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68》
整个暑假他豔遇不止,「而且都是我的菜哈哈哈哈(立刻被我翻了一个白眼)」。首先是出国,我的天他真的很敢跟陌生人聊天,他这次几乎每遇一个台湾人就打一次招呼,就是这样在飞机上他先认识了两个台湾女孩,以为她们大学结果填资料时看到她们二十七整个冷汗;下了飞机不会讲当地语言他竟也成功得买到了开往市中心巴士的票(他讲买票过程给我听我倒在沙发上狂笑),就在等巴士的地方,他闲得发慌──对于手机刚下飞机就没电这件事情他被我噹到隔天──便开始到处跟别人聊天,认识了一个香港家庭,他说那一对夫妻很亲切,我看了照片果真如此,但重点是他遇到了第一道菜,又是那种我知道你也是的感觉,他们两人大概都知道了吧,到最后上了巴士他们隔条走道坐(因为那男的跟妈妈一块来),这两人在车上一直暗笑(笑什幺),「因为我跟他不可能啊」。到了青旅我觉得那里根本是让他社交的,那里台湾人也不少,他遇到他的第二道菜,睡隔壁的缘故他们乾脆彻夜聊天半夜出去吃宵夜(完全不甩那男的两个朋友啊),同天晚上又认识了住同间青旅的两个白人男子,他说那两个人有火花,「该不会是这样才找我跟他吃宵夜的吧」,「没差反正我当时只是想吃宵夜,和唱歌」,对他唱了,在路上,他跟那三个人交换了脸书和l。到最后一天、回国的前几个小时,他去逛了百货,遇到了第三道菜,只有短暂的聊了一下,毕竟他没要买衣服,但同样交换了联络方式,「因为很亲切」。以上,出国篇。
再来是工作,他的老闆是第四道,「但白目至极」,我没问原因,他也没讲;第五道是他的宠儿,之所以是宠儿是因为「他根本不是啊,对他很冷感」。
「改天一起去吃我们店啦~」
『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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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三上学期极其忙碌,忙课业(必修很重)、忙社团、忙工作,课有从早上八点开始的也有到晚上九点结束的,「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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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只是回归,qíng_sè留给后面哈哈哈哈哈哈
「我喜欢到第一次副歌为止,很舒服」
< ="//.y.cd/ree>
我放某一网友的留言以总结这首歌:
"y he eyes when very1 ve see."
< ="//.y.cd/y882afjrree>
「很适合徒步到捷运站时听的歌,当我被太阳晒的半死」
< ="//.y.cd/rrree>
有机会来说他对失速列车的评价,现在不能雷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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