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兵取了信也不跟楚曼青啰嗦,返家后拆开细细读了起来。张权信里就两件事情,一个是告诉他要他准备准备,今年返乡。师父给了三年期限,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第二件事就是在香港以他名义设立公司究竟有什么影响。这个却是要问王欢,尚兵一边看一边想,张权还真是算到骨头里了!
晚上阿庆哥那边有活动,他把信丢在桌上,给王欢打了传呼,接着就去公司。王欢回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她通常都是在图书馆自习,有时也住在学校,与一帮姐妹感情甚好。读完信,王欢琢磨起来,虽说学的是经济,但企业事务仍旧是门外汉。不过,她能明显感觉到的就是如果公司将来违法,那么张权首先负责任。但这一点事实上张权也很清楚,他就是不明白自己负责的公司怎么能躲开自己而做非法贸易?
王欢想了很久还是不明白,第二天一大早跑到院里去找老师帮忙分析这个问题。她找到专门研究企业的林教授,说明来意,林教授很高兴有人咨询专业问题。等到王欢把事情原委说了一遍,林教授哈哈一笑,道:“唉,现在的学生都像你这么好学就好了。”接着话锋一转,说道:“内地到港城注册公司是大势所驱,咱们内地有产品,但不知道往哪儿卖,这些港城人知道卖给谁,所以他们反而赚的多。要是咱们也去那边注册,慢慢地就会找到市场,赚更多地钱。”
“像你提到的例子,其中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港城人虽说是秘书,但可办理事物众多,只要有了签章,她和老板没什么两样,因为内地人不太可能长期去,多数两地奔波,这样一来如果这个秘书存心作假,压根也防不住。”
“另一个是公司账户问题。通常公司老板应当知道账户,但你给的例子是说他们用同一个账户,这个当然不允许。两个公司怎么能共用账户?所以显然另有账户,只不过这个老板不知道而已。老板只不过是个傀儡,他无法处理所谓公司业务。”
“从这里可以看到,这个公司就是为了犯法而存在。有很多人到港城设立公司目的就是为了走私洗钱,这个公司显然设立之初就是要做这个。按照港城法律,老板最终要负全部责任。”
王欢边听边记,听到这里,禁不住问道:“洗钱是怎么回事?好像老师上课也不教我们这些啊。”
林教授笑了笑,道:“课堂上不大可能教你们这样阴暗的东西。现在国家管得也不严,洗钱其实比较容易。例如你刚才说的,港城公司可以用高价把卖给内地公司,这样港城得到收入就是贸易所得,属于合法收益。或者倒过来也可以,就是内地公司很赚钱。对于很多走私的人来说,这样洗钱周期短而且比较稳当。”
王欢觉得林教授讲的很好,通俗易懂。谈了一个多小时,王欢反反复复询问,终于把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弄清楚。想着能帮到尚兵张权,她心里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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