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徒?他犯了什么罪?”
“杀害人类。”
“天哪!”詹姆斯低呼起来,接着用只有车上的几人才能听见的音量说,“在你们那儿杀人类竟然算犯罪?他杀了谁?坎特伯雷大主教 ①吗?”
埃德加的表情好像很想把詹姆斯从马车上一脚踹下去。“我想那位大主教之死和那叛徒并无关联。被他所杀的都是些普通人。”
“普通人!难道我误解了什么!你竟然是一位可敬的执法官吗?”
埃德加懊恼地扶着额头,“我后悔被你从海里捞上来了。我居然还对你存有一丝感激,我真是傻瓜。待在海里倒还安静点儿呢。”
勒梅打圆场道:“彭斯船长,这真是你误会了。吸血鬼虽然以人血为食,但禁止杀害人类。不论哪个国度,哪个家族,杀人皆是重罪。”
“是吗!你们会像人类一样把犯人抓起来,然后——呜呃!”詹姆斯比划着在脖子上套一条绳索,然后狠狠一拉,自己吐出舌头,翻起白眼。
“我们有一套自己的规矩。”驾车少年阴沉地说,“每个家族的规矩都不太一样,不过大同小异。以我们佩德雷加斯家族为例,如果一名血族因吸血而害死一名人类,第一次要挨十鞭子作为责罚。那可不是普通的鞭子,而是用兽皮拧成好几股、还串着银钉的长鞭,人类挨上一下就得小命呜呼,饶是身体强健得多的血族,一鞭下去也要皮开肉绽。这还不算完。如果第二次又杀了人,就要挨一百鞭。第三次则要被绑上‘刑柱’,受阳光灼烧至死。”
“我们家族的规矩也差不多。”埃德加说,“第一次和第二次挨鞭子,不过第三次可不是晒死这么仁慈。在我们族中,最可怕的刑罚名为‘沉降’,就是往罪人的身体里灌入水银,再用银钉将他钉在棺材里,最后将棺材沉进大海。那棺材会一直一直往下沉,直到沉到海床上。血族生命力强韧,那样并不会让他死去,但是他无法动弹,无法说话,只能永世待在无人问津的海底。就算千百年后棺材碎裂了,可由于那罪人的体内灌满水银,血族的骨骼和肌肉密度又天生比人类大,所以他永远也浮不上海面来。”
詹姆斯恍然大悟地一拍手:“原来如此!我想到了!那个棺材!你说那棺材不是你的,另有其他用途,原来是干这个的!”
“托你的福,我现在还得花钱重新定做一副棺材。”
“谁叫你们往棺材上镶那么多金银珠宝!给一个罪人用那么好的东西干嘛?”
“就算是罪人,也是辛铎雷德的人,为他准备一副昂贵的刑具有错吗?”
从一开始就不太对劲吧!詹姆斯暗想。
马车驶出哈瓦那城门,城门上吊着几具干枯的尸体,除了苍蝇,没有生物愿意在这附近逗留。每具尸体的脖子上都挂着一块斑驳的木牌,上面写着此人的罪名:海盗。
詹姆斯打了个寒颤,赶紧垂下眼睛。
出了城,马车的速度便加快了许多。少年一面操控缰绳,让马儿转向一条朝南的尘土飞扬的土路,一面问道:“你追缉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怎么会跑到西印度群岛来?”
“他名叫弗朗西斯,人称班尼德子爵,因为他还是人类的时候的确是一位子爵。他一直渴慕永生,于是想方设法找到辛铎雷德家族,请求成为我族的一员,发誓保卫血族的荣誉。长老们同意了,授予他永生。可弗朗西斯没有珍惜这份馈赠。回到领地后,他立刻捉来许多少年少女,把他们囚禁起来,□□成供他吸血和玩乐的禁脔。因为他是领主,领辖之内无人敢挑战他的权威,他得以将此事隐瞒下来。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流言还是慢慢传开,最终引来了猎人……”埃德加顿了顿,神情复杂地瞥了背对他们的勒梅一眼,“弗朗西斯仓皇逃走。家族闻讯派出了使者寻找他,但他和使者接触后却故意泄露使者的行踪,害得使者被猎人杀死。这个可耻的叛徒人人得而诛之。然而自那以后他便销声匿迹。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埃德加越说,语气便越愤慨,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紧紧攥成拳头。“不久前,家族得到秘密情报,说是此人一直藏匿在西印度群岛。于是我接受长老的委任,前来追缉他。”
“你们家族的情报是从何而来?”
“长老们自有他们的情报渠道。”
“那你知道那个弗朗西斯具体在什么地方吗?西印度群岛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有名无名的岛屿不下数百个,他可能藏身于任何一个岛上。这可不好找啊。”
“所以我才要求助于堂娜·伊莎贝拉。她在哈瓦那经营多年,对此地了如指掌,或许会有线索。”
“要是堂娜对此一无所知呢?”
“那我就自己调查。到时候还得请她助我一臂之力。”
“可是堂娜·伊莎贝拉为什么要帮助你?这对她有什么好处吗?”
“清除叛徒是所有血族义不容辞的责任。更何况弗朗西斯此人十分危险,留着他终归是个巨大隐患。除掉他,对堂娜也有好处。”
少年笑了起来:“这可说不准。”
詹姆斯再度用手肘捣了捣少年的后背:“喂,说不说得准,可不是由你决定的。我们还没见到你家主人呢,你插什么嘴啊?堂娜·伊莎贝拉聘你当她的代理人了吗?”
“你怎么知道没有?”
詹姆斯吹了声口哨:“哎哟哟,我从前听过一句俗语,叫‘宁得罪主人,不招惹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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