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脑子有点乏了,下巴搁在吧台上,转着酒杯细细的玻璃腿,往右转了90度,明亮的杯身上忽地映出一抹白色的身影——比雪还白的衬衫,扣得一丝不苟的领口,笔直的黑色长裤,像覆着一层雪的芝兰玉树,又挺立又明亮。我心说要完,这都产生幻觉了啊,不过既然是幻觉,那就再多来点儿吧。可是不管怎么转酒杯,都看不清他的脸。
“麦子,”已经走了的姨太太忽然又回来了,“你把先前说的那些话再说一遍,以表决心!”
“表决心啊……好!”我盯着杯子上凌霄的幻象,吸了吸鼻子,说,“凌霄啊……”
喊出这个名字,酒吧里的嘈杂声好像都消失了。我把杯子拿近了点儿,放在眼前,盯着杯子里的幻象,一字一句地说;
“凌霄,你特么就是一个傻逼,小爷我从十五岁就喜欢你了,这么多年我追追追,你干嘛了?你知道我练吉他练了多久吗?我每天训练完回去累得像条狗,我还要狗刨吉他……还有那代言,老实说我根本不稀罕,要不是为了你我才懒得代言那手机呢,那么丑绝人寰的手机,还要审审审审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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