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父亲的最后两次买卖砸了,一次是小赔,一次是血本无归,所以我朝损失惨重,我也没有财物和人力拿来打仗了,平定内部矛盾都只能致力于内部改革了。再说我也不是太喜欢打仗,而且改革一下内部也非常必要。
于是我决定制定一些规范出来,有违者罚。我选了两个人,一个是伯臩(音同囧),另一个是吕侯,两个平民眼中的大人物,我眼中的两个得力手下。我让伯臩撰写并发布《臩命》,向百官重申一下执政规范,他们都没规矩的话,其他地方就更乱了;我让吕侯当了司寇,让他写一份惩罚办法,于是就有了《吕刑》,我拿着这套东西来告诉天下:胡闹是犯法的,犯法就要受刑罚,刑罚很恐怖,不要胡来,当然你交钱也可以抵罪,认刑还是认罚自己挑。不得不说吕侯是个人才,虽然我让他把条例弄细一点恐怖一点,但是我没想到他能把任务完成的这么好,来介绍一下他的成果:他制定了墨、劓、膑、宫、大辟5刑,除了墨主要属于侮辱性以外,其他都是想想都让人害怕的:你想被割鼻子还是挖膝盖?你想被砍头还是割掉下面?其实就算这是墨刑我也受不了。而且它的细则多达令人发指的3000余条!在这个时代属于已经算是令人发指了,把这些记下来需要不少时间。(学法律说民法无穷无尽的各位继续背自己的法律书就好,我知道现在条例要多很多倍,话说有兴趣可以你们把吕刑也通篇背下来)
经过这两样东西的发布以后,世界果然就清静了不少,所以说好的制度比一个好的领袖要更管用,如果那个领袖能把制度变得完善很多的话可以另算,比如我这种。
于是十多年后,国力恢复到了顶峰,我也想去征讨一番了,男人嘛,志向经常就是这样,古人云嘛,大丈夫,当提三尺剑,开万里疆,立不世之功,古往今来大家应该都有这种想法,无论是平头百姓还是一国之君。作为一国之君,我不仅能想,我还能做,所以我的这种**更加强烈,于是我要西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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