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听珏儿说,应无情是个有趣的人,我倒是想见见。”应声的是琉璃珏月的老子,琉璃炫晖,是个三十左右的成熟男人,一脸的狐狸相。
“我也有听说,倒是想见见。”说话的是一个四十出头温柔男人,蠹的皇帝,释禹岩。
突然觉得好笑,真是沾了千疏墨天的福,陪在他身边三年,能惹来三国君王的兴趣。是不是该开心。
“无情,既然大家想见见你,你就站起来,让大家看看。”
“是”似乎看到懋国那些臣子讥笑的眼神,我却觉得无所谓。难不成以为我会感到羞愧。缓缓将耳边的发勾自耳后。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桃花林间冷冷清清:“臣,应无情,见过各位。”恭恭敬敬的弯下了身,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嘲讽的一笑。
“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的。”说话的是琉璃炫晖,话中带着淡淡的失望。
“我看今天,桃花开得如此之美,不如,请应公子为我们弹奏一曲可好。”
“无情,不会弹琴,即使是我,也是没有见过他弹奏。”千疏墨天知道,我不会弹琴,那种东西,我怎么会呢~
“真是可惜了,那么应公子如此受墨天喜爱,究竟是因为什么呢?”虽然是调笑的话语,但话里充满讽刺的意味。我看着琉璃炫晖,笑了,他是在嘲笑我呢;还是在嘲笑千疏墨天,果然胆子比另外两个君王大啊。呵呵~~
第二十三章 妖精
“无情,你自己说你会些什么,不要让人看笑话!”隐隐话里有着威严,看起来,要是我说不会,大概不会是个好答案。
其实说实话,我根本没有什么才能。相比古人,我不会吟诗作对,不会弹什么古乐器,更不会跳什么舞。而千疏墨天也从来不会要我做这些,毕竟,他的妃子不乏会这些的。
但是,我会倒真会一样才艺,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才艺。
那就是唱歌,呵呵,其实说才艺,说它是钓人的工具更正确。小鬼不知道,思卿不知道,千疏墨天也不知道。知道的人都在前世,每天,上完班之后,我都会去‘夜色’——gay吧兼职,那的歌手。
说起在夜色当歌手,其实是很意外的事。那时,我看上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为了与另一个人争夺。于是,我站在了那台上,而谁知,那一站,就是站到了我死前。
我会接受,不仅是因为钱,还有那个面具,在舞台上,我可以戴着面具,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在那里宣泄着我所有的不满与不甘。
而重生后,我并没有隐瞒我会唱歌的事实。只是,到了这之后,我没有想唱歌的yù_wàng。在这里,我没有那么多的不满与不甘,因为那些,我都已经留在了前世。
既然想看笑话,那就看吧~我会在意些什么呢。跪下,将两手放在地上,俯下身“臣,实在是惶恐,如果,各位真得想看无情的表演。那么,无情在这就献丑了。”
“怎么会呢,倒是我们有眼福了。”释禹岩依旧温柔的笑“只是,不知道应公子要表演什么,可是需要乐器?”
我连翻白眼的力气都不想浪费,难不成他以为我的歌声,有好听到轻唱就能把他们唬住。我可没那个自信啊~叫人去借了古琴,但我却是不准备弹的。
在我收了思卿之后,我才知道他是真正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连武功和医术也是在行的。那时,我甚至是怀疑过的。
思卿,就像是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子弟。根本不像是需要出来卖身为奴的人。但,一想,又觉得自己是多虑了。应无常没有利用的价值,应无情更没有。我不觉得有谁,会浪费这么好的一颗棋子,就为了对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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