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都吓不走。
昨晚铃兰哭哭唧唧闹了一宿,何岸就抱着她哄了一宿,累得筋疲力尽。程修怕吵到他补眠,主动把容光焕发的小美妞抱到了院子里,泡好奶粉,让她坐在秋千摇篮里喝奶。
阳光暖融融的,不凋的九重葛爬满了秋千架,花朵洁白,每一瓣都在风里翻摇。
小铃兰已经十一个月大了,长出了一头细软的卷发,正好可以扎起一束小萌辫,月牙儿似的翘在脑袋上。竹编摇篮晃悠悠,她抱着温热的奶瓶坐在里头,叼住塑料奶嘴,腮帮子一鼓一瘪的,努力吮吸着奶汁。
偶尔喝急了,围兜上便湿透一大片。
秋千架顶上蹲着一只橘猫,体型肥硕,垂着一条粗尾巴,正透过藤花的空隙打量着铃兰的一举一动,守护它可爱的小公主。
这只橘猫大名“六百六十斤”,昵称“六百六”,是青果客栈的镇栈神兽。
何岸、程修与铃兰还没搬来的时候,六百六就已经很出名了。它和它的九重葛秋千一起入镜过落昙镇的形象明信片、文艺小清新们的图文博客和旅游杂志。很多人都知道青果客栈有一只慵懒的大胖猫,喜欢霸着自家的秋千,从不给人挪屁股。
直到某一天,何岸带着铃兰来了。
铃兰来的第一天,六百六就把自家的秋千给压塌了。
客栈老板是个实干派,见秋千塌了,立马取出榔头敲敲打打,没几下就给修好了。第二天一起床,他惊讶地看到半拉子木板又拖在了地上,另一端的绳子空空荡荡——断口粗糙,分明是被利齿咬断的。
六百六蹲在旁边气定神闲地甩尾巴,琥珀色的圆眼里闪过一寸狡黠的光。
客栈老板不再试图修复秋千,而是拆掉它,换上了一只竹编摇篮,还在里面铺好了柔软的被褥。
就这样,六百六将它心爱的秋千当做见面礼,送给了它更心爱的小铃兰。
因为这只灵性与脂肪同在的胖猫,何岸在落昙镇定了居。
程修也一同住了下来。
一个淳朴且浪漫的环境总能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的心态。九个月来,程修已经习惯了落昙镇的闲适,今天突然接到一通来自渊江市的电话,就好比一根专挑周末清晨破墙的电钻,每个字都聒噪至极。
“程修程修,你知道郑总喜欢什么花吗?”俞乐在电话那头焦急万分。
程修拖来一把饱经沧桑的破藤椅,惬意地躺了上去:“郑飞鸾喜欢什么花?我不知道啊。”
顺手揉了揉铃兰的小脚丫。
铃兰正在奋力啜奶,吭哧吭哧的,嘴巴啜着不得劲,四肢便配合一齐用力,脚丫子软扑扑地往程修掌心里蹬。
说实话,程修真是一点儿也不想和俞乐交谈。
被郑飞鸾开除后,他曾本着友善的态度想给新助理一些忠告——毕竟郑飞鸾情况特殊,不是一个难度恒定的boss,极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化身恶魔,需要早做准备。然而俞乐自视甚高,既不问他为何被开除,也不问郑飞鸾的性格特点,直接走马上任,甚至当面嘲讽他不懂得把握机会,将这么好的职位拱手让人。
程修几乎呕血,却无力与她争辩——当时何岸还生死未卜地躺在医院里,铃兰也没出新生儿监护室。他需要操心的事情太多,顾了这头疏忽了那头,哪儿还有闲心回击对方的挖苦。
万万没想到,这位看似意气风发的俞助理也只熬了九个月。
他问俞乐发生了什么,俞乐说,郑飞鸾从上周开始无缘无故看桌上的插花不顺眼,连换十几枝都不满意,却说不出究竟喜欢什么花,最后勃然大怒,丢下一句:这点小事都办不妥,下周结薪走人吧。
程修听得愕然。
他跟在郑飞鸾身边多年,深知这个人是典型的企业家性格,抓大局,不拘小节,从来不会在意桌上可有可无的装饰物——有一回程修心血来潮,往花瓶里插了一头蒜,郑飞鸾看到了也没说什么,以至于程修根本不知道他对花卉竟是有偏好的。
事实上,除去涉及何岸的部分,程修几乎挑不出郑飞鸾的过失。
如果连一朵无关紧要的花都能激怒郑飞鸾,这说明什么?说明他的情绪早已脱离控制,不足以支撑他理性地处理哪怕任何一件更宏观的事了。
这下是真的要完。
程修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俞乐听见,心里更慌了:“程修,你再想一想,仔细想一想,有没有什么花是他以前提过、夸过、买过的?今天要是再找不出一枝合眼缘的,我就要被开除了!你见过因为一枝花被开除的助理吗?”
程修想,这有什么奇怪的。
之前郑飞鸾脾气最暴躁的时候,还有一脚油门下去起步太快被开除的司机、煲汤时剩了一片姜没捞干净被开除的厨子、装订文件扎出四个孔被开除的秘书……以及救了他的o和女儿两条命却被无情开除的前助理。
伴君如伴虎,这种日子往后还多着呢。
程修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说:“真的没印象了。我跟了郑总这么多年,从来不知道他喜欢什么花……”
说到这里,程修忽然打住了。
娇软的小铃兰坐在摇篮里,正一边抱着奶瓶吸吮,一边用乌黑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
第十五章
铃兰。
答案呼之欲出,就这么俏生生、水灵灵地扎着小辫儿坐在眼前,他怎么没想到呢?
程修一瞬疑惑全消,心情也跟着明朗起来,乃至产生了一种大仇得报的愉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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