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明珩!!”金老爷从沙发上起来,看见大儿子头上的血和嘴角的淤青,身上没有一点儿好地方,连忙招呼芍药去请大夫,芍药便动身打电话,而金老爷则扶着金明珩坐下,声音颤抖,胖乎乎的手几乎不知道放在金明珩的肩膀上好,还是手臂上好,“你这是怎么回事?!你们出去也没有和我这个老头子说一声,真是越大越不像话!知不知道外面现在都在说你们都死了?!”
“对了,灵珠呢?珠儿呢?”金老爷平生最爱灵珠,这种疼爱让很久以前的小世子怀疑自己恐怕都不是老王爷亲生的,只有灵珠才是,可现在不会了,金明珩只会比金老爷更爱七妹妹。
“……”可是这一回,金明珩也不知道灵珠的下落,他声音还有些沙哑,伸手给自己倒了杯水,一口灌下,随后便说:“这次事情非同小可,不是我不提前告诉父亲,而是真是突发情况,无能为力,我也是好不容易才逃出生天,回来这里,那该死的星野家,一个个的都每一个好东西!”
“你什么意思?”金老爷声音都变了,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说,“你把灵珠弄丢了?”
“不,是被星野秀明带走了,可是我出来的时候听见星野秀明也出事了,灵珠应该不在日使馆,我从星野樱那边出来后就发现没有其他异常和容易关人的地方,所以……”金明珩皱着眉,手臂上有着很长的一道口子,那是从窗户跳出来时一不小心被玻璃划出的大口子,伤口狰狞,血流如注,他脸色苍白,闭上眼睛靠在沙发上休息,手臂被芍药拿起来,简单的清洗伤口时,也没有睁开眼睛,只说,“妈的,早晚要弄死那些混蛋。”
芍药在金家待了五年,可以说是见证了金明珩的崛起,她其实还不能把最开始怂兮兮的世子爷和现在流血都不眨眼的狠人放在一起,总觉得这是两个人,但是看见这人和大小姐在一块儿时的得瑟样子,便又觉得那个不得已救了自己的人其实还在这里。
“成天嘴里每个正型,打打杀杀,成何体统?”金老爷摇了摇头,说,“你再具体说说,我让人去找找灵珠,她总不能平白无故的消失了啊!你说她到底在不在日使馆?”
金明珩叹了口气,总觉得自己眼前晃晃荡荡的还是上辈子七妹妹死在白九势怀里的画面,他看见的永远是白九势让七妹妹不得安宁的臆想画面,听见的是七妹妹告诉他,‘我好害怕’的声音,顿时一口鲜血就这么吐了出来,随后大声的咳嗽起来。
“哎,我也不是催你,你着什么急?”金老爷生怕把这个儿子也弄出个好歹,语气都没有半分责怪,只有焦急,实在是不知道如何是好,一面叹气一面说,“你慢慢来吧,我不催你,说话别着急。”
“不是!”金明珩突然睁开眼,他收回被芍药擦了消毒水的手臂,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说,“现在陆谨还再医院躺着,日使馆是肯定没有人的,那么肯定是有人救走了七妹妹……”
“啊?谁啊?”金老爷看着思考时的大儿子,已经习惯这人突如其来的强大和逻辑思维的恐怖转折。
“白九势。”金明珩说出这三个字,站起来就要打电话找人,但是拿起电话,却发现自己除了知道那次绑架自己和七妹妹的事件一定和白九势有关系以外,完全不知道白九势是不是真的回来了天津!
那人消失了五年,最开始的一年里,七妹妹偶尔会发呆,但是后来就渐渐减少了那种情况,导致金明珩都快要忘掉白九势那个混蛋东西了。
那人和七妹妹说过会回来,今年可不正好是五年后吗?
所以不管如何筛选,这个不曾出现在天津的家伙都是最佳的救走七妹妹的选手,只不过金明珩实在想不通此人有何等神通,能把一个大活人转移出去——此时昏迷了很久,醒来后发现自己还被星野樱那个女人给绑在车上,不知道想要干什么,他还需要假装失忆,需要演戏,需要躲过日使馆的人的视线,这么多事情,时间又紧凑,还没有机会接触外界,自然不知道下午的时候,某人在日使馆门口纠集了一帮子媒体捣乱的丰功伟绩。
“白九势……”金老爷听着这名字,总觉得耳熟,可是死活也想不起来是什么人。
“就是当初,我们刚出北平,在土匪窝里面遇到的那个巡捕长,不是什么大官,当过几年兵,后来……被陆谨弄的完全在天津呆不下去的那个。”当时的白九势完全不能和陆谨比,现在就不一定了,这个人上辈子就足够厉害,爬到了能和陆谨叫板,分庭抗礼的程度,如今改了路数,指不定更加骇人,也……对七妹妹的未来不好!
金明珩此时全部都相通了,他把让自己明白的事情都想成是白九势做的,那么便一下子全部都通了。
比如说这些年七妹妹看的报纸,上头有个脑残诗人成天发些狗屁一样的肉麻诗句,逗得七妹妹喜笑颜开,这人肯定就是白九势了,之前绑架自己和七妹妹的也是白九势,但是绑架过去后又不出来见他和七妹妹,恐怕是因为自己在场,白九势原本是只想见七妹妹,所以送自己回来后就拐着七妹妹又出去了一趟。
今天恐怕也正是如此,白九势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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