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当家,你确定这里有趟值钱的买卖?”只见一个消瘦的男子疑惑地问着前面左脸带着一道刀疤的男子。
此男子虎背熊腰,肌肉结实,浑身散发着浓烈嗜血的气息。如同一只狂暴的大地之熊,随时会将猎物撕碎一般。
“二狗,你觉得三爷会做亏本买卖吗?”刀疤男子不高兴地反问道。
那个叫二狗的一听,连忙讨好回答道:“不像,不像……仰峰城内外三百里,谁不知猎鹰寨三当家,若不上万两的买卖是不做的。”
原来这刀疤男子竟然是猎鹰寨的三当家,此人名叫于英,有个嗜好,则是每次抢劫的商货都得超过万两,不到万两的买卖就是送至嘴边也不抢。所以,于英对于各方的信息格外注重,而且可靠。如此,每次于英抢劫,打的都是有准备的仗,损失大大减少,而收获则大大增加。因此,在仰峰城内外可谓是臭名昭著。而那个叫二狗的真实名字他自己早已忘记,从小孤儿,只知道别人一直叫他二狗,他自己习已为常。儿时经常小偷小模,后来渐渐地傍上猎鹰寨这座大山。凭借其能说会道,不一会儿,便成为猎鹰寨三当家的心腹一员。
此时,经历在于英身边多年的二狗虽然相信自己主子的话语,可心中仍有疑问,这条路人迹罕至,几乎没有什么价值万两的大商队会往这么经过。虽然有一队盗匪最近常活动此地,可是却没有什么大的收获,也就抢抢一些小猎队的生意。对于猎鹰寨来说,这样的蝇头小利,不值得一提,也没有那个神气去劫些兽皮来买。
“看自己主子于英这个架势,显然是准备劫一票,难道自己主子最近头痛不好?”二狗心中不由这般想着,于是问道:“三当家,那你怎么带这么少人过来?”
于英这次只带了平时一半都不到,只有四分之一左右。平时都是两三百人冲上去,那像这次才七八十人,而且还不全是精英。
现在肥羊还没上锅,于英于是耐心地回答道:“你看到那小子了没?”
二狗一看,见旁边绑着一个衣服破烂,被人抽打得满身鲜血的男子,其脸上带着伤痕,相貌已经模糊不清。二狗凭借对寨子的熟悉,仍能发现此人不是寨子里的人,便知此事应该与此人有关。可自己未听闻寨外最近有什么重大消息啊,于是计好道:“三当家,这人是谁啊?莫非今天这事还和这小子有什么关系?”
“这小子可是自己送上门的肥羊。到了我们猎鹰寨,竟然和我们讲条件,说什么他有笔买卖,但得到的利益三七分。他也不看看自己谁,跟我谈条件,三爷我直接把他抓了起来。刚开始此人嘴还挺硬,经过一翻考问才得知:原来这人本来是仰峰城外铁家村人,和他同村的人一起去猎狩,运气好捕捉到一只异兽白狐,这小子却偷偷跑回来想私吞。于是跑到我们寨子来,想借助我们的力量,霸占这只异兽。他也不看看他那德性,跟我谈条件,那不是找死嘛。你小子或许不知道,白狐这种异兽在秦都炎阳里可是最为值钱的异兽之一,最少都值几十万两,甚至值几百万两。就我们这仰峰城里最少也值几万两,甚至几十万两。可惜到了他们手里才值几千两,你说这只异兽白狐到了他们手上是不是糟蹋了。”于英平静地道。想到等下到手的白狐,脸上一阵激动。
对于英来说,这种低风险,高回报的事情,最让人兴奋了。
“那是那是……这只白狐只能我们三当家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好处,给他们那是白白的糟蹋。三当家的真是英明神武啊。”二狗暗叹那小子倒霉,找谁好,竟然去去三当家,谁不知道三当家是吃人不吐骨头的。
“这小子说他那猎队里只有四十几个村民,又没什么高手,所以我就带来这七八十几个兄弟。”于英心情大好,解释着前面的问题。想想就这件事就高兴,七八十几个就能做成这桩买卖,不需要耗费多大力气。四十几个村民而已,合起来也是一只蝼蚁,自己一人都能解决。
“三当家武功盖世,杀鸡焉用牛刀,区区几十人,何需三当家出手。”二狗立马拍马屁道。
三当家于英顿时哈哈大笑气来。这等事对他来说根本就是板上定钉,想跑也跑不了。
不久一线天果然传来了马蹄声。从中慢慢出现了一队人马。正是叶根生他们。
“三当家,他们来了。”二狗提醒道。
“等他们过来,打他个措手不及。”于英点了点头,道。
“三当家英明。”二狗道。
可是没多久,二狗就见下面这队人马不动了,竟然做出了防守模样,准备着弓箭,对着他们。二狗带着不确定性地道:“三当家,你看他们不动了,好象发现了我们。”
“这群兔崽子还有点本事,这么远就发现了,看来只能强攻了。”三当家看出了,后来一想,对付他们何需什么埋伏,大声道:“兄弟们,给我上。”
只见于英他们迅速地从山丘下面冲了下来,直奔铁根生他们而去。
此时,铁家村的村民听了铁根生的话语,迅速做好准备,手持着长刀猎弓排成两队,前后搭配起来。
果然没多久,只见一队七八十来人左右的强盗从山上的密林冲了下来,为首的为左脸带着刀疤的男子,扛着一把大刀站在中央。此人正是猎鹰寨的三当家于英。
铁根生看到此情形,便知大事不好。如果是小股盗贼,自己这些人与之相拼,或许还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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