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盥洗室中,吴笛缓缓地脱下了自己全身的衣服,露出了她那仅仅穿着内衣内裤的完美身躯。
吴笛脑内的男性灵魂虽然已经被身体同化,但在欣赏女孩的方面,依然是用男人的角度,所以说她的男性灵魂与其说消失,倒不如说真的已经成了她那“隐形的翅膀”,使得她一直渐渐转变成“男人心中的完美女孩”这一形象。
不可否认的是,女人长得再漂亮,也是用来给男人欣赏的,若没有千万男人追捧,甚至让亿万男人连追捧都不敢,只敢跪下膜拜,如何可称得上女神?
以男人的角度来看,女人穿着内衣时的模样,显然比不穿衣服时的样子更加诱人,那是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之美,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就好比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的。
吴笛很喜欢欣赏自己的美丽,因为她有十足的底气,而她现在所获得的一切,都是通过她自己的努力换来的。
看着镜子中仅仅穿着清纯内衣的美少女,她那初具规模青涩胸部已经挺起了一个诱人的弧度,在纯白的蕾丝罩罩周围,是白里透红的诱人肌肤,她的腹部没有一丝赘肉,可爱的肚脐眼实在诱人无比。
如瀑的黑色长发随意披散着,那漆黑得没有一丝杂色的头发,与她那白皙的肌肤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对比,那种黑白分明的反差感,让人觉得有种难以言喻的美感。
她轻轻抚摸自己那精致的锁骨,纤细完美的手指以一种诱惑的方式点在自己的唇上,她的下颚微微扬着,眉毛微微挑起,脸上的神色显得极为高傲自负,仿佛在表达这样一个意思——
我果然就是最美的!
天上地下谁也救……比不上我!
她终于脱去自己身上的最后一层内衣,不得不说,她在将自己的内裤从修长的美腿上脱下时,那个弯腰脱内裤的动作,简直可以让人血脉喷张……
她愈是这般骄傲,就愈发会让男人激发征服欲,想要将她狠狠骑在自己的身下,奋力地征服这匹骄傲的母马……
氤氲的雾气终于缓缓充斥在盥洗室中,吴笛那曼妙的躯体渐渐变得更加朦胧起来,她轻轻地哼起了一首歌。
女孩洗澡的时间确实比男人要长,不过吴笛在家一向只把自己洗澡的时间控制在四十分钟以内,她觉得再多的话,就是浪费她学习的时间了。
洗完澡之后的吴笛,愈发清丽不可方物,明明对女孩来说,适当的妆容可以增加她的魅力,可对现在的吴笛来说,最适合她的,却是素颜。
这真的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毕竟在这个现代社会,每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内积累的毒素越来越多,皮肤肯定也没有了在婴儿时的娇嫩。
然而吴笛似乎可以保持她身体的天然纯净,皮肤依然像婴儿般水嫩润滑,让人抚摸起来的感觉极为舒服,也难怪王静姝非常喜欢遭受吴笛的“践踏”了,因为被吴笛那精美的小脚丫踩踏的话,那种嫩嫩的软软的感觉,真的很舒服。
吴笛裹上浴巾,先去吹头,她真的非常喜欢自己这一头如瀑的黑发,总觉得抚摸上去就跟绫罗绸缎一样,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自恋心态发作,才会有这种不科学的感觉。
当然,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她自己有了这一头美丽的长发后,对其他女人的头发,都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
虽说男性灵魂已经化作隐形的翅膀,但她却真的更加爱护、珍惜自己了,她永远属于她自己。
将头发吹干后,她终于穿上干净清新的衣服,她还是要赞一下,小姨的家务专精技能,简直就完全点满了啊!
宅女如果有这么一项技能的话,一定会很适合娶来当老婆的,因为她除了在二次元有些奇奇怪怪的爱好以外,在三次元绝不会给你戴一顶绿帽子,还会帮你把家里打理得干干净净……
如果再增添一项厨艺专精的话……咦,你确定这不是在说华夏最传统的贤妻良母?
吴笛在家的穿着一直都是比较随意的,她又是直接穿上恰巧可以裹住她臀部的长t恤,她便光着两条完美修长的大腿,走进了小姨的卧室。
这小姨的卧室,可比她更加富有女孩的气息,让她觉得非常亲切,有王静姝在,她才觉得自己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些归属感。
王静姝还在噼里啪啦码着字,直到吴笛对她说道:“小姨,《盘龙》也上传了有三四万字了吧……反响怎么样啊?”
王静姝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她转向了吴笛,不得不说,戴着黑框眼镜的小姨,有一种另类的美感,这眼镜似乎都遮掩住了她身上那种简直要溢出来的二次元之力。
王静姝拿下眼镜,稍稍有些底气不足道:“好像暂时还没有什么反响啊,你应该也知道吧,这个男频主站的竞争,可比女频要激烈多了,一般女频的书都可以签.约,可男频的话,哎……”
王静姝总觉得自己一个五毒宅女,再加上吴笛这么一个学习、考试特别牛叉的学霸,要去征服男频的那些小白读者,似乎有点异想天开啊?
一般来说,少有女写手可以精准地把握住男人们看小说的爽点的,而男写手也少有可以写出精彩感情戏的,大多数男写手写得那不叫感情戏,是搞笑戏。
王静姝一边这样说,一边打开自己的作者后台,忽然发现收到了一条短消息,她不由惊讶地点开了它,发现竟然是签.约短信!
“居然刚刚超过三万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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