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就仿佛是花的一种落蕊,不管是落下,还是用脚踏上去,都几乎听闻不到声音。天空是澄清的,像一望无际的微波,几近透明的阳光在窗外跳跃着,浮光一般的色彩,安静是主旋律。
天气渐渐凉快了,盛薇没事就更爱在书房待着,书架子上的书密密麻麻地摆放着,旁边的矮凳上摆放着盛开的百合,释放着阵阵幽香。
盛薇身穿象牙白勾银边的旗袍,露在外边的皓腕肤如凝脂,她手中执着一杯温热的咖啡,静静地坐在窗畔,随手翻读着一本,吟诵隽永的文字,享受这美好的早晨,以及阅读的乐趣。
等待是永无止境的苍老,她却连等待都拒绝了。书页里的光阴过得极快,书中文字,能够慰藉心灵,所以,她并不寂寞。
叶萱自书架子处探出了脑袋,她穿着秋衣,手里还拿着拍子,笑道:“三嫂,你怎么又在这儿看书啊?咱们家藏书十万,我们都甚少看。倒是你,整天窝在这儿,作势要将所有书都看遍似的。”
盛薇闻言“嗤!”地一笑:“我哪儿有那么厉害,这么多书,我若是看完,还不得花个几十年啊!”
叶萱嘿嘿一笑,三两步走到她面前,拉住她的手:“既然三嫂也知道,这些书一天半天的看不完,我约了朋友打网球,三嫂一起去玩吧!”
盛薇笑道:“我哪里能与你们这帮小孩子玩啊,单是跑都比不过你们。”
“四嫂,瞧你说的,你又不老!何况你以前在美国,还得过女子单打冠军的!去吧,即便你不打,也可以在一边指点我一二。”
盛薇拗不过她,只得将手中的书轻合上:“好,那我就去看看。”
叶萱乐得直拍手:“太好了,有四嫂助阵,我不怕不赢他们!”
盛薇并未亲自上场,只是坐在太阳伞下观看,她们打的是双打,四个活力四射的年轻女孩,在场上热情地挥洒着汗水。
看着叶萱洋溢着笑容的年轻脸庞,她不得不感慨时间的飞逝,回想起以前自己在赛场上挥动球拍,记忆遥远得已仿若隔世。现在回想起来,还是那时候好,无忧无虑的,自在又开心。
中场的时候叶萱会来到她身边,向她讨教战术方略,结果一场比赛下来,叶萱这一组完胜,简直赢得畅快淋漓。
叶萱一路上开心得不得了:“四嫂,我就说你厉害嘛,回头你再多教教我,这样我回到学校,就能叫同学们刮目相看了!”
盛薇轻敲她的额头:“小丫头一个,从哪儿学的争强好胜!”
叶萱想也未想,说:“若说争强好胜,四哥是最不服输的一个,母亲就常说,他天生的犟脾气,谁都管不住他。”她瞧盛薇神色淡淡,方觉自己说错了话,刚好已经回到了屋前,连忙将话题岔开了:“四嫂,我运动过后,出了一身的汗,要先洗个澡。你也稍微休息一下,一会过来与我们一块吃饭!”
盛薇点了点头,转身绕过了廊子,回到了房间。
刚刚坐下,小兰就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封信。小兰识的字不多,此前与家里通信,都是求她代笔。
盛薇笑了起来:“小兰,是不是又是你的来信了?”小兰的心上人在老家,是她的亲梅竹马,他每个月都会来一封信,倾诉相思。
小兰嗔道:“四少奶奶又笑话我了,阿诚哥是个穷小子,哪里能称什么,这信是写给你的!”
盛薇稍觉诧异,平日家里甚少与她通信,都是总部直接将电话转进来的,除了家人,谁还会给她写信?
她将那信接过来,看了看封面,的确写着“苏盛薇亲启”几个字,只是那字迹是陌生的,以前并未见过,一时间叫她更为奇怪了。
等到将信拆开,却见里面还装着一个信封,她一看上面的字,那是一手绝妙的草书,墨迹尽显洒脱飘逸,恣意张扬,以前那是她最为崇拜喜爱的。可是此刻见到,却叫她整个人犹如五雷轰顶,脑海里闪过瞬间的空白。
她问小兰:“这封信是谁给你的?”
小兰没注意到她的不对劲,答道:“今天我出去买了些针线,回来的时候,在门口不远处遇上一个戴帽子的男人,那男人只是一身布衣,应该只是一位送信的差使。他让我将信拿给四少奶奶,我便拿回来了。”
苏盛薇直感觉眼皮在狂跳:“那你将信拿回来的时候,家里有人看到吗?”
小兰摇了摇头,说:“并没有,我是一人回来的,在回屋的路上也没碰着别人。”又问:“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盛薇心中七上八下,脸上却是一片平静与淡定,她说:“没什么,你先下去吧。”
小兰出去后,盛薇走到最里面的桌子前坐下,将那信拿出来,一目十行,迅速地阅读了一遍,随后自抽屉中翻出一盒火柴,幽蓝色的火光燃起,她将那信递到火苗上,闪耀的火光登时照亮了她那温婉如玉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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