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朝宗戳了戳他的脑门,“你还没美到那种程度,”南渠张口就要骂,便听陆朝宗继续说道,“只不过在我心里是最帅的,最好的。”
“所以我的目的很简单,我不过是爱你,也喜欢打别人脸,”陆朝宗捏起他的手,放在胸口,“再过个几十年,我大概会比你先走……不,我不能比你先走,你要是看到我死了,肯定会受不了,没有爸爸的疼爱你就是个可怜虫……”陆朝宗摇摇头,开始展望未来,“而在此之前,我们会一直在一起,不仅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也一样,最好我下辈子真的变成你爸爸,那不是更爽。”
陆朝宗一番话说下来,一会儿让南渠觉得难受,一会儿又让他好笑,十分想给他一拳头。
后来他们俩一起又上了次采访,记者来到家中,拍摄了外观豪华而内里朴素……且有不少说不清道不明的机关的宅院,在会客厅进行录音采访,大白熊懒洋洋地卧在窗台边,两个人都已不再年轻,却精神奕奕地,记忆力也好得惊人。
陆朝宗一眼认出,“你不是福布斯的那个记者吗?好久以前……给我做过采访的。跳槽啦?啊,还在干记者啊?”
那名记者道,“对,还是记者,不过这家报社是我开的,我已经很久没做采访了,却很想再一次采访您,采访您们二位。”
陆朝宗笑道,“成功干掉了福布斯,不错嘛。”
记者问了许多问题,没有特别刁钻的,大多类似于,“您当初为什么会放弃工作,是因为对方的要求吗?”“您呢,我听说你们俩认识很早……却在几年后再次相遇,然后飞速在一起了。”
第一个问题,南渠回答道,“不是因为他的要求,是我的原因……如果出柜,那我会在演艺圈寸步难行吧,所以选择了放弃,人的生命太短暂了,我希望能活得很好很长……”南渠不由自主扭头和陆朝宗对视,手指缠一块儿,“……和他。”
而陆朝宗则是这么回答的,“唔……这么说吧,当你看着某些人的时候,你就觉得你们已经认识很久了。而我在很早以前认识他的时候,并没有那种感觉,第二次则大不一样了,我刚回国,他开车撞上我的车,我第一眼还没认出他,是那种心脏乱撞少女怀春的感觉,好吧,不知道是不是见色起意,总之就是一股性反应,还有一股熟悉的好感。”陆朝宗没说的是,他并没有对以前的南渠有多深的印象,什么感觉也没有,他不止一次觉得,现在和以前的南渠,是两个人。陆朝宗道,“我没认出他之前,很确信我们曾经……或者说上辈子就是恋人,这种感觉很奇怪,为什么第一次会没有呢?我的记忆告诉我他们是一个人,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们又不是……可不管怎么样,我爱他,爱他的灵魂,无论他怎么变,变得苍老丑陋,皱纹斑布……或是变成了另一个人,哪怕是变成一只蚂蚁,那也是我的蚂蚁。”
记者又问,“如果有一天你们之间没有爱情了……会不会选择分开?”
“不可能!”陆朝宗一口否认,又意有所指道,“没有爱情还有亲情嘛,父子之情。”
记者:?????
南渠:……!!!
妈的智障!居然在采访中说这些!
陆朝宗冲他笑意盎然地眨眼,一点儿悔过之情都没有。
如他们在采访中,在婚礼誓言上所说的,白头偕老。
陆朝宗去的比南渠要早,南渠早忘了是什么时候把陆朝宗给攻略成功的了,似乎是很久以前,还没结婚的那时候,系统问他要不要走,他没有犹豫地拒绝了。
即使陆朝宗是个老流氓,经常口无遮拦气到自己,南渠舍不得他。
陆朝宗走的时候,南渠跟着也去了,前后相差不超过十分钟,而这十分钟用来交代后事,他给南岳打电话说,“骨灰葬一个棺里,别小心眼把他撒海里,把我种树里,他会一直等我的,倘若要是不见我,他肯定会很难过的,然后整天来骚扰你,让你不得安宁。”
葬一个棺里,那样假使人死后有灵魂一说,两个人就能睡一个棺吧?
南渠曾经想过灵魂这个问题,每次被抽离前,有一秒钟脱离身体漂浮着的感觉,那是出窍,他只能看到原主的身体躺在陆朝宗身体旁边,他们都像睡着了那样失去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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