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跟他的几个朋友都去了舞池。
林达正也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他看得出这支乐队的整体水平都蛮高的,其中最出色的就是那个吉他手,听着便称赞,“那个吉他手弹得真好。”
鬼龙的脸一黑,语气满是不屑,“就这种水平,离‘好’字还远得很。”
林达正侧着头,好奇地盯着鬼龙,“这样听起来,你好像会弹吉他哦。”林达正喜欢音乐,只是没有学过乐器,对于会乐器的人,都抱有一份敬意,包括对自己的大哥林达安。
鬼龙扬起嘴角笑了笑,与平日的魅惑不同的是,这次多了几分孩子气的得意,“今天我鬼龙心情好,就给个荣幸,欣赏我美妙的音乐。”说完他就不见了,转眼已经站在台上,伸出手,对刚演奏完一曲的吉他手命令,“把吉他给我。”
面对突然出现的怪人,吉他手当然不会给出自己吉他。玩乐器的人,对自己的乐器都十分重视。鬼龙自然也明白,他嚣张地挑衅,“我就给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摇滚乐,什么才是配得起吉他的人。”言下之意,当然是说这个乐队的音乐根本算不上摇滚乐,这个吉他手也配不起吉他。
在场的这个乐队的一些支持者立刻叫嚣着要把鬼龙赶出去。不过,鬼龙没有生气,他知道,这里的人很快就会成为自己的支持者,甚至可以说是崇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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