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上班的时候白陌起晚了,一夜没有睡好,翻来覆去噩梦连连,顶着两个黑眼圈胡乱洗了把脸,一边绾着头发一边换衣服,她拿起创可贴分别贴在两个脚后跟处,穿了那么久的高跟鞋,却还是穿不惯,总是磨出血泡,疼的入骨,急急忙忙的打开门下楼被程家逸在门口喊住,他拎着一纸袋的早餐追上来,神清气爽:“一起走。”他有晨跑的习惯,而白陌却极痛恨早晨起来跑的气喘吁吁,现在看着他神百倍的,白陌不得不承认自己真是老了。两个人边走边吃早饭,因为离公司并不远,一般程家逸都是送白陌到了公司自己再去学校,跑车被没收,他唯一可以依靠的交通工具就是公交车,每天汗流浃背地挤车,让程家逸真是大开了眼界,沙丁鱼罐头似的车厢,容量可以无限地放大,一开始的新奇渐渐被磨灭,慢慢取而代之的是烦躁,郁结,看见公车就恶心。他从小出门专车接送,身旁还有赵秘书鞍前马后地陪着,就算是后来为了迁就白陌,起码还是打车的,可现在竟然要天天挤公交,他真地感觉自己好像已经到了要崩溃的临界值。
挣钱迫在眉睫。他终于体会到什么叫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他低头给白陌擦了擦嘴角的饭渣,说:“陌陌,最近……学校活动有些多,我晚上不来接你了,你自己好好吃饭。”
她因为迟到,并没有来得及化妆,素净着一张巴掌大的脸,一双眸子在晨曦的映照下尤为水汪汪的,她个子小,却站的笔直,像一株风雨中的小花。程家逸还是放心不下,又补加了一句:“不准加班熬夜。”
白陌弯起眼睛对他皱起鼻子:“嗯,知道啦。”和他在一起,她越来越多的流露出这种不经意的小女儿态,程家逸看在眼里,是极高兴的。这是她只对他有的表情,专属的表情,独家的记忆。其实程家逸并不是因为学校里有事情,而是前几天和乔至一起去看了地块,并详细了解了构造和设计要求,两个人交流后发现有很多观点不谋而合,乔至迫切的希望他尽快的将图纸拿出来,而他也迫切的想自食其力。
他还是舍不得她走,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吻了吻:“陌陌,等忙完这一段时间,我们出去玩儿好不好?去一个只有我们俩的地方。”
上班高峰,他们俩站在大厦门口,再加上程家逸这样出色的相貌,自然有人纷纷侧目,那些目光包含了太多的讯息,揣测,好奇,蔑视,白陌忙抽回手来,忽然有些心烦意乱:“到时候再说吧。”
和他相比,她其实更贪恋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可这段感情总是那样的怕见光,怕质疑,怕异样的目光将他们灼伤的体无完肤。她总觉得,这些时光是上天赏赐给她的,是她偷来的,说不定哪天一觉醒来,便全都化为乌有。就像那天边的彩云,就算再美,再喜欢,却始终无法将其拥有。
所以她要更努力,哪怕再高再远,哪怕是需要一块砖头一块砖头的垒砌,她也要站的高一点,更高一点,她并不贪心,只是想要一个和他并肩的资格。
一封封邮件发出去,白陌靠在椅背上拿起水杯想喝水,手机叮叮响了两声,一条短信发过来,是程家逸提醒她站起来运动运动:“懒虫,起来去茶水间接杯热水喝。”她不禁扬起嘴角笑了笑,好像自从和程家逸在一起,她真的是越来越懒了,越来越依赖他对她准备好的一切,她就放心地跟着他走就可以。
白陌活动一下酸痛的肩膀,站起身拎着杯子去茶水间,直到手碰到开水开关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就这么听话的过来了,她盯着杯子里冒出的氤氲热气笑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脸:“白陌啊白陌,你简直像个傻瓜。”
是啊,陷入爱情中不能自拔的傻瓜。一旁的同事捅了捅她:“嗳小白,那个项目你为什么不参加?”
白陌不明白:“什么项目?”
同事嘟嘟嘴,门外王戬正和秘书拿着一叠文件匆匆而过:“这么大的项目你不知道?你不是和王戬是同学么,他是项目第一负责人,你去和他说说嘛,分的一杯羹也够吃几个月。”
白陌看着王戬的背影,想了想:“你是说cf的那个项目?不是已经快完成了?”同事翻了个白眼:“你真是一头埋进工作里啥也不听啥也不看,这段时间公司沸沸扬扬都说这个事情呢,那边不太配合,态度一直不明朗化,就这么拖着咱们公司,老总急的一脸包,说谁啃下来这个合同就奖他这个数。”
她伸了一个拳头在白陌面前挥了挥,白陌睁大眼睛:“这么多?”
同事一脸愤愤:“是啊,看的人眼红,不过王戬一向喜欢单枪匹马的做,自然不喜欢别人抢他的风头,但你这么努力又这么有能力,为什么不去试试?再说连老总都发话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是你也会是别人。”
白陌太知道钱的重要了。她心动了,可还是有些犹豫。她握着茶杯,仔细想了想:“既然那么难对付,我也未必就能有那个能力做下来啊。”
同事耸耸肩:“我就是给你说一声,做不做看你自己咯,我是觉得以你的能力不试试太可惜。”
白陌笑了笑:“嗯,谢谢你。”
回到位置上,眼前还是不停的翻滚着同事比划的那个数字,那是很大一笔钱。真的很大。可是她想起程家逸那晚抱着她,那么坚定又委屈的说:“不要再见他,答应我。”她答应了他的,就不能食言。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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