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百无聊赖得倚着一颗树坐在坡上,每天盯着前面那座小山看都快看出茧了。
他和大卫轮流在这边守着,天天吃着干硬的面包都不太敢去打猎换换口味,要不是他们老大每天给他们每人1布朗,不然这种活他才不来干呢。
太阳刚出来的时候他就在这坐着了,只觉着今个风有些冷,起身准备活动活动,远处就传来一阵“踢踏”声。
约翰惊得回头看去,一个高大的马影跃起遮住了阳光出现在了他面前。
他吓得瘫倒在地,大马倒没有从他身边踏过去,马上那人勒着缰绳大笑着:“嘿,找个地方歇歇脚还来生意了。”
约翰年纪也是有些大了,沧桑感真像个朴实的农民,同样年龄带给他的阅历让他也认出了大马的品种,只有蛮丘才有的草原马。
再用手挡着光才看清马上之人的样子,蒙着面披着风衣,腰上那把还在滴着血的弯刀更是耀眼得吓人。
在约翰愣神的那么点时间,又有几人骑着马到了他面前。
其中一个高大魁梧的人拿着同样带血的刀指着约翰喝道:“现在这个地方归我们了,把钱和吃的留下你可以滚了。”
约翰心中一惊,自己可不真是农民啊,也是强盗啊,哪门子遇到他被抢的时候,刚准备解释下,又一细想好像哪不太对劲。
最近西边海寇的事情可在强盗界传疯了,黑吃黑了一个二十人中型团伙后就在西边站住脚跟,没人敢去触霉头。导致强盗们全来东边了,不然他老大也不会创业搞绑架了,强盗生意不好做了啊。
而眼前这四个人看行头和蛮丘的响马吻合,莫不是也是来抢地盘?那一把把带血的刀,他们之前干啥了?这世道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约翰心中不禁泛起了疑问。
他还没怎么动起来,马上那些人却没去注意他兀自谈话起来:“内陆的丛林强盗还真是弱啊,还想以多欺少。切,全被我们宰了,其他几组人也应该把这一片的人抢了一遍赶走了吧,我们好在这一片好好扎根了。”
“也是啊,都说阿芬朵尔附近的油水多,西边被海寇兄弟占了,我们占东边。”壮汉声音洪亮,豪气外放。
还真中了约翰的猜测,身体止不住得一阵哆嗦,还好他之前没把自己强盗的身份搬出来,不然绝对脑袋要搬家。
那壮汉脑袋一偏看到约翰还在附近,弯刀一甩几滴鲜血撒到了约翰脸上,洪钟般的嗓音震得约翰脑仁疼:“你!还不动,想死在这吗?”
“不,不,不。我马上就走。”摸了把脸,约翰第一次看见血会觉得瘆人,说话都不利索了。
而第一个人拦住了欲要动手的壮汉:“我们要把这当营地的,这人死在这还要我们清理,太麻烦了。”
冷汗直下,约翰真庆幸自己的好运,忙把身上一些东西掏出来丢在地上,脚底抹油走人了。
看着约翰跑远,四人才把这身行头卸下,罗秀还理了理自己的短发:“大叔,可以啊,这声音出来,愣谁都要被吓一跳的。”
“酒喝多了就变成这种声音了,没办法。”多诺万淡淡道。
“你真的确定是他吗?他这么胆小,我看着不像坏人啊。”艾泽西虽然承认他的能力,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怀疑他,也说不清是为什么。
罗秀轻轻一笑,指了指不远处的洞口:“那火堆底下的痕迹很明显好几天了,一个普通人怎么会在这里呆很久。”
“而且我们刚到的时候他还算镇定,肯定是还想报名号让我们退去。”罗秀下马把约翰丢在地上的东西全数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动作熟练的就像喝水般,没让任何人感觉出一丝奇怪。捡完又很快的上马。
“现在分配任务,艾泽西你和大叔在前面走跟着那个人,我和妮娜在后面骑马跟着你们。”罗秀很“认真”得说道。
“为什么要我和多诺万走在前面跟着?你在后面骑马?”罗秀这个找轻活的目的太明显了,艾泽西当即不满道。
罗秀心里偷笑了下,这个自然在他意料之中,这种傲娇的性格怎么看都像是个哪户人家的大小姐出来冒险玩,但他是不急于戳穿她,还要好好玩玩呢。
但面上他依旧风轻云淡得说道:“我们之中只有多诺万大叔擅长跟踪,他肯定要在前面的,也肯定需要一个人协助他,剩下的人看着马匹。而丫头又不习惯和其他人独处,所以只能这么分配喽。”让你装绅士,想继续装下去就肯定要考虑我丫头的感受。
又是这样!艾泽西都有些抓狂了,罗秀总有办法给自己找清闲。
一声不吭,艾泽西跟上了多诺万的步伐,罗秀得意得朝妮娜笑了笑。
妮娜掩嘴轻笑了几声:“大人,你是不是哪里怠慢他了,和你闹别扭呢。”
牵上他们两人的马,和妮娜并肩前行着:“和他闹着玩嘛,我们不说话他就跟个闷葫芦似的,这样早晚生出病来。”
“大人,你真体贴。”罗秀在妮娜眼里总保持着百分之百的完美。
今日的跟踪之旅竟没有想象中的漫长,本还以为要跟上不止一天,结果到了下午4时的样子好像就到地方了。
不过想想也是,约翰都快被吓傻了,跑得还有些快,后面体力不支才稍微慢下来些。也就随便吃了些东西不停得赶路,能这时候到也是应该的。
聚集地的地方也着实有些偏僻,下午基本就一直在丛林里拐弯,山路十八弯罗秀缩短了前面人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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