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吉案在第一时间内,便成了《汉唐时报》和《福建时报》上的头版头条,甚至都把从前线传回的消息放到了第二版。
事实上,两家报纸的头版头条,都没有评论案件本身,都是记者对他的父母还有自愿到这里来为郑吉请愿的普通老百姓的访问。
法院没有宣判之前,两家报纸可不敢再正面评论案件,《福建时报》先前的报道刚刚被指控违背了《新闻法》,正在等待处罚。
这是有过教训的!
上一次他们在报道一件凶杀案时,就把巡警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当成犯罪分子报道了,而且在揭出那名犯罪分子的私生活时,过于倾向此人的阴暗面了,结果在舆论上行成了一面倒的作用,从而使巡警部产生了巨大的舆论压力。
大家纷纷质疑巡警部的审讯能力,连董事会的董事都打电话要了解案情进展了。
秦曦关部长火了,不管谁问,一律是无可奉告!
他怒气冲天地对着某个董事说:“要么就别让我干了,要么就别打听进程,更别想干扰我们审讯!事情哪里有你们说的那样简单,曾经在现场,身上有死者的血迹,就是犯罪分子了,你当侦破工作是玩呢?!”
秦曦关部长又打电话给杨友行秘书长,对他们相关报道提出了抗议!
杨友行秘书长当时无辜地说:“我的记者是不是写的事实吧,是不是都是有各项人证物证吧——我可没有乱写啊!”
那个犯罪嫌疑人叫嵩山坳,也确实是出生在嵩山的山坳里,他在少林寺与一个武僧没日没夜地学了武功,又学着认了点字。
他后来投奔了鞑虏,在台州城当了一名巡检,当他得到密报说有人在台州海域有走私商货,结果果然抓到了几名有汉唐集团身份证的商人!
他扣留了货物,还敲诈了人家,而且在此之前,他还有过很多类似行为,甚至在台州百姓中调查他时,还有几勒索行为是起可以明确的,而且数额较大。
事实上,就是他引发了汉唐集团在明大陆的行动!
他是第一批被汉唐法院按照《大清律》审判的鞑虏及其随从者。
最后按照《大清律》的“刑事诈伪”和“刑事受赃”的要求判处了他入监两年——他心服口服,当时还偷着乐,还有八十大板没有打呢。
后来,他才知道,汉唐法院因为不人道而取消了肉刑。
他也是很久后才知道什么叫人道。
两年中,他学了不少技术,学会了汉唐集团的官话,还会写他们的字。
他学会了水管加工技术和维修技术,会卡螺纹口。
出狱后,他得到了一份释放证书,可以当身份证用,如果一年内没有什么犯罪行为,可以换成正规的身份证了。
花莲监狱还给了他少数的路费,足够他回到老家嵩山了,但是他不想回家,至少弄到身份证啊。
他现在知道那个有多重要了。
他很快在一家厂子里找到了工作,那里的老板有两个,一个叫王三,一个叫李四,听说他们过去是猎人,现在凭借着祖上传下来的驱蚊药,办起了大厂子。
他感到憋屈,要是主子还在,自己可是一个巡检,叫他们两个蹲着,他们都不敢站着,每个月不交点孝敬钱,分分钟钟让他们滚蛋,占了他们的厂子。
他们的驱蚊药水、药膏和蚊香真是好卖啊。
他当然还会维修蒸汽锅炉了,正宗的管子工呢。
工钱挺高,认认真真干了一年后,攒了一些马票,呵呵,这要是与嵩山地区比,可以是一个小地主了。
最高兴的是他得了汉唐集团的身份证,他在当地的行政楼照了相后,发现这里竟然不收费用,和大街上的照相馆一样一样的照相,他们不要钱。
办事的是一个女子,她笑着说:“给你办公民身份证是方便我们管理,如何能收你的费用?”
他看那个女子笑起来很好看,忽然身体上有反应,但是只是一下子,很快就没有了!
他知道自己都让那个武僧害苦了,不能那个了!
他不想住廉租房,那里比他的宿舍人还多,闹死了,想买自己的房子,但是,他算了一下,这要积攒五年的钱,他才可以买到一处自己的住房。
这太慢了——有没有快的办法??
他知道不能犯罪啊,监狱里面很可怕的。
那一天他打开《汉唐时报》,看着后面连载的小说,突然有了主意,自己也喜欢看,天天追着看太辛苦,不如把它刻成书来卖!
这是一个好主意!
于是他查看了一下汉唐集团的法律,发现他们竟然连这个也管!
他害怕了,可不敢在这里做,他拿着自己一年来攒下的马票,悄悄去了杭州城,找了一家印书局,就要印书。
杭州自古就是印书的集中地之一,加上那里才接管不久,一切都挺乱的——所以就偷着印成了。
他知道在台湾卖,更好卖,可是不敢,便偷偷在福建的福州卖。
工作嘛,他没有丢了,一年中,他都没有请过假了,所以请了一个长假去印书,然后再回来工作,等着印好了,又请假去偷着卖!
果然挣到钱了!
但是,很快就不好干了,因为有人跟着学了。
这时,他听说汉唐集团有个姓杨的人,暴跳如雷,结果巡警很快就抓了一批类似的人,结果还把他也牵扯进来了!
完了。
在审讯时,他老老实实的交待了,并退了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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