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丈只是摸着胡子,语重心长道:“十六这孩子心性善良,且不知人心险恶,阿玖你还需多锻炼锻炼他。”
阿玖道:“这是一个人的天性,改不了的,若不是方丈把我从那个地方带出,我至今还是一个丑陋难堪的怪物。”
“你退下吧,千万别让十六放出了苏秀娥,此妖心性顽固,冥顽不灵,并非一时间可以感化的。”
“我走了,方丈早些歇息吧。”门外只是没了阿玖的影子,他走路轻巧到不会发出一点声音,那是在飞狐城留下的后遗症,他口中的那个地方。
方丈喝着茶,不禁想起从前,飞狐城啊,那可是个相当奇特的地方,最有名的莫过于那一句
“飞鸟绝地,兽走悬步!你可知这说的啥子意思?这意思就是鸟儿飞过就会摔在地上,逐渐没了呼吸而野兽根本不敢跑进飞狐城里,它们的铁爪会在边界悬停不下,好像有种本能在告诉它们这个地方太危险,万万不能进去。这城里面哪好喽,各位看官,预知后事如何,先赏些酒钱吧!”说书人捧起双手,讨着酒钱,每次都只有零星的几个铜钱,只好喝杯茶水,说书人每次就气得不继续说下去。所以这件事就成了方丈心里的一块疙瘩,要么尽量不去想,一旦想到,就让他饭不能食,夜不能寐,痛苦至极。
终有一次,方丈有机会涉入这个臭名昭著的地方。
他在飞狐城拖沓了一年,其中事情太多震撼,几乎每件事都改变了他对世界的看法。他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可以如此险恶,如此癫狂,对于初来飞狐城的人来说,这个地方如同一条垂涎着口水的疯狗撕去他一寸寸的皮肤,这里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残忍至极的。没有最残忍,只有更残忍,那些**裸的剥削和掠夺,会让人体会到地狱的感觉。
不、不,若是地狱里的恶鬼爬到飞狐城,便也只有哭的份儿,甚至会缩在墙角感叹:原来地狱是那么美好的地方。
很难想象这里还有人吧?
世上有许多人犯了罪,或是为了躲避什么,甚至是一些走投无路的老弱妇孺,他们才会来到飞狐城。而一入飞狐城,想活着离开就困难了。对于阿玖的身世,方丈也不敢在寺里说出来,当时阿玖已经是大人了,是从他相依为命的大哥那里听说的。
那是个安静的清晨。
如同飞狐城所有的早上一样,只有死寂,还有乌鸦扑腾翅膀的声音,它们是飞狐城最大的住客。有些卖棺材的就喜欢跟着乌鸦,因为有乌鸦就有尸体,有尸体他们就有生意。
巨大的歪脖子树挂满了尸体,有些被捅烂肚肠,乌鸦就钻进破洞里啄食内脏,越啄越大,就成了这幅样子还有些被剥皮的,露出满身血淋淋的结痂,而那张人皮就被涌来勒死自己还有被砍掉四肢、沦为玩物的女人,四处风声呜厉,吹干了女人油腻的头发,可怜她还是个孕妇。
她裸露的下半身沾满血渍,像是被刀划开的。
有位路过的骑士驻足在此,他本要离开,却惊奇的发现女人的肚皮有股不一般的震动
阿玖就这样降世了。
他的生命究竟是一次救赎还是一次玩笑呢?他本身就是个奇迹,一个在死尸中降临的生命。听起来那么荒唐,可这却是血淋淋的事实,好在有人抚养他。阿玖就被那位骑士抚养,训练杀人。
可惜的是在飞狐城生存远比死去痛苦。
烛光漫漫。
阿玖要沐浴了,沐浴是他最喜欢的事情,就算是秋冬时节也不会错过。
阿玖脱下衣裳,可怕的刀疤一直从脖子后延伸到脊背,胸前、腰腹遍布伤痕,这些伤痕全在要害,几乎每一招都能取他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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