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奏是一段悠扬而流畅的哨笛声,伴着钢琴清脆的伴奏,像是夏天最清凉的晚风,却更像是冬夜中那天空中摇曳的群星。
一声又一声地砸在程予安的心间,让她措不及防。
这钢琴和哨笛的合奏,将她尘封已久的记忆撕裂出一道口子,露出其中曾经甘甜如蜜般的过去来。好久好久之前,她也曾和他这样合奏过一次。
此生唯一的一次。
那日他坐在那台黑色的钢琴前,而她则站在琴边吹着那首她苦练了数月却依旧不够完美的曲子。那日夕阳如火烧,映着他的眼角眉梢,正如此刻此时般的晚霞西照,紫红色的云朵与橙金色的余晖是值得被人拍照下来的美丽景象。
他的声音骤然响起,在这段淌着星色的前奏后。
程予安听见自己的声音颤抖着在问:“这首歌、叫什么?”
司机师傅从后视镜望了她一眼,继而笑着回答:“小姑娘你也喜欢这首歌?我当时第一次的时候和你一样,心里说不出的感觉,但就是喜欢。没想到我这把年纪了,还会有喜欢的小年轻歌手哈哈哈....这个是他第二张专辑里的主打歌,叫做《熠熠发光》,对了,你知道这个人么....”
他兀自东拉西扯地讲了一大堆,而程予安却被那四个字给击碎了一直以来的克制。
熠熠发光。
这是你的祝福吗?
她含着泪,却又笑了。虽然还只是朝前踏出了一步,但是已经能发出一点微弱的亮光来。
作者有话要说: 分手这里写过好几稿,写的还是不顺畅,笔力有限,需要提高。
☆、第 60 章
周末的清晨,程予安被咚咚咚地门铃声给吵了起来。
她一下子就坐起身来,脑子里还想着那个已经忘掉大半、却只记住感觉很好的美梦。自从她当了编剧之后,生活规律和常人就略有不同。虽然不能说是昼伏夜出,但也和别人有了三四个小时的时间差。
随手抓了一套衣服换下睡衣,程予安便穿着拖鞋,头发也不输脸也不曾洗地走到门口,顺着猫眼看去,却是一片黑乎乎。
“谁?”程予安心生警觉,她毕竟是一个人住。
半天之后,门口才传来一声熟悉的声音“是我”。
打开门之后,穿得人模狗样、头发抓了个背头却又不显得油腻、手里还拿了副墨镜的陈知辙靠在门口,向程予安投来一个显而易见的白眼。
“不是说好了今天带你去见人?”他走了进来,脸上嫌弃的表情能夹死苍蝇。“妈呀,你这个糙汉子德性可要千万隐藏好,不然就得砸在手里了。”
程予安被扰了清梦,起床气也不小,给他端杯水都欠奉,冷笑了两声后便回到卧室去收拾洗漱去了。
陈知辙今天是带她去见人的。他长得帅,桃花多,偶尔也来几朵难缠的桃花煞,靠他一人完全解决不了。比如现在要去见的这一位,正是陈知辙手头项目甲方负责人的女儿,年纪小,对他一见钟情,陈知辙怎么甩脸子都赶不走,非要见一见口中的女朋友才肯死心。
所以,程予安是去友情出演的。
自那次两人在高中“不欢而散”后,很久都没有联系。程予安是因为被他说中了心里最不想让人知道的隐秘,而不想面对他。直到她考上了研究生,开始向想去的地方努力时,才主动恢复了和他的联系。
她其实很感谢他。
而陈知辙后来也向她吐露了一个关于自己的秘密,所以两人等于是彼此坦诚,两相扯平,又愉快地重回当初的损友关系。
陈知辙不是同性恋,也不是双性恋,而是更加稀少的无性恋。
他没有任何荷尔蒙的萌动,看男生们都喜欢看的小电影会恶心得吃不下饭,甚至他也没有喜欢人的那种心理。他能感受友情,却感受不了爱情,而这却是生来就不能改变的东西。天性,是无法违背的。
就像你若想抵抗喝水的本能,那就会渴死。
而陈知辙也抵抗不了他对爱与性的无感。他试过去努力谈一场恋爱,去做个正常人,却失败了。
关析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他不爱她,却会偶尔想起她。
陈知辙至今还很清楚地记得对方和自己的第一次见面。
那时他刚下课,在去往下一节课的路途上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他本以为是快递,所以才按下了接听键,却没想到是一个女生的声音。
陈知辙属于帅而自知的类型,因此在对方开口后没几秒就明白了她的意图,大概又是个看上自己这张脸的姑娘?
果不其然,对方在电话中表明了对他的兴趣。只是特别的是,她倒是很坦率地承认说是被他的外表所吸引。
“要不要见个面认识一下?”对方如是说,“我想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
“还是算了,太麻烦了。而且我现在赶时间。”陈知辙自然一口回绝。
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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