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作者:陸離
——两手血腥的流氓头子余夜昇,偶然得来一只投怀送抱的夜莺。一只手就能掐死的小东西,是真乖巧,还是假顺心?到底生了喙和爪,扑腾开了,也是要啄人的,余夜昇笑,权当玩一玩罢。
01.坠鸟
余夜昇乘坐黄包车来到同肆会馆的时候,事儿已经完了。
阿三和老六隐在暗处,拿块绣了佛手柑的绣帕擦刀。
阿三好像受了点伤,在脸颊。
比起刀伤,更像是给猫儿挠的。
屋头里活干得漂漂亮亮,一个都没剩下。
“阿哥,都办好了。”
余夜昇不声响,照旧打肉山血河里转了一圈是他的习惯,他走路步子缓,用块方罗帕盖着鼻子,不急不躁,像个太平绅士,拿腔作势。
“东西呢?”方罗帕后面透来几个字。
“喏,这里。”
比仁德堂买大力丸的盒子大不了多少,里头的东西也小小一坨,几钱有没有都不一定。
“就这么点?”余夜昇挑眉。
“就这么点。”老六上来,一脚把个趴在桌上菊门大开,皮肤白得发荧的男子踹翻在地。
等仰过面来,胯裆给骟了个干干净净,啥也没留下。
“阿哥,瘪三动得厉害,不好切,烂了。”
岂止烂了,火钳捣的,针板滚的,鱼刀剐的,都比这好看。
“阿三。”余夜昇喊阿三头,“管好你裤裆里的东西,下不为例。”
猫在阴影里的人嗯了一声,阿三头也有个习惯,走后门,一看到干净清癯的男人,底下就龙抬头。
老六过来打圆场:“阿哥,你看这个怎么办……”盒子凑近,一股血腥气。
余夜昇厌血,当即罢罢手:“去吧。”
雇主要的不得好死,总算做得像模像势。
从同肆出来,一抔水把夜洗得明晃晃,举头数出七八盏灯,地上就多了八九个月亮,一片盈盈亮亮。
余夜昇让老六揣上盒子,上了二道封,坐他来时的那辆黄包车走,去主人家交差。
“阿哥,你不亲自去啊?”
“不了。”余夜昇想,警察局长的家,他一个流氓头子,还是少去得好。
更何况,今朝十五,月圆夜。
他还有个地方,要走一趟。
和同肆会馆一街之隔,红粉天堂,鸟语花香。
城内有名的娼门一条街,密梳似的长街鱼叉的小巷,大门脸多是喊得出名号的青楼妓院,小岔小道也不清净,哪个犄角旮旯里不藏几双粉白的臂膀,招揽路过付不起渡资的走客,当真泥腿子配吃腿儿饭的,般配。
余夜昇不一样,他有身份,也鲜少来这里。
但再少,一月一次,有时初一,有时十五,刮风下雨,从不拉下,比请佛烧香还准时。
他来,各馆各店的鸨母龟`公都出了堂子,夹道欢迎呢。
“昇爷,您来啦。”
“昇爷,光顾光顾生意哉。”
“昇爷,刚到的川娃,嫩咧,水灵。”
胭脂飞脂粉飘荡,余夜昇一面用他那块方罗帕掩着俗媚的香气,一面一一用眼神巡过,算是应了。
这些鸨母龟公不敢真的上前拉他,这位爷伺候好了是福报,弄得他不窝心,几个脑袋都不够搬。
他们就爱嚷嚷,仿佛他的名字比神荼、郁垒两善治恶鬼的门神都管用。
经他们这么一嚎,所有人都知道杀人魔王余夜昇来了。
巡捕不往这儿拐了,闹事的全都哑了,惯会赊账的鳖孙乖乖交了足铜钿,像春天洋学校门口领了新袍的学生一样乖巧如鸡。
总之,有余夜昇在的地方,活脱脱一副盛世太平,你就是打个灯笼找遍全城,也再寻不到一处比这儿更安逸的乐土。
昇爷来哉……
长巷里回荡余夜昇的名字。
好像止夜郎哭的《吵夜咒》,念几遍几遍灵。
余夜昇由着他们闹,行他们方便,就是予自己方便。
除了给人超度送人上路,他更喜欢送人上天。
这条头尾撑死了百米的街面,有四成是他的生意。
生意兴隆的时候,一晚上的收入,是他砍人几个月的进账财。
杀人多没意思,白进红出,不如肏人,一进一出。
余夜昇不随便肏人,只是回回见了血,就想来沾点人气。
城里哪儿的人气都不如这儿的喧,他来,也不急着点人,招几个模样看得入眼的奉茶听曲儿,伺候的花样不多,睡过的翻来覆去也就那几个。
倒不因长情和痴心,一则他嫌别人使旧的玩意儿脏,二来,他余夜昇有他的苦衷,自己和老三一样,是个只对男人后庭花感兴趣的断袖。
知他癖好的鸨头早早就备下,都是没破过身子的童男子,个个唇红齿白,纯真剔透。
昇爷喜欢哪种,鸨头门清。
这些童男子大抵都带了一个乖巧好听的名字来,“柳清”、“彦欢”、“慕云”,好像缠绵悱恻的曲牌一样动听。
他们长得也艳,也嫩生,一看就是天生吃这碗饭的胚子,可偏偏今晚余夜昇见了太多白花花的肉身,一个个浸在血泊里,倒足人胃口。
“不用了。”一盏茶不到的功夫,他打算走了。
没人敢拦,鸨头在身后拉长了调:“送昇爷。”
一条道上的人就闪得干干净净。
都快行到门口了,突听得小阁楼上窗棂开。
一个全身赤条条的人影从上跳了下来。
伏在他几步之遥的青石砖路上,探出一只比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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