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那里认识一个30岁的男人,他常常来酒吧独饮,所以认识了我。我常常会用一种比较异样的眼光去欣赏那种坐在角落里特显孤独的男人。在温柔催眠般的音乐里,桌上的蜡烛跳跃着橘红的火焰,周围有的人醉了,有的人醒了,惟有他一人,还在独饮,而他有着干净的脸庞和一身品位的打扮。
他第一次来到酒吧的时候点了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喝不完存了起来,下次来的时候就找服务员要个杯子,三分之一扎的冰块儿,兑了,然后慢慢喝着,像是在品。他的一瓶酒总要喝很多次才会喝完,所以每次他都存起来,说明他过几天又会再来。那段日子我习惯了看他,像习惯了看家门前的一道风景。
我在冯桥轻柔的吉他声里唱完《恰似你的温柔》后他让服务员递上一张纸条,礼貌地问我表演结束是否愿意和他聊聊?我看了他一眼,他有成熟男人的稳重和干净的魅力,他的脸总是干净的,而我喜欢干净的男人。
我也觉得他这样的邀请方式挺好,不像有的暴发户直接摇摇晃晃端着酒杯上来要求歌手和他干杯,那样实在太粗鲁,何况唱歌的人是不宜喝酒的。
于是我下去了,坐在他身边的位置上,他说请我喝一点他的酒,我说我喝不惯纯的,他说加点冰块就好了,可以试一下。于是他给我倒了比杯底高出一点点的威士忌,加了两三块冰,我抿了一口,有一种麻醉的感觉。
曾经一段时间这个男人是我的一个梦,我现在仍然觉得那叫梦。因为他离我仿佛又远又近。我跟他聊天的时候很愉快,也很轻松,常常在晚上表演结束后都和他聊一会儿,然后我才告别离去。
有一天他问我:舞台上的那两个男孩哪个是你的男朋友?
我让他猜猜看,他说两个都像,但是两个又都很像我的好朋友。
我笑得咯咯咯的。然后陪他喝了半杯加冰快的威士忌,喝完后我走了,从那天起再也没见过他,因为从那天起的第二天我们就再没有去酒吧演出了。
原因是冯桥突然说他太累了,要全心全意对付期末考
试了,这就是现实。虽然这个现实试图把我从梦境里拖出来,可至今仍然常常想起,一个干净的男人,一段轻柔的曲调。
于是我们没有再去,这段回忆在我的心目中,就像轻轻咬了一小口,嚼在嘴巴里,微甜,也酸酸的。
我没有给他留过任何电话,我也没有任何他的联系方式,后来我们就这样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再也没遇见过。
我跟朝晖说起这样的感觉的时候他说觉得这像初恋。
从酒吧离开的时候我们刚好唱了两个月的歌,从邓六那里拿到七八千块钱,后来这钱用来买了一把吉他,但在买吉他之前我们还是坚持着去大吃了一顿,叫民以食为天。
我和冯桥还有朝晖在巴国布邑吃了一顿川菜,听着里查克莱德门的钢琴曲,喝了两瓶九四年的长城干红。吃饱喝足了,朝晖就来劲儿了,要我和他玩两只小蜜蜂。我说去去去,我又不是十八岁的小姑娘。朝晖说就玩一把,无论如何也玩一把。于是我说那我给你出一脑筋急转弯儿,你答对了我就跟你玩。
朝晖说我还不信了,我猜了22年的脑筋急转弯了,还没人难倒过我呢。放马过来
三点水再加一个来字儿念什么?
〃涞〃呀,傻瓜。
那三点水再加一个去字儿呢?
这念溜达的溜呀。
为什么?
在水里来来去去的不是溜是什么?
我和冯桥同时大笑了起来,我说朝晖,圣人,你找别人跟你玩小蜜蜂去吧,本小姐不奉陪了,没有心思跟一个智商等于二百五十的人玩。
朝晖沉思了半刻,突然懊恼地自拍脑门儿道:〃靠!真傻b,不就是一法字么?〃
笑过之后我们突然陷入了平静,一时间找不出话来说了。停顿了大概五分钟后,冯桥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句:〃其实生活没意思。〃
我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
有个晚上我们演出的时候,一打扮妖艳的中年女人走上台来,死活要冯桥和他喝酒,冯桥接过就喝了。她说要喝交杯酒,一瞬间把我们弄得挺尴尬,而台下那帮傻b则一个劲儿的欢呼〃要得要得〃。
冯桥接过酒,二话没说,跟那女的手挽着手喝了,台下又是一阵s动。那女的下去了一会儿,让身边的小姑娘送来了三百块钱小费。
突然间觉得我们像一群可怜的小丑。
邓六说过,在这样的场合,顾客永远永远,都是上帝。
在那里,我眼睁睁的看着上帝对卖啤酒的小妞儿动手动脚,上帝把手伸进小妞的胸罩里边,小妞只是笑笑,陪笑着说你是我的上帝。
有一次有个客人喝醉了,告诉我说他是高级白领,月薪三万,让我下了班跟他走,他给我钱,一次两千。
我把酒泼到他身上,我说滚你丫的。
他挥起手来就给了我一巴掌,打得脸生生的疼。我c起啤酒瓶就给了他一下,当时就看着血从他额头上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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