凤二属,本为形瑰力强的上上之选,也就难免被卷入其中,互相攻伐。
两派元祖当时的想法与选择,在凤梧看来有些可笑,但也有些无奈。归根结底,无非力有所限,然心终有不甘。
一族之命数,自有天道应允。奈何不足之心,时时蠢动。元祖们自诩有智,不与寻常小妖杂处;鄙人之羸弱,自然不屑相交;恶鬼魔之邪佞,无法杂处。龙族慕神之方端长寿,愿与同道。神界之主未明确表态,仙人又多心疑其兽属,两相尴尬。而凤族不齿龙族其行,宁可笼络妖族各方。期间双方历经无数混战,不可逐一详表。凤梧只知最终凤族持定妖界至尊位,得天道承认正名为妖界之皇。
而神主怜惜龙族一脉,留之于上界,自此龙邀云弄风,或或潜渊入海。再也无人记得,他们曾属妖界。甚至不少愚民,还以为他们本就是神仙坐骑,甘为驱策。
又说其余诸界,情形相类。无非争权夺利,欲登尊位,乐享天命。但各有私心,必然无安宁之日。而天道昭昭,存亡故命也。曾有魔尊与鬼王逞凶,欲灭某人国。道法之士倾巢而出,苦战不下。妖族蠢蠢欲动之际,却在行前有惊雷三道劈于路中,裂石毁途,引燃山火,九日九夜不息。那一代的妖皇自此不敢妄动。人国破城之日,亦有紫光雷云,惊天裂地一番而去,魔尊与鬼王并着参与此战的两界之物俱化劫灰。
三界大震,自此各界尊主不敢袭扰他方,各承其命,六界终安。
而六界之余尚有一地,名曰混沌。凤梧在妖族时闻得乃创世之初遗留之地,后隐没不知所踪。有说是神仙羽化之处,有说是六界暴徒天道惩处之地。众说纷纭,却无人得见。
唯一知道的,就是天道恒长,天劫可畏。法则万端,轻易不可逆转。
譬如生死,譬如时光。
凤梧垂目看着脚前,不知为何想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亦不知自己脸上此刻的神情有多刻薄讥诮。
阿虎见他面色不善,悄悄地往周鹿溪那边靠了靠,小声道:“小主子怎麽了?”
周鹿溪拍拍他的头:“谁叫你刚才乱说话。”
“我说了甚麽?”阿虎张张嘴,突然醒悟,“莫非我提了妖皇大人,小主子想爸爸了?”
周鹿溪无奈,只得再摸了摸他耳朵轻声道:“也许。”
“要我说,小主子还是早些回家的好。”阿虎闷闷地甩着尾巴。
“可不是。”周鹿溪叹了口气,却又轻笑道,“你为何跟着我喊他小主子?”
“不然呢?”阿虎哼了一声,“这里好歹是人界,那个称呼太敏感了。”
“说得也是。”周鹿溪一脸安慰,“看来你跟着正阳道长,还是学到些东西了。”
“也就人麻烦,一个字一句话,都能想很多。”
周鹿溪看着他道:“那你干嘛不回去?”
“你以为我不想?”阿虎翻个白眼,伸出左爪一摊,上面金光一闪,露出个利剑状的法印,“甚麽时候他解开契约了,我才能得自由身。不然,就只能等到他死,或是飞升仙界了。”
周鹿溪正想劝慰,阿虎却嘿嘿一笑,拍爪在他身上施法:“我倒觉得,你穿离象宗弟子的法袍也不赖!”
“这倒是无所谓。”周鹿溪展开双臂自己看了看,纵容地笑道,“不过叫你主人看见,恐怕要责备你顽皮。”
“我们这也算出门在外,你也扮成小弟子比较不容易露馅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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