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可以吧。只是有点可惜,我本来还觉得我们应该很合得来。”
“可以啊。”程予安无所谓和他做朋友,“但你不打算来一场很认真的恋爱吗?或者说,你就没有真心喜欢过一个人吗?”对于花花公子的世界观,她还是有点好奇。
洛扬笑了笑:“喜欢这种东西,保质期还不如一袋大米。天长地久、一生一世的喜欢是不存在的,很快就会消耗得一干二净。”他微微停顿。
该说他看得透呢?还是看得太透呢?程予安如是想。
那次谈话之后,洛扬很快又找了女朋友。不过没坚持几个星期,又换了新的。正如他自己所形容的那样“无法长久”。程予安对此的感受就是,他是不是曾经有过什么不可告人的阴暗过去,或者伤心往事?可惜他们两个还没有熟络到这种可以敞开心房倾诉秘密的程度,因此好奇也就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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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对坐着轮椅来上课的晏严格外上心,似乎非常感动对方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依然保持着对学习的端正态度,主动免了他的点名,表示要是他不方便来的话就可以不用来上课。对此,程予安羡慕得都眼泪汪汪了。
虽然行动不便,但晏严还是按时来上日语课。程予安觉得他的语言天赋算得上一流,至少在发音方面比自己强很多。他日语发音好得出奇,在她听来是没有什么口音的,不像她自己,看动漫日剧这么多年惯着耳音,一开口依然就像嘴巴里卡着骨头一样,发出的日语总是微妙的奇怪。回想起小学刚接触英语的时候,程予安就分不清楚/n/ 和//、/θ/和//,甚至有些长短音也搞不定,直到后来在不断的听和说的练习下才好了起来。
明明都是动漫爱好者,晏严能轻而易举地说出一口好听又地道的日语,而她却只能听得懂但发不出来,对前者简直羡慕嫉妒恨到飞起。她还仔细地琢磨了一下原因,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因为对方对声音有着超乎超人的敏感度。不仅在听力的辨别上敏锐,在自己声音的把控能力上也极为出色,只有这样,才能仅通过“听”这一个步骤,就输出了完美的“说”。有这种天赋,难怪唱歌也很强。程予安由此形成了某种认知:唱歌好的家伙,语言天赋绝对不会太差。
不过这也仅仅限于发音方面。程予安学习语法方面可是一把好手,背单词什么的就更不在话下了。俗话说,上帝为你关上一扇窗,就会打开一道门。虽然在技能树上,音乐那里是灰色的未点亮区,但是记忆能力还是杠杠的。小学四年级和同学较劲时背过的《长恨歌》,她到现在还记得前三分之二。在这一点上,羡慕的人就从程予安换成了晏严,不过那是后话了。
作为暂时的“残障人士”,晏严靠轮椅及拐杖代步。轮椅在平地上用,而拐杖在上下楼时用。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在使用这两样工具方面已经炉火纯青,做到了没人陪同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自行移动。但总归还是有人陪会更方便一些。考虑到日语课是上午的最后一节课,程予安本着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助的道义,会和晏严一起吃饭,然后再把他送到下一节的地点。大学不比高中,上课的地方五花八门,要是选课选的妙,都可以来一次大学一日游了。
两人变得更熟悉起来。而人和人一旦相处久了,就会自然而然地暴露出很多之前不会展现出来的多样性。比如程予安就从没有想到他居然会是个冷笑话爱好者,好在不是喜欢说,还只停留在听的程度,笑点比较低,谐音梗让他能笑老半天。
此外就是,晏严虽然有着比一般女生还要清秀的女性化长相,但骨子里却是一个实打实的直男。有一回上课前,她刚坐下来和一旁的晏严打了声招呼,就看见对方抬起眉毛,有些惊讶地看着她,口中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你脸怎么红了?发烧了吗?”语气温和又关切。
程予安闻言的第一反应是茫然,从包里掏出了小圆镜,照了照自己的脸。
“…那是腮红。”她扭过头,用一种“夏虫不可以语冰”的眼神看着他,纠正道。
自己化妆的手法有这么差么?这番操作简直让她窒息到需要氧气瓶的程度。而这并不是唯一的印证他是个直男的钢铁证据,还发生过类似的对话若干回,例如:
“你昨天没睡好么?”晏严向程予安投来关心的目光。
程予安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她的睡眠质量一向好得很,连黑眼圈都没有。
“哦,你的下眼皮看上去很肿。”他解释道。
程予安轻车熟路地拿出镜子看了一眼自己,然后扶额:“…我今天画了卧蚕。”
☆、第 13 章
进入12月份后,上海的冷显现出了一种深入骨髓的杀伤力。要是坐在没有空调的室内,十几分钟后就会觉得手指僵硬到连鼠标都快点不动的程度。要不是考学来了上海,程予安都不会知道南方会有这么冷。114室的三位成员都十分感谢宿舍那台“救了大家一命”的空调。
学术部的工作到这个时点也没有要劳心劳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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