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怀瑾当然也是如此,宁安的经纪人一大早就跑到了他的房子里,从早到晚地监督他把自己打理好,之后更是请来一个庞大的造型团队,在他身上从头到脚地捯饬了一下午。
——说实话,这让他感觉怪怪的,作为男人从来没有涂脂抹粉过不说,熟知事情发展的苏怀瑾总有一种自己是在浑身刷涂秘制烤酱的羔羊,马上就要被端上叶离的餐桌的荒谬感。
但也必须承认,这样打扮过后,宁安原本便有十分的长相生生又被拔上去二三分,整个人看起来简直像是刚从壁画里走出来的精灵。
苏怀瑾深吸了一口气,想到自己的计划,拒绝了发型师要往他脑袋上抹一吨发胶的决定。
经纪人amy用哄孩子的口气劝道:“别任性亲爱的,叶先生喜欢商业精英的feel早不是什么秘密了,你今天晚上总得讨人家喜欢。”
“得了amy,”宁安的声音就像他的长相一样软糯糯的,说出来的话却一点儿都不柔和,“今天晚上那么多人,比我需要这个机会的多的是,我可不想上赶着到主人家面前凑热闹。”
“……”amy叹了口气,也不说他了。
作为一个有着接私活儿权力的金牌经纪人,amy本身是有签约的大公司的,从她手下也带出来过不少红透半边天的天皇巨星,这些功成名就的艺人里面各种奇葩的癖好都有,说起来,宁安虽然没有签她们公司,但已经是其中性格最乖巧的了。
可偏偏就是这个乖巧的宁安,反而让她操碎了心。
她带过那么多人,从来就没有见过这样,进入演艺圈缺既不想红,也不想赚钱,一心一意只是为了情怀去拍电影的。
不,并不是说其他那些明星们就不想拍出情怀、不会为了艺术而献身了,但那种追求总是在功成名就之后,或者说是与“世俗”的需要同步进行的,不会被单独独立出来。
说实在话,清高过头了,有时候很容易被人讨厌——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这种思维的,至少amy觉得自己就不怎么理解……当然,她倒还不至于讨厌。
这样一个人,还没有什么过硬的背景和金主,你说……要怎么把他捧红?
奖倒是拿了不老少,可那玩意儿难道还能当饭吃吗。
宁安的发色也跟瞳色一样偏浅,苏怀瑾让造型师给他弄了一个看上去相当休闲的发型,半长的棕色发丝简单地弄整齐,然后定型,有几缕温温柔柔地散落在耳边和前额上,整个人看起来更是无害了几分。
之后他又否掉了本来今晚要穿的黑色正装,而选了件很衬肤色的深蓝色礼服,不像黑色那件那么剪裁贴身,而是较为宽松的休闲样式,既显朝气,又不至过于轻浮。
“你到底想干嘛?”amy神情复杂地看着他完全推翻了之前设计好迎合宴会主人喜好的服装方案,“我说,就算不想跟叶总套近乎,选择跟主人相近的风格也算是一种社交礼貌吧?”
去他见鬼的社交礼貌。
苏怀瑾很想翻个白眼,如果能有什么办法让叶离觉得他既没礼貌又丑又没眼色,继而认为他这个赝品实在没资格替代那位出身高贵的白月光,他一定会倾尽全力地去做的。
“叶总也不见得就不喜欢这样,”他憋了憋朝amy憋出一个笑,“更何况,今天晚上的大人物,也不止叶总一个。”
amy惊悚地朝他瞪大了眼睛:“等等你在说什么,你真的是我认识的那个宁安吗?你不是被……你们中国人怎么说来着,不是被什么精怪附体了吧?”
这回苏怀瑾终于把他的白眼翻了出来:“上期帝国周刊提到过二王子殿下喜欢蓝色,我没有记错吧?”
“……没、没有,”amy忽然喜形于色,“你终于开窍了吗达令!我的天,你居然会去注意帝国周刊,自从三年前我儿子第一次学会带姑娘回家过夜以后,我真是好久没这么高兴过了!”
苏怀瑾:“……”
这些番邦之人简直伤风败俗!
没错,他今天晚上想要勾引……啊呸,借势的人,就是林子文。
宁安不知道,但拥有多年斗争经验的苏怀瑾很容易从他记忆中的那些点点滴滴分析出来,不管叶离怎么想,林子文对这个坑了自己一把的旧日合作伙伴,绝对没有好感。
他们两个是针锋相对的,且阶级都在同一层面——更重要的是,传言二王子殿下一向洁身自好,也从没喜欢男人的绯闻传出来,被宁安记忆里那些可怕场景吓怕了的苏怀瑾觉得,还是找这位清心寡欲的金主更为保险。
苏老土著深刻地感受到:人类真是进化得越来越危险了……
“既然这样,就还有一件事!”amy一脸忽然想起来的样子,却早有准备地从助理的皮包里掏出来一份薄薄的文件,“皇室最近准备筹备一系列大制作史实电影,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好好跟殿下接触,试试看能不能努力拿下谢长风的角色!”
苏怀瑾一呆:“……拿、谁?”
“谢长风啊!”amy不可思议地用她那副带有外国口音的中文别扭道,“苍然一剑惊天下的谢长风,‘丹心铁碧谁如意,铁马金戈照汗青’的那个谢长风啊!我这个a国人都知道,你们自己的英雄,你居然不知道!?”
“……”
“虽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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