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盖。此刻它应该正躺在修理厂,等待着德国运来的一堆原装配件。
等一等。
程修,大衣,车……
去年,今年十月,上周……
在逼人晕眩的混乱中,郑飞鸾扶着持续作痛的额头,终于扯住了一线关键的蛛丝马迹——他所经历的不是现在,是过去。
这一座名为时光的老钟,锈钝而迟缓。它逆向转动指针,拨回了过去的某一天。
天际即将升起的,是一轮已经落下的太阳;天空正在扬洒的,是一场已经融化的大雪;此刻陪伴在他身边的,是已经离开了他的人。
程修早他们一步上车,打开空调,烘出了一玻璃白蒙蒙的水雾。
等车里暖和了,o才领着郑飞鸾从铁门后出来,一同坐了进去。他给郑飞鸾系好安全带,道了声再见,转身正要下车,突然被一股蛮横的力量拦住了腰。
“飞鸾?”
o有些无措。
郑飞鸾紧紧抱着他,胳膊用力到发颤,下巴一片短而硬的胡子不断蹭弄他的脖颈,心里弥漫开了巨大的恐慌。
告诉我,你是属于现在的,不属于过去,对不对?
你是我上个月才在“鸟笼”捉来的一只夜莺,你偶然闯入了我的房间,基于百分之一百纯粹的缘分,和我的过去没有一丁点联系,对不对?
可耳畔有个冷漠的声音在说:郑飞鸾,别骗自己了,你明明知道他是谁。
如果过去的记忆是一幅花纹繁复的旧拼图,那么o就是其中一片突兀的纯白色块。你知道纯白不可能是真相,他真实的样子藏在反面,那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曾在你记忆里鲜活过的身份,只要翻开它,一切诡谲之处都会变得顺理成章。
但你不敢。
你空有所谓叱咤商界的一腔魄力,实则懦弱不堪,连自己的o都无胆面对。
郑飞鸾的脑仁又开始剧烈作疼,倒抽了一口冷气。就在这时,他手中被塞入了一样暖和的东西,又轻又软,摸起来舒服得很。
“飞鸾,你留着这个吧。”o背对着他,低着头,小声说道,“回家的路有点长,你抱着它好好睡一觉,等醒过来,不记得我了,就没那么舍不得了。”
然后,o一根一根掰开了他搂腰的手指,也不回头多看一眼,慢慢挪到了车门边。
郑飞鸾看向手里的东西,那是一块橘红色的小毛毯,绵软蓬松,带着若有似无的信息素清香——应是o的贴身物。
就在微妙的一瞬间,他突然发觉,这香味有些别样的熟悉:不是陪伴了他一夜的那种熟悉,而是更久远的、根深蒂固的、几乎浸透到骨血和记忆中的……
一道惊电在眼前白亮亮劈过,郑飞鸾攥着小毛毯,整个人都愣住了。
是铃兰。
是让他上了瘾,也给了他救赎的铃兰。
他偶然在“鸟笼”遇见的一个o,到底有多大概率碰巧拥有罕见的铃兰香?
外头风雪凄迷,疏剌剌的烈风赶着大雪铺天盖地飞舞。车门被冻得紧实,o费了好些力气才推开,冰凉的雪粒子立刻迎面扑了进来。
他正准备弯腰出去,驾驶座上不知在倒腾什么的程修扭头喊了声:“何岸!”
“嗯?”o回头,“怎么了?”
这两个字让后座的郑飞鸾一瞬间褪尽血色,他僵着骨头看向o,黏腻的冷汗淌下来,密密地敷了一脊背。
程修刚才叫他什么?
何岸?
这平凡的名字像一柄匕首,寒光熠熠,在叫出口的同时凶狠地刺穿了人的血肉。
程修指了指副驾驶,示意o便冒着风雪绕到前边,低头钻进车里,“砰”一声关上门,搓了搓掌心,呼出了一口白森森的热气:“好冷啊……叫我什么事?”
程修故作神秘,打开储物盒,从里面扒拉出了一只鼓鼓囊囊的信封,双手捧着交给他:“来,拿着,送我们何岸的冬至礼物。”
何岸。
清楚明确的两个字,第一个字二声,第二个字四声,以明快的开口音收尾。
脆泠泠,俏生生。
前窗的光线一刹雪亮,千百倍耀眼起来,映照出了o的眉眼。郑飞鸾的视野却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了。
那块纯白的拼图,终于当着他的面被人翻了过来。
第三十三章
程修给的信封很厚实,白纸底下透着一抹粉红,一看就装满了钱。
o不肯收,程修硬是掰开他的手指塞了进去:“拿着,把家里空调修一修。你那老破房子,墙壁薄,没地暖,窗户还漏风,我一进去鸡皮疙瘩掉一地。今年冬天这么冷,不修空调,你打算怎么活?”
“真的太多了,我……我不能拿。”
o说什么也不答应,交回信封就想开门走人。程修眼疾手快,扬手“啪”地一拍,把四扇门全锁了。
后座高度紧张的郑飞鸾这才稍稍放松下来。
刚才,他的第一反应也是去按门锁——出租屋冷得不像话,昨晚两个人相互依偎着才勉强熬过一夜。自己这一走,少了炙热的体温在旁,o形单影只,怎么挨得过渊江的严冬?
可他的身体不受控制,指尖微动,却抬不起一双沉重的手。
幸而程修与他不谋而合,及时将o留在了车内。
o折腾了半天也没推开车门,怕弄坏车子,不敢胡乱使劲,只得坐回原处,努力解释道:“程修,我没那么怕冷,就算真受不了,我自己手里还有积蓄,可以找师傅修空调的……”
“得了吧,你那点儿积蓄顶个屁用,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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