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仍然傲然挺立着,而美好的传说依旧深植人们心中。
忽然,我听见一串连续的快门声。
她对着神木拍了几张照片,连同旁边的景物一起纳入她的镜头。
专注得出神。即使不盯着观景窗,只是捧着相机,她专注凝望的表情同样让人屏息。
可惜她穿了防风外套,不然波西米亚风的洋装配合现在的表情一定更飘逸漂亮。
快门声响起,她听见了,回过头时显得呀然,我趁这个大好良机再单击!“啊!手震了糟糕!再一次!”
她姿势未变,只是脸上的惊讶已经融化,可惜了!但还是拍出很漂亮的照片……更正一下,是她漂亮。
“怎么突然拍我?”
“妳只说不再拍人,没说不给人家拍呀!”我笑笑的收起手机。
“我还没看拍得怎么样?”她挑眉走近。
“开玩笑,妳怎么拍都好看好吗?妳真该去当模特儿。”
“可惜我比较希望我是那个拿相机的人。”她自然地来牵我,“还没入夜手就这么冷?”她瞄了手表一眼。“时间还早,我们沿途稍微绕一下?”
她当真放心把东西都放在帐篷里面离开吗?我狐疑地回头,可她当真牵着我沿着公路行走,把停车场抛得老远。
“我知道妳在担心什么。”
因为我一直回头。“东西都在那边不是吗?”除了我自己带来的背包之外。
“嗯,不见了会很伤脑筋,但,最重要的东西在身上就好。”她指着相机,裤子的口袋,最后抓起我的手晃了晃。
我不禁低头脸红了。而她眼底的笑意依旧,转而说起了大学时期参加摄影社的事。
有一些我听陶懿安讲过了,但是当她提到她第一次来登山的时候,我立刻聚精会神地听了。
“大二的时候是我第一次走这趟行程。”
我们终于停步,夫妻树已经远在公路的另一头,但从我们这个弯角望去,视野变得更辽阔,俨然是个拍照的好景点;太阳就快下山了,身旁的风卷着雾气,将景色染上虚无飘渺的色彩,很冷,却也很美。
她却是没有拿起相机的兴致;她靠在路边的护栏,双手牵着我,继续诉说往事。“我刚入社的时候迷我们的社长,那个时候我也还不确定自己的性向;所以或许算是喜欢吧?因为他拍照时的风采很迷人,也能够拍出很漂亮的照片,他的掌镜有种说不出的灵性。”
就跟我看她拍照时的感觉很像。
“所以与其说我喜欢摄影,倒不如说我是迷上了那个人;他也是一个很好的启蒙老师,他那个时候跟登山社的同学合作,带我们一群社员来这边爬山……目标就是攻顶,去站上最高峰,看看一望无际的辽阔景色,以及美丽的日出。”
“结果妳们上去了?”
“嗯,但不是所有人,有几个人在过程觉得呼吸困难所以没有攻顶,不过我算是身体比较好的一群,在过程中我拍了很多碎石坡的照片,跟同学之间的照片,还有日出……虽然以现在的角度来看,当年那些都是很不成熟的照片,光圈没抓准啦、光线角度不对、焦距不对,而且相机的能力也有限。”
她说话时带着笑,即便天色渐晚,她的脸却仍像是发着光。“可是,其中一张照片被社长称赞了,那是停留在碎石坡往下拍的一张照片;那不是我最满意的一张,却得到了赞赏,我觉得很意外,却也很开心。”
“他有说为什么吗?”
“嗯,他说‘每个人都想捕捉最好看的美景,但能把不起眼的景色拍成美景才是技术’;拍照是很注重感觉的,很直观的,所有的技术跟工具全都只是为了捕捉那一闪即逝的美好,尽管美景值得留念,但更重要的是过程。”她伸直了手往云雾缭绕的山谷处划了一圈,“就是现在这样;所以我放在网络上的,虽然很多都是景点的照片,但我私下分享给妳的大多都是我在旅途过程中随手拍下的。妳发现了吗?”
我楞住,稍微回想了一下,“好像……真的是这样。”也因为如此,光从她的照片集当中不一定能立刻察觉她就是chu。
“虽然那个学长很快就毕业了,我没再持续跟他联络,他说过的话我却牢牢记住了;拍婚纱的感觉跟拍景色有类似之处。”她离开护栏,牵着我往回走。“每对新人不见得都是颜值超高的偶像明星,甚至很多人是羞于面对镜头的,妳知道为了让新人在拍照过程中能自然展露笑容,我们摄影师都要想尽办法讲话逗他们笑吗?”
我摇摇头,“所以要练习笑话吗?”
“类似!总之,婚纱照虽然要美丽的瞬间,更重要的是自然;能把不是很完美的新人拍出最好看的成果,而且过程最好是开心的。那种挑战性跟现在的工作相比几乎没什么两样……不过,我更喜欢现在这样就是了。”
“因为可以到处旅行?”
她摇摇头,“不如说是可以回归最初迷上摄影的那种感动……我的旅行让我从失恋的遗憾当中脱离,而镜头则是促使我找到了生命的意义;晓宁,妳告诉我,妳现在还会回想起跟前男友的往事吗?”
“唔……偶尔;但是,已经没有像之前那么痛了。”
“很好,但妳找到了为自己而活的理由了吗?”
前面那个问题还能勉强回答的我,面对这个更切身相关的问题却答不上来。
她有相机,有无所不到的双腿,还有温柔贴切的笔触作为直抒心灵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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