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话说被林柊派出去寻找莲藕的5个人,这一个月的时间到底干了些什么呢?
一个月前,一行5人,骑着部落里唯一的5匹马儿,骄傲的上路了。
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林柊还是第一次单独派人出去找东西呢,以前都是他自己亲自带队的。而且,他们5个人,也不是随便点的。而是经过部落选拔,脱颖而出的,证明他们是部落里最棒的。
最后,林柊还特许他们骑走了部落里唯一的马儿。要知道,这玩意,林柊可宝贝了。可见,林柊对这次任务的重视,以及对他们的信任。领导重用什么的,最鼓舞人心了。
可是,他们骑着马儿,连续跑了3天,还是什么发现都没有。他们深深的觉得自己辜负了队长的期望。
这天,他们又一次在水里扑腾,当然结果是,一如既往的——没有找到。
阿豹的脾气在部落里是出了名的不好,从他膈应过林柊这点,就可以看的出来。
出来这么多天,除了骑马就是泡在水里,阿豹终于炸毛了!
一把抓起漂浮在自己身边的绿色植物,连根一起扯了起来。瞄了一看,阿豹正准备扔开。
“等等,这玩意以前没见过,给我看看。”夕看见阿豹的动作后,阻止到。
“要看就看,不过就是野草而已。就你好奇。”
拿着阿豹递过来的陌生植物,夕细细的观看起来。
这绝对不是队长让他们寻找的‘莲花’。不过,这东西长的还是挺好看的,上面的小花黄色小花也很鲜艳。再倒过来一看,居然发现这玩意居然是有果实的。
这个不用林柊教,原始人也知道,但凡植物的果实,大多是可以吃的。不过,还有少数是有毒的,所以第一次吃的人会很危险。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现在大家都不缺食物,为新食物献身的精神也大减,但是就这么放弃的话,又觉得太可惜了。
夕考虑了一会,正打算开口说话。
阿豹就抢白到:“夕,你什么都不说了,这东西是我扯起来的,我自己来试吃。”说完马上吧唧一口:
“味道还不错,如果我死不了的话,这个东西就可以食用了”
“其实,我想说,队长可能认识这东西,我们采一点带回去就可以了。试吃,太冒险。”
“……”你的意思是说,他现在就是死了也白死吗?
看着风中凌乱的阿豹,众人只好默默的开始打包陌生植物果实,准备带回去给队长鉴定。
之后又过去了几天,荷花仙子还是不见任何踪影。估计何仙姑是和蓝采和约会去了。反正,不管夕他们怎么找,就是不出现。
抬头望天,居然被夕发现,半山腰有一种很漂亮的小花,不知怎么的,就觉得应该把它们带回部落。
“夕,你确定,那东西长在那种地方,要采会很麻烦。”阿豹不是很赞成。
“恩,它很漂亮。”
“漂亮,又不是女人,喜欢这种东西干什么。”
“不知道,就是想把它们带回去。总觉得,带回去的话,队长会很高兴。”
“自己想要就直说,不要觉得和队长走得近,就什么事情都可以往队长身上推。”长矛一听夕的话,马上就跳起来叫到。
长矛其人,原来在部落里并不起眼,是不属于林柊出现以前的第一团队的人员。但是,林柊认为他虽然身体素质一般,但是够机灵。在林柊掌权后,就一直被林柊提拔。从他为自己的命名就可以看出,这人是林柊的死忠,绝不允许任何人拿林柊当借口。
夕看了看气的跳脚的长矛,摇了摇头,自己也觉得自己会有这种想法,很诡异。但是心里就是想要把它带回去。
最后,夕还是固执的要坚持自己的决定。——爬上去,把小白花带回部落。
可是大家都不同意,最后坳不过夕一个人的坚持。最后折中的采取,夕自己一个人上去cǎi_huā,其余的人就在山脚等他,随便可以休息一下。
其实那种小花生长的地方,称不上险峻。可是,夕估计是太心急,刚把几朵花放进怀里,就一脚踏空,滚下了陡坡,直接摔晕了过去。
阿豹他们几个在山脚等了小半天,也没看到夕从山上下来,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留下一个人看管马匹,其余的人就往山上赶。
早知道就不让他一个人去采了,要知道,夕可是目前部落里,和队长最亲近的人。要是真出了什么事,叫他们怎么回去见队长啊。
夕,伤的并不严重,只是骑马赶路什么的,想都别想了。这一养伤,大半个月就这么过去了。
“呵呵,终于找到这玩意了。对了,夕,我们为什么要把所有的东西一起带回去。好费事!”阿豹开始抱怨。
“不知道,队长喜欢。”
“呵呵,又是队长喜欢,你把自己当队长了吧。”听到夕又一次抬出林柊,长矛没法淡定了。
要不是夕为了采什么小白花摔伤了自己,他们也不会到现在才完成任务。第一次单独出任务就出状况,长矛不淡定了。
对于林柊和夕平时最亲近,还可以得到林柊的亲自命名的待遇,长矛一直都很嫉妒。
这次被林柊委以重任,长矛是打定主意,想要好好表现一番的。
但是这个夕却擅做主张,耽误了大家完成任务的时间。哼,不就是一些儿小白花吗?打着林柊的招牌,坚持要把这些东西带回去的夕,本来就很叫长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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