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头痛欲裂地去上班,浑浑噩噩地在店里游荡,做什么都提不起劲。中午送外卖时路过大厦背面的书报摊,他竟然拖着瘸腿奔跑起来,好象那个小亭子里有凶狠吃人的恶魔,死死盯着他,时刻要扑将过来一样。
这样有一天没一天地过着日子,金在中自嘲地想,或许连郑允浩吃枪子的那天都等不到,自己就先疯了。
原以为一切也就这样了,好几次大陆深夜来看他,男孩总是默默无语,心头羞怨交杂,羞愧自己说话不算话,怨恨自己怎么就没啥本事,信誓旦旦嚷嚷着要救人,可终究还只是一张空头支票。
他根本没想过,“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句古诗,有一天会在自己身上灵验。
迷糊地睡到半夜,被枕头底下的手机震醒,还带着浓重鼻音的“喂”字,让对方一怔,大虎警惕地又确认了一下,才放心说下去,憨厚的嗓音忽然让金在中感觉窝心,“在啊,你找大崔搞得咋样了?”
“他不肯接我这笔生意,好说歹说也不成!”
“恩?为啥啊??”
“说不做劫狱的勾当,我靠!!”
大虎听出他的闷气,居然笑起来,“在,有钱也没地儿使的滋味不好受吧。传个天哥的话给你,这下你再去找大崔,就有戏了!……郑允浩要换到省城第一看守所收监,下周一凌晨两点半,走216省国道押送,一共三辆车,他在中间白色的依维柯里,得的消息就这些。”
金在中一时欣喜若狂,猛地从床上跃起,他大叫一声,“谢谢天哥,谢谢他帮了个天大的忙!!”
“在,天哥让我告诉你,他可没那能耐做成这件大事,他说,是郑允浩这家伙命好,老天都站他那边不亡他!”
再一次联络上大崔,对方爽快地应了。
这之后的几天时间里,金在中见过他两次,很平常的一个人,30岁左右,严肃、认真,个子中等,胖瘦适中,真就属于丢人堆里便找不着的那种。
所有地形勘察、车辆配置、武器装备的程序和细节,一再地核实,可算得上吹毛求疵。
金在中本想跟着大崔他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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